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11月1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勒令解散由沙俄非法建立的哈尔滨市自治公议会及其董事会。成立了哈尔滨特别市。至此,我国完全收回曾被沙俄及其白匪残余势力霸占达28年之久的哈尔滨行政权。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此时哈尔滨的市政管理并未统一起来,整个哈尔滨被分成四大部分:
1、哈尔滨自治市,辖道里、南岗。
2、哈尔滨市即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辖马家沟、香坊、新安埠(偏脸子)、八区、顾乡屯、正阳河,以及江北太阳岛。
上述两市,皆为原东铁附属地的一部分。属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管辖。
3、滨江市,原滨江县。1927年设市政筹备处,1929年5月成立滨江市,由吉林省直辖。管区为道外、太平桥、四家子、图儿河。
4、松浦市,原为松花江哈尔滨段北岸的松浦镇,属当时的黑龙江省管辖。1921年,大放街基,成立了松浦市。
这一时期的哈尔滨,被奉、吉、黑三省军阀一分为四,成了彼此都为增强自己实力进行角逐的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