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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发、零售商
(一)肉食业批发零售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哈尔滨市肉食业批发、零售商有猪客、牛客、猪店、牛羊店、
猪(牛羊)行、屠商(屠宰场)、肉铺及禽蛋庄等。
猪客、牛客和猪(牛羊)行 猪、牛客俗称猪贩子或牛贩子,是从生产者手中购进活猪、
菜牛,转手卖给肉商或直接到市场上销售的行商。猪、牛客具有鉴别猪、牛、羊质量优劣和
出肉率的技能,了解行情,一般都与生产者及肉商、猪(牛羊)行有固定的业务联系和信用
关系,是生产和销售环节的重要媒介。猪行或牛、羊肉行,是有“门市”、有字号的贩卖商,
直接或通过“贩子”从产地贩运活品,批发给屠宰商、肉铺,其经营数量较大,可整火车贩
运。1912年,哈尔滨市有福合祥、荣生和和俄商巴什诺夫、保果夫等大型猪(牛羊)商行。
猪店、牛羊店 是联系猪、牛客和肉商的中介人。承办猪、牛、羊代购、代存、代销业
务。店内备有圈栏、饲槽、饲料。代猪、牛客饲养由产地贩运来的猪、牛、羊,店方收取费
用。同时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成交易,介绍交易按成交金额收取佣金,也为客商拆借
资金,或承担信用担保。1908年前后,仅傅家甸就有牛店6家,每年贩卖活牛达2万余头。
1919年6月道外猪店、猪行和屠商发展到100余家。
屠宰场(屠户) 19世纪末叶,哈尔滨市出现专门屠宰活畜的作坊,俗称“屠户”、
“打牛房子”。1900年,沙皇俄国利用修筑中东铁路,掌握哈尔滨政权之便,为掠夺肉食资源,
先后开办哈埠屠牲场和货运屠宰场。1913年,英商建立滨江物产进出口公司(今哈尔滨肉联
厂,1916年全部投产),1916年2月1日,哈尔滨商人张子中开设屠宰所,1919年1月张云五
等人开设屠兽所,将屠宰的肉货卖给当地肉商或出口外运。
肉铺 肉铺没有明确的批发与零售之分,资金较多,兼有饲养和屠宰设备的大肉铺,批
零兼营,批发比重较大。大肉铺在街上设有门市,将猪、牛买回屠宰后,上税批发卖出。批
发起点是半个牛或半个猪。对猪肉采取骨肉合一,即不剔骨的作价办法批发。对牛肉采取带
骨头过称,零售商卖完后将骨头退给大肉铺(俗称回称),按净肉核价。大肉铺将屠宰后的
猪、牛下水,分别批发给“下水房子”,或零星批发成付下水,或签订季或年的下水批发合
同,由“下水房子”每天取货,分期付款,大肉铺为保持货源,除随买随卖外,还饲养生猪、
活牛。资金较少,设备较差的小肉铺和集市、街头的肉床子主要是零售。其网点分布广,经
营灵活,能根据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将猪、牛、羊肉“子”断开,剔骨销售,现卖现砍。
猪肉一般分成前槽、五花、后和板油,牛肉分内外脊、紫盖、上脑、胸口等部位。有些肉
铺还销售铰好的肉馅。零售商人的“刀口”要好,卖一份肉,只砍一刀或再添一点,随卖随
割,不先切成块,而且卖“手指肉”。对较大的日常顾客,尽可能送货,有些还建立折子的
信用关系,待逢初一、十五结算。门市零售床子,在顾客多时,尽量先答对购买量小的顾客,
对临时来的购买量大的顾客,抽人让到屋里单独答对,以免影响小份顾客。在货少的情况下,
保床子的零售,拢住主客。有时也提价,多赚钱。对饭店等大户主顾,现买肉的在挑选上尽
量照顾,饭店对剩市肉或晚劁、病猪、母猪肉也可帮助卖出,肉商每逢年节,向饭店有关人
员送“礼金”酬劳。
