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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宗教》
 
 
第一篇 佛  教
 
 
第三章 极乐寺
 
 
第二节 寺院组织
 
 
  寺内设有僧职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方丈(主持)为寺内最高负责人,监院(庶务)为寺
院总管。此外,还有负责外交的知客(交际),负责财务的副寺和负责宗教生活的维那等。
  极乐寺第一任方丈:虚法师,系天台宗第44世传人,1924—1929年任期6年,丛林
规矩,通例3年一任。
  第二任方丈:如光法师,1930—1935年任期6年。1929年虚提议,佛教会通过,公
推如光为极乐寺第二任方丈,1936年,如光退居西堂,仍住寺内,一直到1945年。
  如光在极乐寺,经手修建准提菩萨殿、地藏菩萨殿、大厨、斋堂,请清代《龙藏》1部,
修藏经楼,创立佛教中学,成立哈尔滨市居士林。在珠河县(尚志县)创建普照寺,在望奎
县建寂光寺,收齐齐哈尔大乘寺为极乐寺下院。
  第三任方丈:乘一法师,1936—1938年任期3年。
  第四任方丈:德一法师,1939—1941年任期3年。
  第五任方丈:静观法师,1942—1952年任期10年。静观出生于1901年。1921年,在朝阳
华严寺出家。1925年,到哈尔滨极乐寺挂单入佛学院。1929年,任极乐寺佛学副讲。1940年,
任极乐寺座元兼代督监。1941年代方丈,1942—1952年任方丈,1952年3月后为法师。
  1952年3月退居,因方丈缺席,公举慈法为督监,代办寺务。1952—1956年极乐寺的班
子是:
  督监:慈法    知客:静心
  监院:圆和副司:离尘
  法师:静观维那:维一
  书籍:仁祥清众:27人
  1956年,静观法师复出,至1966年任方丈10年,曾任中国佛协第二、三届常务理事。
  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初期,寺庙被砸,僧人被遣散。1979年,僧人回庙,又开始
正常佛教修持。
  第六任方丈:慈法,1987—1990年底任其职。
  经寺内两序大众民主协商,公推慈法为第六任方丈。慈法生于1914年,俗名李畔明,山
东鱼台人,自幼家贫,父母双亡,13岁在辽宁省西安县(吉林省辽源市)吉善寺削发为僧,
皈依灵昌法师,受沙弥戒。1939年,到哈尔滨市极乐寺受具足戒,入该寺佛学院学习6年。
1946年,任禅堂维那,1952年,被推选为督监,曾担任中国佛协第三、四、五届理事,第六
届常务理事。1956年9月—1957年8月又到中国佛学院专科班学习。1959年,当选为市人民代
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寺庙被毁,到香坊立新制钉厂参加劳动14年,1979年落
实党的宗教政策后,主持修复极乐寺。1979—1987年任督监,1987年,任极乐寺第六任方丈。
1988年,当选为省政协常委,1990年,任省、市佛教协会会长。
  1987年8月—1990年极乐寺健全了执事班子:
  方丈:慈法监院:妙观
  知客:清和副寺:净智
  维那:宗广买办:净乘
  库头:净梵典座: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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