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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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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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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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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10日起,哈尔滨市实施《哈尔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规定》,全年安置残疾人就业265人,超额预定目标32.5%。其中,分散安置68人,集中安置111人,个体安置86人。
年内,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市交通银行等单位首次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月4日,哈尔滨市及南岗区、道里区、呼兰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受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通报表彰。10月11日,南岗区残联代表黑龙江省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并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
全年,全市有25名盲人按摩人员经考试获得技术职称证书(副主任医师5名、主治医师4名、医师16名);培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198人。
(蒙恩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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