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哈尔滨师范学院、黑龙江大学、东北农学院等"红色造反团"联合接管《黑龙江日报》社、《哈尔滨晚报》社和省、市广播电台。
△ 市内电话局被该局的"红色造反团"组织接管。
1月16日 上海刮起的"一月革命风暴"席卷哈市。哈军工学院等23个单位的"红色造反者"在哈军工学院集会,宣布成立"哈尔滨红色造反联合总部",并发表夺取省、市党政财文大权的《红色造反者联合接管公告》。声称,自10日起"红色造反者"查封、接管了省、市大部分党政机关;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所属各分局;《黑龙江日报》及其他在哈的地方报纸;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市长途电信局、市电信局;省人民银行、省财政厅;部分大专院校;部分工厂企业单位及其他一些单位。省委和市委发表《公告》表示支持。
1月17日 哈尔滨铁路局87个"造反"团体的4万名"造反派"在北方大厦举行"革命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宣布成立"哈尔滨铁路红色造反者委员会",接管哈尔滨铁路系统党政财文大权。
△ 群众组织赤卫队近200人,因反对学生夺专政机关的权,冲进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将夺权的学生赶出。大专院校红色造反团闻讯后调来大批学生将护卫队赶出,抓走护卫队人员84名,拘押于市公安局地下室,对部分人进行殴打,给女性剃"鬼头",并定为"一·一七"反革命事件。
1月18日 市人委红色造反团联合市人委各委、办、局组成市人委接管委员会。
1月27日 《哈尔滨晚报》改名《哈尔滨战报》。
1月31日 "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在哈尔滨北方大厦广场举行。大会宣布成立"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并发表《第一号通告》。全市各界"红色造反者"、驻军指战员和革命领导干部共10万余人参加大会。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省军区司令员汪家道、驻军部队负责人游好扬都在大会上发表讲话,表示支持红色造反者。
△ 哈工大发生造反团形势辩论会事件(即"一·三一"事件),潘复生调动1万多人,围攻哈工大主楼,造成哈工大造反团分裂。事后,黑龙江大学、哈军工学院、体育学院红色造反团又因赵去非进革委会问题相继分裂为两派。反对赵去非进革委会的一派成立炮轰联络站(简称"炮轰派");另一派组成"捍卫革命三结合总指挥部"(简称"捍联总")。
1月 市公安局临时接管委员会于18、20、23日三次派干警同"红色造反团"一起参加捣毁"三军"(荣复军、战备军、红旗军)总部的行动,临时接管委员会发布第三、四号通令,宣告"三军"为反革命组织,勒令"三军"头头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成立"三军"专案组、拘捕"三军"头头96人。
2月1日 市财贸系统"革命造反组织"以打退"经济主义"之风,防止抢购、稳定市场为名,决定暂时停止销售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毛线、毛衣裤、料子服、提花毛毯等高档商品。
2月2日 "哈尔滨市工人红色造反者总司令部"成立。
2月9日 平房公社机关"造反团"与驻区中直企业"造反派"联合宣布成立"哈尔滨市新曙光人民公社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
△ "哈尔滨市红色造反联络总部"组成哈尔滨人民公社筹委会,并选出筹委会领导小组成员。
2月14日 哈市"红色造反团"、群众和驻军部队20万人,在人民大厦广场(即北方大厦)召开声讨苏联珍宝岛事件大会,并举行示威游行。
2月16日 "哈尔滨人民公社"成立大会在红卫兵广场举行。大会宣读了"公社"的《宣言》和《第一号通告》。《宣言》称,"公社是各革命左派组织、人民解放军驻哈部队、市党政机关协商推举组成'三结合'的临时委员会行使领导权力","废除原市委、市人委一切职权,一切权力归公社"。
2月18日 哈军工学院"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成立。
2月24日 哈市小学校的3万多名"红色造反者"在人民大厦广场集会,"响应党中央号召,复课闹革命"。
2月26日 "哈尔滨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在省商业职工俱乐部召开"哈尔滨市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命名大会。大会通过了《关于哈尔滨人民公社更名为哈尔滨市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公告》。该委员会仍由"哈尔滨人民公社"的原成员组成,"哈尔滨人民公社"牌匾交省博物馆存放。
2月28日 哈尔滨市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转发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通知,要求各人民公社、市直各部门、各工厂、企业等,在文化大革命中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以降低哈市人口出生率。
