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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哈尔滨市继续巩固社保试点成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社保体系试点工作,通过国家和省的检查验收,哈尔滨市被评为全省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南岗区、道外区、呼兰区、阿城区、依兰县政府等11家单位被评为全省试点工作先进集体,25人被评为全省试点工作先进个人。重新修订和颁布关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41号和医疗保险146号市政府令,出台《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19项政策法规,使更多的职工和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到2006年末,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比上年增加15.6万人、10万人、12万人、13.1万人和11.5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1.3万人、130万人、173.1万人和55.1万人。基金收入稳步增长,各项社会保险均按时足额兑现待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完成全市最大的一次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筹措资金5.97亿元,确保全市44.3万企业退休人员按时拿到调整待遇增加和补发的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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