下水房子 是专门经营猪、牛、羊的头蹄、内脏的行业,包销屠宰商的猪、牛、羊下水。
既向饭店、肉食作坊批发生货,也加工成熟品批发或零售。
酱肉铺 是加工头、蹄、下水、酱肉、烧鸡的作坊。多数是小本经营的家眷铺,加工后
摆摊或背箱走街串巷叫卖。
蛋庄 以经营鲜蛋为主,兼营再制蛋和家禽、野味。蛋庄进货一般向小贩收购,双方有
较好的信用关系。蛋庄主要销售对象是零售商和饮食业、糕点业,也兼零售。蛋、禽、野味
季节性很强,一般都旺储淡销,鲜蛋旺季多进,用石灰水泡存,鸭蛋腌咸蛋,淡季出售。
1903年,中东铁路通车时,傅家店就有蛋庄20家,日鸡蛋交易量达2—3万个,鸭蛋交易量为
5—6千个。1926年全市家禽店和蛋庄发展到100余家,百分之八十集中在道外同发街一带。
哈尔滨市沦陷以后,日伪政权逐步加强对肉食产品的统制。1935年2月,日伪当局投资
20万元(伪满币),在市东郊开设哈尔滨家畜交易市场,占地面积125万平方米。此后,日伪
当局强迫猪、牛客将猪、牛、羊赶到交易市场贩卖,够膘的全部由日伪“供给组合”收买,
不够膘的“配给”给肉店,批发市场完全被日伪当局控制。1936年7月,《滨江时报》载:
哈尔滨市批零兼营的肉业减少到166家。1939年禽蛋全部被日伪当局家禽同业“组合”所统
制,1943年禽蛋商减少到46家。同年,猪及牛羊肉商也减少到48家。
哈尔滨市解放以后,1947年东北贸易总公司接收鸡鸭公司,收购批发猪、牛、羊、禽蛋
等产品,国营商业开始经营批发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开始逐步控制和掌握肉食货源。1951年1月,哈尔滨市
成立土产商店,开始经营生猪及牛羊收购和批发业务。1954年3月,市食品公司建立,经营
肉食批发、零售业务。1956年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私营肉蛋商全部实
行公私合营或走上合作化道路,肉食市场全部为国营食品公司及其所设立的猪肉(肉类)批
发部和牛羊批发部及零售商店所掌握。国营批发和零售部门按主管公司的计划和规定进行货
源分配,盈亏向主管公司报帐,自主经营业务很少。
1980—1985年,禽蛋、菜羊、菜牛和生猪逐步放开经营,打破国营商业一统市场的局面,
允许国营、集体、个体贩运、批发和零售,流通渠道增多,市场逐步繁荣,国营商业自主经
营业务量也逐渐扩大,并由分配型转为经营型。
(二)水产品批发、零售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水产品商主要有鱼商、仲买人(即经纪人)、鱼店(鱼床子)等。
鱼商 是资金较为雄厚的行商,有字号,有门市,有些还拥有轮船、冷藏库等设备,一
般都与鱼产地渔民订有合同。约定渔民将所捕之鱼,装到指定地点,按时价收买。鱼商收购
鱼品,远至乌苏里江沿岸,在沿江各地搭板设场,等渔民将大马哈鱼送到之后,立即破洗,
剔出鱼杂,加以咸盐,装入桶内或制成“鱼皮子”,再用轮船运到哈尔滨市批发出售。较大
的鱼商还能从大连、营口、安东(丹东)等国内沿海城市和苏联、朝鲜、日本等国整火车皮
购运海产品,在哈尔滨市批发销售。1923年全市海产品输入量达到3000吨以上。
仲买人 仲买人是鱼市场上的中介商,与渔民和鱼商、零售商有较为固定的联系。渔民、
鱼商或鱼贩子将鱼送到批发市场后,仲买人用“叫行法”将鱼买到,复批发给零售商。1939
年2月,日伪政权为加强对水产品的统制,收买所有个人经营权和批发权,由哈尔滨中央卸
卖市场株式会社所设的道外分场管理。共许可34家为仲卖人,发给仲买票,由会社将鱼“配
给”给仲买人,收取佣金,鲜鱼一成,冻鱼八分。