3月1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召开第3次委员会议,确定革委会当前工作任务是抓夺权、整风,抓革命、促生产,抓新政权的作风建设以及坚决打击"反革命分子"等工作。
3月2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公布组织机构,设勤务组、政治委员会、生产委员会、群众工作委员(简称政治委、生产委、群工委)。13日,决定群工委下设文革办公室、调查组、文革接待室、民事接待组。
3月3日 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撤出外单位参加接管省和哈尔滨市公、检、法三机关人员的决定》。哈市公、检、法三机关的一切权力由新的临时领导班子行使。3月6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作出《关于查抄物资迅速上缴的决定》。
3月17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发出《关于原市委、市人委机关不建立革命委员会的通知》。
△ 哈尔滨电视台试播,暂定每周星期六18:30分开始播映。
3月18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批复,同意成立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保卫组,行使原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权力。
3月23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第16次会议决定:1.迅速建立革命的"三结合"(军、干、群)的领导班子。在部、厅、局内一律不成立红色造反革命委员会。2.抓好中、小学复课闹革命。3.抓革命、促生产,保证8小时工作制。4.抓好机关工作人员思想革命。5.抓好"左派"队伍的整风运动;6.加强两大委(原市委、市人委)的工作。7.建立汇报制度。
3月24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批复,同意建立香坊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3月29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批复,同意建立动力之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3月30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委员会议决定,市委接管委员会与造反团总部合并,市人委接管委员会撤销(仍保留造反团总部)。
△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批复,同意建立新曙光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即原平房区)。
4月4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委会召开"高举革命批判的旗帜,彻底批判党内最大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动员会"。会议提出"在全市全面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当前压倒一切的最迫切的工作任务"。
4月6日 全市中等学校10万多名红卫兵在人民大厦广场召开"彻底批倒斗臭党内最大的走资派"大会。会后举行示威游行。
4月11日 市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改称为"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革委会)。
4月20日 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工作的通知》,决定成立哈尔滨市打击投机倒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求各人民公社和滨江区革命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4月22日 市革委会召开会议,分析"哈市的阶级斗争形势"。
4月23日 市革委会批复,同意建立太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4月27日 在省革委会的支持与指挥下,中共黑龙江省委七名书记集体挨批斗。
4月29日 市革委会委员会议决定,市革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原有"三委一办"的基础上,再增设保卫委员会、武装委员会和文革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卫委、武装委和文革办)。
5月9日 市革委会在各工厂抽调1 700人组成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派驻各学校、街道,开展文化大革命。
