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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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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1962),女。原名李雾仙,曾用名张凌雷、费敏。广东省梅县人。1924年考入梅县女子师范学校。1926年春毕业,任梅县妇女协会主任。5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妇女代表大会。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参加了广州第一届妇女运动讲习所学习,随后又派她到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29年回国后,到上海中央专做妇女工作。1930年同赵毅敏一起到沈阳参加满洲省工作。曾担任妇委书记。1931年11月由于满洲省委遭到破坏,丈夫赵毅敏被捕,她离开东北回河南开封待命,1933年2月被派到哈尔滨满洲省委,1934年任满省委秘书。1935年到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39年初回国,到延安女子大学教务处任副处长;1945年以后任热河省建国学院院长,教育厅长;后又调到黑龙江任教育厅副厅长;1949年任北京教育局副局长;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北京师范学院院长。1958年同赵毅敏一同调往捷克“和平社会主义问题”杂志社工作。1962年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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