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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十三篇 中共南岗区地方组织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三节 廉政建设
 
 
    1988年,《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和《明传电报》下发后,区委成立了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区检察、监察两个举报站。1989年4月26日,区纪委协助区委召开了全区廉政工作会议。1990年,区纪委在廉政建设方面主要抓了4件事:一是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按照省、市纪委要求,重点解决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用公款大吃大喝、接礼送礼、建房分房中的违纪倾向等4个方面的问题。二是廉政制度建设。根据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的落实。三是树立廉政典型。通过组织“清正廉洁先进典型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发通报进行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四是进行党风和廉政建设制度大检查。按照区委廉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区纪委和监察局制订了廉政制度大检查工作方案,对17个街道办事处、3乡1镇和10个委办局等31单位的廉政建设、公开办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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