鱼店(鱼床子) 鱼店多数为座商,有字号,有门市,零售占多数,有些也批零兼营。
1910年旧“八杂市”迁址到新“八杂市”,就有专营鱼肉菜的铺面112户。1920年,有字号
的鱼店发展到83家。零售时即可整鱼销售,也可把鱼切开,分段出售。有时也推着装满鱼、
虾的车,走街串巷销售,并逐渐形成传统习惯。对较大的固定客户有时也搞赊帐销售,分期
付款,付款期限为1—3个月。
鱼商与渔民有较为密切的联系,有时高利贷款给渔民进行渔业生产。收购渔民送交的鱼
时,当时均不付款,等将鱼卖掉后再还帐,一向赊欠渔民鱼款,一手来,一手去,低买高卖,
专利压行,空手取利。“鲜鱼水菜”,不能久放,渔民只有把鱼贱价卖给鱼商。鱼商还采取
对筐皮以少报多及鱼量称码以多报少等办法盘剥渔民。
哈尔滨市解放以后,水产品经营形式发生新的变化。1948年,哈尔滨市成立渔业合作社,
代市政府管理批发市场。通过国家银行给渔民低利贷款。取缔鱼商对渔民发放高利贷,改变
赊欠渔民鱼款的旧习,定为隔日付款。实行明皮实称办法,制止鱼商对渔民的盘剥。同年,
全市私营鱼商共有200家。
1950年哈尔滨合作社联合社水产营业部建立,代管水产市场。1953年与市土产商店水产
经营组合并,成立国营水产商店,国营商业逐渐掌握水产品货源。到1955年全市私营鱼商减
少到105户,其中座商4户,有永丰、议和兴、和记号和三江鱼店;摊、行贩共有101户,均
为零售,保本经营。1956年,全部实行公私合营或走上合作化道路。同年,市水产供销公司
成立,统一管理水产品市场,自此到1983年,水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均由国营公司制定计划,
实行计划管理。
1984年水产品放开经营,流通渠道增多,水产品市场繁荣活跃。其中个体商业经营异常
活跃,大多集中在集贸市场内,既批发,又零售,既经营淡水鱼,也销售生猛海鲜,鲜活鱼
品。1990年,国营、集体、个体水产品购进批发量分别占全市比重的91.19%、2.36%和
6.45%,零售量分别占全市比重的52%、18%和30%。
(三)烟酒糖茶批发、零售商
烟草公司(工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建立的烟草公司,大多资金较为雄厚,拥
有制造卷烟的厂房、设备和经销卷烟的贩卖部,既生产、又批发零售,兼营国内外烟草输出
入业务,大量从俄、英、美、日本、德国、荷兰等国输入烟草,1908年即达91.18万海关两,
向俄国及黑龙江等地输出卷烟额达3304海关两。著名的烟草公司(工厂)有:英美烟草公司
(1904年创立)、老巴夺烟草公司(1904年创立)、日本东亚烟草会社哈尔滨贩卖所(1906
年开设)、南洋兄弟烟草公司(1918年创立)以及秋林洋行烟草制造工厂和中兴、德和、北
洋烟草公司、裕丰泰工场、福盛工场等。1933年,卷烟总产量达26.36亿支,总销售量达
23.98亿支。1935年以后,伪满洲国逐步加强对烟草的统制,卷烟市场逐渐为日伪所垄断,英、
美、苏联及中国商人开办的烟厂纷纷被封闭、“收买”或倒闭,市面上销售的卷烟多为日本
协和公司和伪满洲中央烟草株式会社的产品。哈尔滨市解放以后,老巴夺烟厂被收为国有,
1949年哈尔滨市成立专卖局,对卷烟实行专卖,自此至1990年,国家一直对卷烟实行专卖和
计划管理,由国营专卖公司(后为烟草公司)经营。
烟庄(店) 烟庄(店)有字号、有门市,较大的烟庄(店)专营批发,其它多数批零
兼营。烟庄(店)从烟草公司或烟厂进货,转手批发给市内外零售商或直接售卖给消费者。
1908年,全市共有烟草批发商8家;1917年仅傅家甸(道外)烟庄就发展到27家,全年向北
满等地批发输出烟草135吨。1929年,全市七等以上的烟庄(烟草店)有义盛福、同义德、
