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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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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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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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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全市优待军烈属4 168户,优待金226万元,比上年增长28.3%;定期抚恤、补助17 964人,抚恤补助金782万元,比上年增长2.4%。全市除宾县、方正、依兰外,在乡复员军人的住房难、医疗难、生活难问题都得到解决。到年末,市县两级财政下拨在乡复员军人修房建房补助款22万元,乡镇和村以砖瓦砂石木材等建筑材料筹集36万元,个人筹集45万元,维修翻建住房583户,占住房困难户的92%。宾县、方正、依兰3县55个乡镇全部建立在乡复员军人合作医疗制度,共筹集医疗费39.3万元,逐步完善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群众优待扶持生产、包乡服务等措施,96%的在乡复员军人达到当地中等生活水平。
(刘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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