5月12日 市革委会委员会议决定,原市人委办公厅交市革委会办公室领导;政治委文教组和卫生组合并;群工委不设妇女组,保卫委设八组一办。
5月13日 市革委会第52次委员会议,根据省革委会急电精神,确定对文化大革命期间拘留的人员,除杀人犯和特务外,原则上尽量释放。
5月19日 哈尔滨港务局两派组织之间发生大规模武斗。市革委会和太平区革委会调动近万名群众和干警,以所谓支持港务局红色造反团("小红色")宣传毛泽东思想为名,围攻港务局,与港务局港口造反团("大红色")群众发生武斗。25日,市、区革委会再次调动上万名群众和干警围攻、冲击港务局,帮助"小红色"夺权,拘留了张相臣等13人,并向全市发布通告,将事件的责任强加于"大红色",诬称"大红色"制造所谓"'五·一九'反革命流血事件"。市革委会支一派压一派,将这次武斗定为"反革命流血事件",并给大红色造反团一些人戴上"反革命"、"牛鬼蛇神"和"阶级报复"等政治帽子。
△ 市革委会第55次委员会议,对财政支出审批权限做出规定:基建维修费的支出,10万元内由生产委计划组审批;10万元至30万元由生产委员会审批;30万元以上由市革委会审批。非生产性开支3万元内由财贸组审批。
5月31日 市首届一次革命职工代表会议在工人文化宫召开,通过了市革命职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名单、《哈尔滨市革命职工代表会议决议》;向毛泽东主席发致敬电,省、市革命委员会负责人出席会议。潘复生在会上讲话。
△ 据市革委会生产委统计,全市卖菜网点由1966年的355个减少到267个。卖菜人员由1966年的3 986人减少为1 529人。其原因是,合作商店在文化大革命中将年老体弱的人员动员回家,小商贩则大部分被取缔。
5月 商业库存已下降到历史最低限度,库存商品仅有8.2亿元,商品货源与购买力之间差距很大。
6月3日 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炮轰派"到省革委会办公地点门前静坐,要求潘复生、汪家道接见。潘复生派"捍联总"驱赶"炮轰派"。"炮轰派"进入院省革委会院内,与"捍联总"发生武斗。
6月6日 市革委会第67次委员会议,认为当前阶级斗争形势十分尖锐,决定成立作战指挥部。
6月8日 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建立大批判运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6月9日 凌晨,"捍联总"调动2 000多人冲入哈军工学院院内,经过激烈争夺,夺了"炮轰派"掌握的学院革委会领导权。
6月21日 "捍联总"、"炮轰派"两派组织在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大楼发生严重武斗,打伤20多人,图书馆和教学设备受到严重破坏。
6月22日 市革委会发出《关于清查和收缴枪支弹药工作的通知》。
6月23日 市批斗总指挥部召开批判李范五有线广播大会。30日至7月1日,连续召开批判李范五有线广播大会。中心会场设在人民大厦。
6月27日 市革委会决定调整机构。革委会下设政治、生产、保卫、群众工作、武装5个委员会和文革、市革委会两个办公室。
6月28日 市革委会第79次会议决定,把香坊区幸福公社、和平公社、香坊兽医站、香坊农机推广站、香坊拖拉机站、香坊革委会农林组划归滨江区革委会领导,撤销市农业局。滨江区农业生产由市革委会直接领导。
7月1日 市革委会通知,撤销计划委员会接管委员会,其一切业务、职能和权限由市革委会生产委员会计划组接管。
△ 市新华书店在全市城乡设立50多个发售点,共售出《毛泽东选集》、《毛泽东主席诗词》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5万多册。
7月4日 市"捍联总"在人民大厦广场召开批判李范五、于天放等人大会。
7月5日 市革委会作出《关于抓革命、促生产,节约闹革命的决定》,对努力完成国家计划、控制财政支出、节约闹革命、反对经济主义、严格执行政策和各项制度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决定。
7月6日 哈市数万人参加在人民大厦广场召开的批判欧阳钦等人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罪行"大会。各群众组织代表和解放军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7月8日 市革委会召开"深入开展大批判、大斗争"动员大会,强调"迅速行动起来,批倒哈市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7月15日 市革委会通知,撤销市财贸委员会,其一切业务、职能和权限由市革委会生产委员会财贸组接管。
7月17日 市革委会、哈尔滨卫戌区司令部召开有线广播大会,号召全市各级革命委员会、群众组织和广大群众立即行动起来,紧紧掌握斗争大方向,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六六"通令,坚决煞住打、砸、抢、抄、抓歪风。
7月18日 市革委会转发《关于不许揪斗四清工作队员请示报告》。
△ 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厂(以下简称哈一机厂)造反组织"总部"与一些人武装包围了太平公社第一粮食供应部,抢走粮食18 400公斤。