德太祥、同发昌、源利成、源盛兴6家。1949年东北地区对卷烟实行专卖,哈尔滨市专卖局
成立直营批发部,全部掌握货源,烟庄批发业务被取消,转为零售。1956年全部实行公私合
营。
烟铺、烟亭、摊贩 烟铺、烟亭、摊贩均为零售商。烟铺和烟亭多为兼营卷烟的食品杂
货的小铺和商亭,除经营卷烟外,还卖些酒类鲜货、蔬菜、日用副食品等。摊贩既有专营,
也有兼营的。专营摊贩有固定和游动之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多为游动摊贩,挎着
“落子”(装卷烟的器皿),走街串巷叫卖香烟。兼营摊贩除经营卷烟外,兼营少量鲜货、
零食、酱肉等。烟铺、烟亭、摊贩户数分散,遍布全市各个角落,从业者多为老弱病残者,
基本是以一家一户为经营单位,俗称“夫妻老婆店”,无劳资关系,多为小本经营,随进随
销,资金少,周转快,起早贪黑,经营积极。1943年全市专兼营卷烟的店、铺、亭有105户。
1955年,全市有专营烟酒的商亭、小铺10户,兼营烟酒的1269户;专营卷烟的摊贩168户,
兼营卷烟的1156户。1956年烟铺、烟亭、摊贩全部走上合作化道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
开以后,流通渠道增多,个体食杂店和烟摊如雨后春笋出现在街头巷尾,早开晚闭、早出晚
归,经营灵活,方便购买,1990年销售卷烟33767箱,占全市卷烟零售量的37.19%,成为
经营卷烟的重要渠道。
烧商(酒厂)、代理商 哈尔滨市酒类经营方式最初为自产自销,由烧商一边生产,一
边批发销售给小食杂店或消费者,故清朝称之为“烧商”,其中最著名的是田家烧锅。清光
绪二十六年(1900年)以后,俄、德、希腊、日本等国以及中国人相继在哈尔滨开办酒厂和
公司,生产及销售白酒、啤酒、色酒。除自销外,各酒厂为竞卖,皆多设代理,并订有优厚
佣金以示奖励。代理商多为外国人开办的商行,资金雄厚,以批发为主,既能大批量向国外
和东北北部输出酒类商品,又能从英、法及日本等国向哈尔滨市输入各种酒,并向生产者收
取优厚佣金。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俄商开办的基尔也夫商会即是当时较大酒类代理商,
1907年俄、日、德等国酒类及食品代理商发展到18户。1931年,哈尔滨市洋酒类代理商店,
以秋林、孔士、法国克列门大斯基、魏尔尼耶等外国商行为主。日本三井洋行经营白马牌威
士忌输入业务。哈尔滨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将酒精和白酒列为专卖品,实行严格的统制,产
品除用于军需外,必须由“组合”统一“配给”给批发商或零售商。而日本啤酒的贩卖代理
权则全部被指定配给机关即日本贩卖代理商光武商店、丸平洋行、盛昌洋行和中西商会所掌
握。哈尔滨市解放以后,1949年2月成立专卖局,对酒类实行专卖,酒类生产、批发、零售
经营权全部收归国有,由专卖机关管理。酒类专卖政策实行至1990年。
酒小卖店 酒小卖店多为兼营的零售商,与烟铺、烟亭相同,兼营其它副食品,多数是
夫妻店,网点分散,小本经营。酒馆(酒柜)主要经营烧酒、啤酒以及少量杂酒,并配以应
时小菜。另外,全市大小饭店也都备有酒水,供食客用餐时饮用。1907年,中国酒商(包括
烧商、小酒厂,但主要为酒小卖店和酒馆等零售商)就已发展到300余家,到1917年发展到
400余家。1932年酒柜共有375家。较为有名的酒馆有汇源居、海泉居、福海居、福合居、洪
海居。1955年全市共有兼营烟酒的商亭、食杂小铺1279家,烟酒卖钱额占总销售额60%左右,
