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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
 
 
    1988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城区主要环境要素:水、大气、噪声等,进行了例行监测。
    一、大气环境质量
    本年度对大气环境进行了每季一次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总悬浮微粒为O.54rag/m,超过国家环境二级质量标准0.8倍,降尘月均值为38.32吨/平方公里.月,超过标准1.81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年均值均未超过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见表1、表2)。
    二、水环境质量
    1.松花江哈尔滨江段。根据新的监测规范要求,本年度对该江段进行了9次监测,并按丰、平、枯3个水期汇总整理,其结果见表3、表4、表5。从上述结果可看出,全江段有机污染严重,代表有机污染的综合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COD),全年历次监测均超过地面水的三级标准;而且江水中的溶解氧在枯水期,又低于维持水生生物要求的最低标准4mg/L,即水体中存在大量有机耗氧物质。做为哈尔滨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四方台段面的高锰酸盐指数,在丰水期达8.12mg/L,超过国家地面水三级标准0.35倍。枯水期的氨氮值为1.6mg/L,超过松花江水系三级标准的2.2倍。
    2.松花江哈尔滨江段的主要污染源。该江段的主要污染源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松花江上游、嫩江及拉林河排放近500万吨/日废污水,其中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污染四方台水源地水质;二是市区每天通过3沟13口向松花江排放废污水近80万吨。这些废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江中,加重了对松花江水质的污染。经监测及统计结果,污水中各种主要污染物总量:化学需氧量为189.13吨/日,生化需氧量为98.14吨/日,总悬浮物为216.71吨/日,油为10.50吨/日。各沟口的主要有机污染物的平均检出浓度均超过国家废水排放标准。
    三、城区噪声污染状况
    1988年,城区内6种功能区域环境噪声是在17个点位连续5天,每天24小时定点监测的。监测结果,除工业集中区昼间等效声级没有超过国家功能区域噪声标准外,其它各种功能区: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一类混合区、二类混合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及工业集中区(夜间)全部超过国家噪声标准,超标情况较上年有明显增加。超标较为严重的是一类混合区及二类混合区,分别超过国家标准14.6分贝(A)及11.4分贝(A),而且夜间各功能区超标幅度较大,超标范围在4.7至11.4分贝(A)区间。见表6。
    本年度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市区内55条主要交通干线(车流量为100辆/分以上的交通线)的噪声进行了监测,等效声级在70~80分贝(A)区间的街道有47条,占总测街道的85.4%,比上年增加9%,达标街道仅有8条,占14.6%,超标情况比较严重。(附表)(谭英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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