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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宗教事务
 
 
【妥善处理涉及宗教问题的突发事件】
 
 
    山东"阳信事件"发生后,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宗教局《关于转发统发电[2000]854号、855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及时对哈尔滨市伊斯兰教工作作出具体部署。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准确掌握了伊斯兰教界对“阳信事件”的反应和动态,积极指导市伊协作好伊斯兰教界上层人士和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向七区十二县(市)宗教工作部门通报了"阳信事件"和省有关部门电报精神,要求各区、县(市)作好伊斯兰教的稳定工作,教育穆斯林群众不声援、不串联、不信谣、不传谣,维护哈尔滨市社会的稳定。
    在道外区危房改造过程中,位于景阳街的清真西女寺被哈尔滨振国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拆除。开发商的不法行为严重伤害了穆斯林群众的宗教感情,500余名穆斯林群众自发拥到伊协所在地道外清真寺,准备打着“还我清真寺”的白色条幅上街游行,到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方面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另一方面积极作好市伊协和穆斯林群众的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协调哈尔滨振国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伊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公开赔礼道歉,从而维护了伊斯兰教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了突发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许龙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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