另有经营白酒、啤酒、杂酒的酒馆、饭店644户,销售额占总卖钱额13%左右。1956年在对
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全部走上合作化道路。酒类由国营和合作商店经营。
1978年以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众多兼营酒类的个体食杂店出现在大街小巷,遍布全市各
个角落,给居民带来极大方便。
糖庄(店、行) 哈尔滨市解放以前,糖庄(店、行)多为有字号、有门市的座商,中
国人开办的一般均为专营,较大的商号有太古糖庄、桂林春、振兴昌、天洛东,专营砂糖。
外商开办的多为兼营,较大的兼营砂糖的商号有:英商太古洋行、俄商秋林洋行、安吉巴仕
商店、日商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高岗号。糖庄(店、行)一般资金较为
雄厚,除从阿什河糖厂购进部分食糖外,大部分从日本、爪哇(斯里兰卡)、香港(英占领
地)等地输入食糖。经营方式多为代理,以批发为主,销货后向生产者收取佣金。零售商大
多是兼营食糖的中外食品杂货商,1933年《哈商工名录》登记的中国商号天德厚、天生利、
洪顺利、德顺昌、金康号、日商丸平洋行、光武商店等,除经营食糖外,兼营烟、酒、鱼、
菜等食品杂货。日伪政权对砂糖实行统制以后,哈尔滨市经营食糖的日商株式会社及代理商
行、货栈多达10多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2年国家对食糖实行“统一收购、集中
管理”,私营糖商转为其它经营。1989年,完成国家计划上调和平衡任务后剩余的食糖放开,
国营、集体、个体商业和工厂均可经营,实行议购议销。
糕点糖果店(铺) 糕点糖果店(铺)一般为前店后厂、自产自销的手工作坊式经营方
式。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开业的洪兴隆、1902年希腊人开办的拉木巴斯面包铺、
1911年开业的老鼎丰南味货栈和日商开办的一品香果子铺、1913年开业的万泰糖果厂和1920
年俄商开办的维克多利西点糖果店等,均设有糕点或糖果加工厂和销售门市。前店货柜上每
天一般要摆上几十个品种,老鼎丰一天最多达到40—60个,并必须保证品种数量,出现短缺后
厂立刻生产补齐。出售时,凡是够500克的,都在包装时放上一个图案美观的印有商店字号
的花贴,便于顾客送礼,同时宣传本店产品。糕点、糖果店(铺)除销售自产的产品外,多
数还兼营茶叶、烟酒、罐头等连带商品,本店产品一般不赶早市,也不卖给小商店。前店后
厂经营方式能够保持产品的风味特色和新鲜度,方便顾客挑选,中间环节少,产销直接见面,
便于招徕回头客,因此经久不衰。较大的前店后厂商店有:老鼎丰食品店、秋林公司食品厂
等。除前店后厂的糕点糖果店(铺)以外,尚有一些有前店无后厂或有后厂无前店的商号,
其经营方式主要采取赶早市的办法,20年代中期,在道外自发形成的延爽街糕点糖果早市进
行交易。除赶早市以外,一些糕点糖果店(铺)还利用与生产厂家建立的密切产销关系,由
厂家送货到店,进行短期赊销。西式糕点夜间生产,早晨送到牛奶馆、咖啡店、茶食店供早
餐用;晚间送到舞厅或大饭店,要多少送多少。面包也是夜间生产,清晨由推销员送到各个
商店,收回当日货款,予约次日送货品种、数量;对要货多的,工厂备有专门送货的马车,
车厢为封闭式,内有几层格板,送货时将面包托盘一同装入车厢内,到商店后用多少拿多少。
送糖果的工具有铁桶、小亮匣、大亮匣,大亮匣2米多长,小亮匣1米多长,亮匣内设若干格
