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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十篇 教育
 
 
第三章 教师
 
 
第三节 教师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地位得到明显提高,党和政府首先从政治上关怀教师队伍的成长。1952年,将教师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教师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与爱戴,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并参与国家大事的管理。南岗区历届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都有教师代表参加。1953--1990年,南岗区共召开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系统的干部、教师有297人当选为人民代表。1959-1990年,召开的五届政协会议,110名教师被选为政协委员。
    对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党和人民都给予表彰奖励。1951年,靠山小学前兴隆分校教师傅钟英被评为松江省优秀教师;1960年,南岗区中学教师代表孙鼎重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1984年,复华小学教师赵玉霞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1988年,医大附小教师苗鸿爱、第十三中学教师刘兰菊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区教委主任吴凤石被评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继红小学教师王玲、第六十九中教师张效侠、师大附中教师陆拜伦、第七十三中教师高树滨、复华小学教师兰少环、花园小学教师宋春生、第六十九中教师吴淑珍、第四十七中教师刁荣琦、进修学校教师丁长青、第三中学教师何洪涛、第三十二中教师赵温茹等1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但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干扰,也曾出现过曲折。1955年,教师参加反击胡风运动,部分教师受到错误的批判。1957~1958年,在反右派斗争中,有33名中、小学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9年以后,相继出现了"向党交心”、"拔白旗、插红旗”和"反右倾"等一系列"左"的错误,致使一部分教师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被诬蔑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臭老九",一些有权威的教师被打成"牛鬼蛇神",不少教师受到批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知识分子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执行,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33名教师和有右派言论的47名教师得到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安置工作,为历次政治运动中发生的207起冤假错案落实了政策。
    1983年,市委、市政府给从事教育工作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1984年,省政府又给30年教龄的教师颁发"教师荣誉证”。1985年9月10日,全区隆重庆祝第一个教师节,社会各行各业、各部门纷纷到校慰问教师。1987年,全区有511名教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尊重知识、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风气在全区范围内初步形成。
    与此同时,广大教师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也得到相应地改善和提高。1979年教师调资面为40%;1981年普调升两级;1985年套改;1986年按(96)号文件升级;1987年按10%提高标准;1988-1990年,兑现职务工资,还为部分教师改善了住房条件,进一步调动全区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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