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方志(续修)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志编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00年
4月27日在市政府309会议室召开。市地方志编委会副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方世昌主持会
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听取了地方志编委会副主任李桂英关于我市地方志工作情况的汇报,
与会人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会议认为,首届修志工作经过18年的艰苦努力,共出版《哈尔滨市志》36卷71部、市属
县(市)志12部、区志7部(总文字量3800万字),填补了哈尔滨历史无志的空白。此外还编
辑出版了一批部门志、专业志和地情丛书,搜集了近5亿字的文字资料。有57%的志书在全国、
省、市评比中获奖,出书进度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在修志实践中,造就了一支“
淡泊名利、敬业爱岗、存真求实、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修志队伍;积累创造了坚持党委
领导,政府主持,市志办组织实施;坚持修志先育人,狠抓队伍建设;坚持质量第一,把抓
质量贯穿修志始终;坚持修志为用,努力拓宽修志工作服务领域等对续志工作仍然具有重要
指导意义的经验。同时,在开发利用地方志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
成功的尝试。这些成绩的取得,来源于各级党委、政府对修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修志工
作者的辛勤耕耘、共同努力。对此,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
会议指出,“盛世修志”,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代代相继、永续不断
的文化事业,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
部署,市政府办公厅于1999年7月下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哈尔滨市续志工作方
案的通知》(哈政办综〔1999〕39号),但落实情况不够理想,存在着部分领导认识、机构
队伍和续志经费不到位的问题。为了切实做好续志工作,各级政府和市直各参编单位要进一
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尽快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国家关于“一纳入”、“五
到位”的要求,把“一纳入”作为关键环节来抓,促进“五到位”的具体落实。市志办要进
一步强化对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从全市着眼,帮助基层解决一些深层
次问题,确保全市续志工作健康发展。
会议决定:
一、在适当时机召开全市续志工作启动大会,由市政府领导与各区、县(市)政府领导
及市直各参编单位领导签定续志工作责任状,落实5年工作任务。
二、要进一步稳定、充实修志队伍。原有修志机构和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编制部门
下达的修志事业编制,必须用于配备修志人员;尚未建立修志机构、队伍的市直参编单位,
要迅速健全机构、配齐配强修志人员,特别是市直综合部门(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统战部、经贸委、商委、农委、建委、人民银行、交通局、电信局、电业局、外经贸局)要
结合机构改革,统筹考虑修志机构,在现有编制内配备修志人员;采取专职与聘用人员相结
合的办法,充实修志队伍,聘用离退休老同志的聘用费每月每人不低于300元。
三、同意着手编修《哈尔滨市地方简史》,编写工作与续志同步进行,2005年完成任务。
四、要保证修志工作所需经费。区、县(市)要把修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直参编单
位要做出修志经费计划,报市财政局核拨;对于市志办开展续志各项准备工作和编修地方简
史所需增加的经费,财政局要给予支持。
五、同意筹建哈尔滨市地情数据库(地方志信息网络系统),另行报市政府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