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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1990.2(总第22期)  
  类别:哈尔滨杂忆  
俄人在哈创设的最高学府
杜确
     
    私立哈尔滨法政大学于1920年3月1日创立。最初叫"高等经济法律讲习会"。1922年7月1日改称哈尔滨法政大学,仅设俄生部,用俄语授课,所以"老哈尔滨"称它为"俄文法大"。
    这所大学的主要目的是,对受过中等教育的青年施以欧洲大学型的法律经济学科教育,同时将青年培养成为熟悉东方各国法政经济和语言知识的人才。师资是集俄国各大学的教授。所收学生包括各国人,在校听课者有俄罗斯人、乌克兰人、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蒙古人、格鲁吉亚人、.亚美尼亚人、犹太人、拉脱维亚人、鞑靼人等。大学组织分法律部和经部部。法律部设法律科。东洋法律科。前者以普通法律教育为主,并进行法制研究和规范汉语(北方汉语)教育。后者主要是教授从事法律业务的实际知识。经济部设商业科、东洋经济科。前者按高等商业学校所设课程加经济法基本知识,还有实业界有识之士不可或缺的专科讲义。后者是对东洋各方面,尤其是要培养在经济界立身之有能之士。为此,对东洋各国之地理、历史、法制等必要知识置为教育重点;在本科还安排了汉语和:日语会话课程。  
    法大之机构:总长一人,不到任视事,由李培青博士代行总长职务。学长一人,由叶奴·伊·尼克伊夫欧洛夫博士担任,也是名誉学长,不到任视事,由维叶·乌叶·因格利夫耶里多博士代行其职。汉语讲习会主任一人,由叶斯·叶奴·吴索褥担任。提起吴索福,二三十年代的哈尔滨人几乎都很敬重他,他后来从法大被聘到"工大"任预科主任。他制订语学教学法和依照这种教学法编订课本-一《俄文律梁》(全三册)。这套独一无二的教材在1950年又由北京50年代出版社修订重版,已是第20版了。"老哈尔滨"能说一口流利的俄语。不能不归功这套《俄文津梁》了。这套书对中苏两大民族友谊的增进是颇有贡献的。
    法大之财政状况,自1920-1924年间,所需经费,仰赖哈尔滨专门学校基金会、哈尔滨市政会及中东铁路管理局之物质支援。其中"东铁"年补助额为八千金卢布,并将东铁商业学校大楼无偿供给法大作校舍。自1925-1929年1月1日间,东铁以下列理由
    向法大大幅度增加补助费;法大学生中多为中东铁路的职工,使东铁职工学识道德向上,多入法大学习,认为法大是提高东铁职工素质之有效机构。1926年已为中国学生增设预科。t929年3月1日,官立哈尔滨法政大学成立,把原俄人学生编入该大学,成为同大学之_部分。一从改组官立法大开始,国库拨给少额补助费,主要部分还是东铁支援,年支补助费七万五千卢布,东铁商业学校及工业大学之楼房仍无偿占用。
    法大附设的重要机构:科学文学研究会,会里的一些教授经常在公共场所讲演,并在报纸上发表评论。1931年又设与衣洋经济科有关的二年制汉语讲习余,为的是在短时间能学会实用的国语。于1934-1935年之学年度,设了东洋法律科,其组织准照东洋经济科。又于同年开了日语讲座。   
    学术研究成果:出自教授、讲师之手的《法大学报》已出版了十册,还有教科书和手册等学术研究,新闻、杂志刊出的文章达数百篇之多。关于东洋各国法制、历史、经济筹著作、论文不下百种。如:戈·卡·金斯博士之《近代中国之伦理》、《中国商法提要》、《工业化日本》。叶奴·伊·米罗里犬包夫博士之《民国新刑法概论》等。
    法大于1927年秋,迁至道外景阳街新校舍,增设二部(晚间授课),所以它有"业余法大"之称。二部收中国学生较多,如教育界的中学、小学教员、银行、邮电的青年职员,还有新闻艺术界工作人员。该部培养出不少精通俄语的专业人才,译过《静静的顿河》的著名翻译家金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该校大约停办于40年代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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