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8年全市地方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助推力,以提高志稿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两级志书编纂工作;以深化地情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找准定位,主动融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读志用志活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
全年计划出版区、县(市)志1部,实际完成2部;
全年计划验收区、县(市)志志稿1部,实际完成2部;
全年计划验收市志志稿1卷,实际完成2卷;
全年计划终审市志志稿44万字,实际完成60万字;
全年计划复审市志志稿91万字,实际完成120万字;
全年计划复审区、县(市)志志稿170万字,实际完成215万字;
全年计划抽审市志志稿88万字,实际完成108万字;
全年计划抽审区、县(市)志志稿223万字,实际完成275万字;
全年计划哈尔滨地情网录入资料362万字,实际完成420万字;
全年计划出版《哈尔滨史志》期刊4期,实际完成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