子,上有活动玻璃盖,中间有带眼的铁篦子,下边放少量的石灰吸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以后,1950年4月哈尔滨市对私营糕点糖果业实行加工定货统购包销办法,由国家提供原料,
工厂组织生产,商业负责销售。1958年开始采取工厂兼三级批发经营方式,工厂既管生产,
又管供应,实行对商店按计划供应区直拨的划区定点供应办法。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实行
多渠道流通,经营方式灵活,工业自销,工商联销、分销、展销、外销,形式多样,市场繁
荣活跃。
茶庄(店) 茶庄(店)多为中国人经营。大茶庄一般都是批零兼营,均配有兑茶技术
高超的技术人员,自行兑制茶叶。1905年以后陆续开办的天成茶庄、永德堂茶庄、宝兴长茶
庄等在产茶地区自设加工厂,在采茶季节派“老客”到沪、汉、苏、杭等产地采买各种原茶,
加工窨花后运回销售。公诚、新诚等大茶庄还派老客常驻天津、上海等地,与当地茶叶批发
商建立密切的信用关系,不但发货快、货品好,而且可以长期赊购。较小一些的茶庄(店、
铺),有批零兼营的,也有专营零售的,多为家眷式的铺店,经营小量成茶。有些小茶庄也
在产地临时租厂窨花,或从东北茶叶集散地营口进货。销售对象为茶馆、商亭、居民等,人
员少、资金小、周转快、利润大。其中,兼营茶叶生意较大的山海杂货商天丰涌以及同记商
场,拥有专门兑茶人员,一向自行兑茶。茶庄(店)的销售方式,多是建立固定主顾和通过
外柜批发推销,在柜台上除有小量批发外,大部分为零售。以方便顾客为原则,营业时间长,
包装按买主要求,零整随意,有时卖500克茶可包数十包。配茶是茶庄普遍采用的一种扩大
推销的方法,通常是用色味不同、等级不同、质量不同的成品茶叶进行加工调配,达到口味
对路、等级齐全,有时也将质量较差或保管过久的茶叶,经过配兑掺售出去。配茶的技术在
同行业间相互保密,茶庄之间经常互相购买茶叶,进行品比,以增加本店茶叶在市场上的竞
争能力。
1956年私营茶庄(店)全部实行公私合营,茶叶由国营商业经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后,茶叶经营领域不断改革拓宽,新城茶庄、天泰昌茶庄、清馨茶庄等老字号相继重新开
业,恢复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办法,福建、苏杭等茶叶产地也陆续在哈尔滨市开办福建茶庄、
苏杭茶庄,形成国营、集体、个体、产地、销地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经营的竞争局
面。
茶叶商行 茶叶商行多为资金雄厚的外商办的洋行,有专营茶叶的,也有兼营的。除在
中国南方茶叶产区采购茶叶外,大多经浦盐斯德(海参崴)、营口等地大宗输入锡兰红茶或
日本绿茶。经销茶叶最著名的外国商行是1903年俄商在埠头区(今道里区)开办的齐斯恰科
夫茶叶商行,有“久擅俄罗斯茶王之名”,1912年前后,该行在俄国境内的赤塔、伊尔库斯
克等地设分店18处,在西伯利亚和欧洲市场广销茶叶,并垄断蒙古茶叶市场。其次为俄商秋
林洋行茶叶部和耶尔则夫洋行,也能从国内外大宗输入茶叶,在哈尔滨市另行配制,使其色
香味完全适合俄国及当地人口味。20年代此3家洋行茶叶年销售量130万分特(约533吨),
占全市总销售量的65%,占东北北部铁路沿线总销售量的35%,为哈尔滨市最大的茶叶经销
商。哈尔滨市沦陷期间,日本茶叶输入量猛增,兼营茶叶较大的日商有三井、三菱株式会社,
除大量输入日本绿茶、红茶外,还从台湾输入素茶、素大方茶、花茶等,其间,仅1934年就
