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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郊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起步较晚,60年代初期没有专项投资,没有专设机构,仅
在市水利局和郊区水利科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当时只是抓顺坡垄改横坡垄的改垄工作。在
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仅是搞一些植树造林工作。既没有水土保持的全面规划,也没有制定
综合治理措施。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机构砸烂,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1978年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迫切要求治理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作又
重新开展起来。1984年哈尔滨市正式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任主任委
员,市计委、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委员。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
室,由市水利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专职干部3人,从此进一步开展了水土保持
工作。在防治措施上,本着“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将水土
流失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在技术措施上,结合哈尔滨市市郊的实际情况,采取
生物措施,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植树种草。在林带防护下,降低风速,防范风蚀;植树种
草减少地表径流量和冲刷量,达到了控制侵蚀,改善农业小气候的目的。由于多年来,哈尔
滨市郊毁草开荒面积不断扩大,草原逐年被开垦,60年代保持水土多采取生物措施,偏于植
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着合理利用水资源,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经济效益的
目的,从单纯植树转变到种植果树、草莓、黑豆果、胡枝子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植物上来,并
收到了一次投资多年受益的功效。1985年在长胜、东风、周乡等地按农业区划有计划地按小
流域综合治理种植黄太平、大秋梨等果树650亩,在岗顶营造防护林3.5公里,在向阳背风
坡面区种植果树,在侵蚀沟修谷坊、沟头保护,固沟埂等综合措施,起到了“以土蓄水、以
水养树、以树固土”良性循环的效果。
在农业措施上,对风蚀严重地区减少耕翻,增加夏季深松,春秋镇压和垄作,进行抗旱
保墒、防止风蚀。深松、镇压5—30厘米,能减轻风蚀、水蚀,打破犁底层,增加活土层厚
度,并对蓄水保墒、抗旱抗涝,增产有明显效果。在2—3度的坡耕地上,横坡深松,地表径
流比未经深松的地块,减少12.3—20%,流失土壤减少5.4—40.2%,另外对坡耕地,采
取等高大垄种植或调整垄向及苕条带状间作、合理施肥、增肥改土、合理密植等措施均收到
良好效果。哈尔滨市市郊1.5度以上坡岗地97万亩,已调整垄向的占95%,其中东风镇荒山
地带坡岗地占90%。
在工程措施上,对侵蚀沟采取沟头防护,削坡插柳植杨,沟内修筑谷坊,坡耕地修地边
埂、地腰埂、截水沟、水簸箕等。哈尔滨市郊在东风、王岗、民主等有条件的地区修了水平
或过渡梯田。这些梯田达到“熟土翻中央,生土垒上墙,原土还原状,水平不能忘”的标准,
起到了“里流水、外撅嘴、保水防塌”的效果。70年代起修建梯田,又普遍推广了过渡式梯
田。梯田建设实行机械化,用筑埂犁施工,速度快、质量好,并在埂上种植胡枝子,达到了
固埂增收的作用。
谷坊建设,本着就地取材的原则,按5年一遇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采取了以土料为主,
一般高度不超过5米,在溢流口适当用柳条加固,每条沟壑谷坊数目的确定,依据"顶底相照"
的原则确定。为了防止侵蚀沟的继续延伸,而采取沟头保护,修筑多层次固沟埂、鱼鳞坑、
水簸箕、地中埂、地边埂和水平沟等措施,即采取"截住水流、分散水势、缓和水势、山上
蓄水、排水下山"等综合措施,均收到良好效果。
哈尔滨市郊水土保持工作至1990年国家累计投资40余万元,群众投工、投运力,初步治
理水土流失面积20万亩,其中修梯田0.81万亩,改垄7.5万亩,营造水保林8万亩,治理侵
蚀沟215条0.59万亩,农田防护林3.1万亩。这些水土保持措施为减缓洪涝灾害,控制水土
流失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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