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水利》
 
 
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工程建设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建国初期,哈尔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很少,只有两项日伪时期遗留下来 的半截子工
程和一个新建项目。建设计划和财务管理程序比较简单,列入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是根据
防御水患和发展灌溉事业的需要及区、社(乡、镇)的要求,由市水利局直接设计,提出初
步设计和建设意见,报送省水利厅(局)审查,批准后列入建设计划。经过技术设计,提出
工程预算,编制工程计划书,再列入年度计划,经水利厅批准和投资后,组织施工。1951年
后按照原松江省农业厅水利局制定的《水利建设管理程序暂行规程办法》执行。规定计划书
的内容包括:工程概要、工程费用概算、施工计划、工程效益以及工程设计图表等。这一时
期工程建设计划,依据比较充分、可靠,投资效果和工程效益以及工程质量较好。哈尔滨市
主要是恢复新仁灌区和半拉城子灌区建设工程。
  50年代,随着水利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工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省水利厅加强了计划管
理,强调审批程序。1958年进行的大规模堤防建设,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的。但同年又
出现大办水利的高潮,在既没有规划又没有设计的情况下,哈尔滨市郊区及所属各县大中小
型水利工程纷纷上马。计划失控,盲目施工,管理混乱。由于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没有规划
设计等科学依据,加之严重浮夸,致使水利工程建设遗留下许多半截子工程,即使已建成的
工程项目也不配套,工程效益不能发挥,投资效果很差。1959年以后,哈尔滨市水利系统认
真地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的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规划设计工作意见的
报告》,并强调水利建设要按照程序办事,水利工程的确定要经过审批程序,列入建设的工
程项目,要做好前期工作,认真做好规划、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组织计划。这些技术
文件报省水利厅,经批准后方得施工。在万家大型灌区的建设中即按此审批程序进行的。在
此后的一段时间内,曾施行“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三边的错误做法,并当做“经验”
进行推广。甚至有的没有设计也施工,在经济财产上造成极大的损失浪费。1963年省水利厅
下发《黑龙江省水利建设规划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水利建设计划
管理的几项规定(草案)》等文件。哈尔滨市水利局认真贯彻执行省有关文件。在新建项目
中,均编制了规划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1964年对“三边”
的错误做法逐步进行纠正,使水利工程建设计划管理逐渐走上正常轨道。1966年“文化大革
命”以后,水利建设计划管理再度混乱,计划管理程序无从可言。1977年省水利局颁布《黑
龙江省水利基本建设技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有上级部门批准的计
划任务书方能进行设计,设计要按照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等阶段进行。哈尔滨市
水利局认真贯彻这一办法,计划混乱情况逐渐好转。
  1982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实行权、责、利相结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在水利建设计
划管理上,强调经济效益和投资管理。同年省水利局又颁发《黑龙江省水利工作经济责任制
试行办法》,进一步要求规划、设计、成本、效益,按此编制设计任务书,即计划任务书。
在计划上实行分级管理,责、权、利结合,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1984年哈尔滨市改为计
划单列市,在水利建设上,新建项目实行概算投资包干,在施工上实行按概算招标承包的试
点,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初步改变了过去“吃大锅饭”,“钓鱼项目”,敞口花钱和突破计
划等现象和弊端。由于建设投资包干,施工招标承包,降低了材料消耗,节省了投资,提高
了工程质量,加快了工程进度,缩短了工期,提前发挥了工程效益。
  1990年在计划管理上实行宏观控制,在总体规划中确定项目,分年实施。对区、县(市)
二级财政实行“砍块”制,计划投资指标下达到各区、县(市),由区、县(市)财政拨款,
由区、县(市)水利部门组织施工。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