从台湾输入茶叶达79.5吨。俄商3家洋行的销售量则逐年减少。1939年日伪政权将茶叶列为
“甲号统制品目”,对其输入、配给及价格实行严格统制后,茶叶市场完全被日伪政权控制。
哈尔滨市解放以后,外国商行除秋林公司外,其他全部解体,茶叶由私商及后来建立的国营
商业公司经营。
(四)蔬菜“行帮”、菜店、菜贩
蔬菜“行帮” 20世纪初,哈尔滨市出现蔬菜交易市场,蔬菜交易中间人——“行帮”
应运而生。“行帮”最初以经纪人身份出现,帮助买卖双方讲价、成交、过称,从中赚取卖
方的佣金。以后随着市场的扩大,发展成为操纵市场的菜商。“行帮”多为河北(保府)和
山东人,他们联合起来欺行霸市,操纵市场,除挑担的外,凡是用车拉的菜都必须通过他们
之手。“行帮”一般有门市房,两杆台秤、一个帐桌,交易时,双方当事人袖对袖用手语、
行语交易,手语的表示为:“勾九、杈八、捏七、挠六”。“行帮”为渔利,通常以牺牲菜
农的利益来拢络零售菜商和菜贩,在其由他们这里进菜赔钱时,第二天便在价格、数量、质
量上给予照顾,然后再把损失转稼给菜农。蔬菜价格主要被菜商“行帮”操纵,很不稳定,
遇到灾年,蔬菜短缺,菜商“行帮”抬高价格,剥削消费者;平年或丰年,则压等压价,菜
贱伤农。“行帮”既欺骗农民,也欺骗市民,无本取利,有赚无赔。
菜店 20世纪初叶,哈尔滨便已出现菜店。其中:资金较多、场地较大的菜店多为蔬菜
代理商,与菜农建有直接的产销关系,凌晨菜农送菜,约期结算。外县农民进城卖菜,在卖
不完时,便把剩余蔬菜存放在菜店,讲好预定出售价,委托其代销,卖光后支付一定的佣金。
以后逐步建立起委托代销关系,菜农将菜直接交给菜店出售,一般支付5%的佣金。蔬菜代
理商内部组织简单,经理以下有掌盘的、外柜、帐房先生和管院子的,一般七八个人。蔬菜
代理人的工作没有时间限制,菜农什么时间送就什么时候收,顾客何时买就何时卖。全市多
数菜店批零兼营,资金较少,设备简单,一般有个木柜台,几台秤,几个筐。有的也有临时
储菜的小菜窖。凌晨到市场采购或接收菜农送来的菜,经挑选整理分等出售。营业时间大部
分集中在上午,多数是每天上午把菜卖完,如有剩余下午减价甩卖。菜店经营品种齐全,质
量较好,细菜多由其经营,并非常注意蔬菜保鲜,夏季常洒清水,冬季备有纸糊的暖筐防冻,
随时摘掉烂帮黄叶以求整洁。销售对象主要是周围居民和饭店、大伙食单位等常年主顾。对
大用户,售价略低于市价,留好货,代买缺货,送货到门。对固定用户的采买人员施以小额
回扣等方法,巩固关系,扩大销量。较大的菜店为巩固菜源,还有时贷给菜农一部分资金,
定期以菜款偿还,以保证菜农优先将菜卖给贷给资金的菜店。1956年私营菜店全部走上合作
化道路。
菜贩 菜贩最初是自产自销的小生产者,而后有许多转化为专门从事经营的蔬菜商贩。
菜贩具有分布面广、经营灵活、便利消费的特点,其经营方式主要是走街串巷流动叫卖。但
在居民密集的地区,也有少数菜贩设临时摊床,常年卖菜,也有的冬季转向其它行业经营。
菜贩多是到蔬菜市场上直接从菜农手中进货。到市场上售菜的菜农,夏季主要来自市郊的太
平桥、东四家子、马家沟一带菜园子;春、秋、冬三季除郊区菜园子和一些有暖床可生产蔬
菜的菜农外,邻近哈尔滨市的肇东、呼兰、双城、阿城等县的菜农也将菜运售给哈尔滨市的
菜贩。春、秋两季,菜贩有时还直接到郊区菜园选购些迎季的鲜、嫩蔬菜出售。流动菜贩各
有其比较固定的销售区域,每天卖菜的时间比较有规律。1956年菜贩逐步走上合作化道路,
成为组织起来的合作店、组的固定摊点。1980年以后,恢复菜贩经营,个体菜贩迅速发展,
1987年允许和组织郊区菜农进入流通领域,每天又有数千个体农民进城卖菜,日销鲜菜达100
多吨。1988—1990年,农贸市场个体菜贩蔬菜交易量分别增长到6.24万吨、11.77万吨和
