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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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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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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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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城市住宅供热面积5 047.35万平方米。其中,社会供热面积3 201.1万平方米,单位自供热面积1 846.25万平方米。社会供热中,市房产局1 267万平方米,市开发办598.54万平方米,市热力公司441万平方米,热电厂热力公司288万平方米,新发物业公司110万平方米,市供热有限公司155万平方米,另外18个公司、房管处(站)供热面积341.56万平方米。全市供热方式有热电联产、区域锅炉供热、分散锅炉供热、家庭单位供热4种。其中,热电联产供热642万平方米,区域锅炉供热面积1 242万平方米,分散锅炉供热面积3 153.35万平方米,居民家庭单体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前3种供热1999年10月25日开栓,2000年4月15日闭栓。城市热化率为67%,开栓供热率为100%。
(胡幼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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