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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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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篇 军事 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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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司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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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制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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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后,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全区上下开展了一次广泛而深入的《婚姻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婚姻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区法院建立后,把法制宣传纳入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除设司法行政干部专抓法制宣传和调解工作指导外,还结合办案,就案讲法和召开公审大会,审判大会以及利用连环画和图片等方式坚持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区司法局成立后,根据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司法部1985年6月制定的《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成立了道里区普法领导小组,以司法局为主组成普法办公室。调查摸清全区普法对象,进行普法试点工作,培训普法宣传骨干,建立宣传队伍,编写普法教材。先后共组织法制报告会、讲演会689场次,举行图片展览30次,出板墙报248期,配合"严打"斗争,组织法律宣传85场次,出动宣传车7台,设立标语宣传板100多条块,设宣传站、咨询站12个,受教育人数达106 169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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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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