7月20日 市革委会在红卫兵广场召开"揭批欧阳钦、李范五和哈市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大会。全市20万人参加大会。
7月22日 东方红百货商店开始"闭店闹革命"。10月2日下午恢复营业,闭店时间达70天。
7月26日 哈尔滨车辆厂试制成功国内第一台100吨矿山铁路用自翻车。
8月10日 哈尔滨港务局"大红色"造反团与哈工大红色造反团在哈工大门前发生武斗,当场死亡3人,伤100多人。是日下午,市10余万人在人民大厦广场集会,愤怒声讨哈尔滨港务局"大红色"造反团和哈工大红色造反团中的一小撮坏头头挑起武斗的罪行。会上宣读了市工代会、贫代会、大专院校红代会筹委会、中等学校红代会和"捍联总"的《联合声明》。8月18日 哈一机厂"炮轰派"总部一些人开着3辆汽车到太平公社东棵街粮店,抢走粮食36 880斤。
8月23日 哈一机厂"炮轰派"总部出动车辆堵塞铁路,拦截列车,抢走国家面粉6.34万斤,并使列车中断行车达4小时之久。
8月25日 全市工厂企业职工、大中学校师生、机关干部30万人在红卫兵广场集会,声讨哈一机厂一小撮坏头头大搞打砸抢的罪行。大会通过了《告全省人民书》。会后,举行了示威游行。
8月27日 哈一机厂、港务局等单位的"炮轰派"出动装甲车1辆,坦克3辆,汽车20余辆,共1 000余人在市内举行武装游行。
8月28日 下午,市"捍联总"同"炮轰派"在松江罐头厂发生武斗,造成9人死亡,6人受伤。翌日,全市20万人在人民大厦广场集会,声讨哈一机厂"炮轰派"动用武器袭击松江罐头厂的罪行。大会通过了市工代会等5个群众组织联合发表的《再告全省人民书》。会后,举行了示威游行。
8月30日 市革委会转发市查抄物资管理站《关于查抄物资作价处理意见的报告》。查抄物资评价小组由市物价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第一商业局、市供销社、市查抄物资管理站组成。
9月5日 市革委会发出《关于中等学校交各城市公社(区)革命委员会领导的决定的通知》。
9月20日 市革委会发出《关于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毛泽东主席最新指示的通知》,要求迅速实现革命群众组织的大联合。至此,全市已有343个单位实现了大联合。
9月29日 市革委会发出《关于加强街头宣传阵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6日 在市工人红色造反者总司令部指挥下,调动市内"捍联总"进攻哈尔滨师范学院"炮轰派",武斗中23人受伤,1名中专学生死亡。
10月10日 新组建的省杂技团以中国"东方红杂技团"的名义到日本东京访问演出,该团先后在日本的12个城市演出27场,观众达6万多人。
10月11日 哈医大的"天"派与"地"派为争夺病理楼等据点发生武斗。双方参战者达500人之多,由使用砖头、棍棒到动用火药枪、小口径步枪等武器。在武斗中6人受伤,30人被刑讯或抄家,5 000平方米的病理学馆玻璃所剩无几,室内设备遭受损失。武斗后"天"派控制了全校。
10月12日 市"捍联总"围攻"炮轰派"最后据点哈一机厂,并动用了机枪、冲锋枪和炸药。武斗中死亡5人,100余人受伤。
10月20日 市革委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大、中、小学校复课闹革命的指示,发出《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1966年高小毕业生可升入初中,1966年初、高中毕业生暂不毕业,继续留校,复课闹革命;女中改换校名,招生时男女兼收;一中改为初级中学,招收高小毕业生。外语学校继续保留,但在中央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招生。
10月27日 市革委会发出通知,撤销原市农业局接管委员会,将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别并入滨江区、香坊区人民公社革委会领导。
11月14日 市革委会第119次委员会议,决定组成"教育革命"领导小组,李树春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 市场刮起抢购风,从抢购火柴、肥皂开始,20日形成高峰,波及粮食、面碱、打火机、毛巾、牙膏等14个品种,到26日,大部分商品的销售恢复正常。
12月1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捍联总"、"炮轰派"两派群众组织代表为实现大联合在北京达成《关于文化大革命若干问题的协议》(即"十二条协议")。周恩来总理接见了双方代表并同他们谈话。
12月2日 市革委会批准成立哈市革命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
12月3日 市革委会决定,撤销市总工会接管委员会,将权力移交市工代会行使。
12月5日 市革委会发布《关于加强运输装卸市场管理的通告》。要求各城市人民公社革委会组织交通、工商等有关部门,临时组成"运输装卸市场整顿办公室",按照《通告》精神,对本地区运输装卸市场进行一次全面地整顿。
12月23日 市革委会第135次委员会议,讨论省革委会关于贯彻《十二条协议》指示精神,并确定采取限制发展组织;禁止串连;严禁武斗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