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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畜牧业
 
 
【疫病防控及畜产品安全】
 
      2007年,哈尔滨市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动物防疫工作会议,修订《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明确动物防疫责任制,签定防控责任状,形成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市本级安排防疫检疫资金133万元,物资储备资金120万元。增加禽流感疫苗和消毒药品储备数量,添置消毒器械和防护物品。
    强化免疫、检疫、监测和消毒工作。设立273个监测点,开展禽流感、猪瘟、伪狂犬、鸡新城疫等19种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生猪疫病监测达19500头、活家禽药残监测达20400只。对老疫区、老疫点实行常年监测,重点防控,根据免疫抗体的消长规律,科学制定免疫程序,开展免疫注射、发卡、登记、建立档案工作,分别进行三次禽流感和口蹄疫强制免疫,应免疫注射率100%。其他动物疫病免疫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疫情普查、牛羊检疫、阳性扑杀和环境消毒等检疫净化综合工作。有效控制牲畜布鲁氏菌病疫情的发生,人感染布鲁氏菌病案例大幅度下降。通过严格疫情普查、病原监测、环境消毒和疫苗注射等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猪链球菌病。
    加强检疫监督,严密防堵外疫。加强屠宰加工企业、定点屠宰场的检疫监督。省际公路检查站实行24小时上岗,强化出入境监督检查和车辆消毒,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与长春、沈阳等城市建立动物检疫互动联动机制。
    强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危害畜产品安全违法行为。对经营兽药、饲料和动物诊疗业户实行许可证制度。以瘦肉精等21种违禁兽药和违禁、伪劣饲料及添加剂为重点,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产品质量监测,完成饲料质量安全监测364批,兽药产品监督检测抽样千余批次,建立饲料企业标准体系65户,查处兽药经营违法案件21起,查处染疫畜产品生产品、没收假劣兽药560箱,罚款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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