13.21万吨,分别相当于国营商业零售量的17.49%、31.13%和39.16%。
(五)豆腐坊(店)、酱园(店)
豆腐坊 豆腐坊有独资经营的,也有集资打小股子的,还有的为夫妻店。1955年以前多
为自产自销,根据季节和每天销售规律,随做随卖,经营灵活。销售的方法,或是扛着豆腐
板子,或是推着车子,走街串巷沿街叫卖。也有的先售豆腐牌子,再根据售出的牌子投料生
产,登门送货。有些还通过菜店或食杂商店经销。1955年全市共有私营豆腐坊(商)122家,
其中:独资116家,集资打小股子的5家,夫妻店1家。1956年全部实行公私合营,生产由分
散到集中,由国营和合作商店定点销售。但由于流动销售减少、网点少,供应不及时,豆制
品供应一直处于较为紧张的状态。1984年以后,改革豆制品生产和流通体制,国营、集体、
个体一齐上,城市、郊区一齐上,平、议价一起上,允许多渠道生产和经营,豆制品市场出
现繁荣兴旺局面,网点增加,经营灵活,供应充足,群众比较满意。
酱园(店) 酱园(店)主要生产酱油,有的兼营食醋、大酱及酱菜等。历来是以自产
自销,地产地销为主,只有少数从外地购进镇江香醋、山西老醋等名产调剂市场。有些酱园
设有前店门市。著名的酱园(店)有中国人开办的利通酱园及鼎兴南、同兴南、广泰兴等酱
油店(厂),1909年日商开办的加藤酱油酿造公司为当时最大的酱油生产、销售商。菜店、
食品杂货店也经销酱油、醋,同时还有众多的流动商贩走街串巷销售。1956年以后,酱油、
醋全部由国营和合作的副食品商店及食杂商店经营。1979年以后,个体经营户增多,恢复走
街串巷的销售方式。
(六)食品杂货商
食品杂货商 食品杂货商主要有市场摊贩(店)、街道摊贩(店)和行商3种。网点最
多,遍布全市各个角落,1955年6月份,全市尚有2520家(私营)。该行业从业人员老弱者
居多,并多为自食其力、生活较为困难者。其资金全属独资,比座商少,但运转灵活,勤买
勤卖,商品周转特别快,费用少。经营商品除烟酒外,随着季节变化啥快卖啥。经营内容变
化较大,摊贩销货对象主要是路行人或附近儿童,在繁华街道和工厂附近货物销路好,偏僻
背巷销路较差。行贩串街越巷,游动叫卖,送货到门,价格灵活,顾客购买方便。
二、集贸市场
19世纪末,哈尔滨已具近代城市规模,方便买卖、集中交易的场所——集贸市场应运而
生。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秋,荒山嘴子自发形成肉、菜集市,有百计摊床互市竞日。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哈尔滨在埠头区西头道街以北设立第一处固定市场,俗称“八
杂市”(又称北市场),设铺面139座,经营肉、鱼、鸡等副食品及其它日用品。随着城市
建设迅速发展,中外人口大量增加,副食品需求量急剧增长,为适应需求变化,哈尔滨市不
断设立新的市场。
1905年,中国菜商在沙俄统治当局不准在埠头区(今道里区)、秦家岗(今南岗区)外
国人聚居的地方设立蔬菜市场的禁令下,被迫自然集中到傅家店(今道外区)太古街西部一
带的街巷,每天清晨进行蔬菜交易,菜农、菜贩、厨师、居民穿梭往来,车人集聚,流量日
增,逐渐形成较大规模的太古街蔬菜市场。
1908年,哈尔滨市在秦家岗大直街、教堂街(今革新街)、要紧街(今耀景街)中央设
立西市场,占地面积250250平方米,供鱼肉菜蔬及零星货物各铺租赁营业之用,顾客主要为
居留的俄国人。1910年哈尔滨市在道里区石头道街以南建立新“八杂市”,设铺面236所,
时称南市场。此间,鱼业市场日益兴盛,渔民开始上街摆摊设点,出售自己的产品,并出现
专事鱼品买卖的商人,到1916年,道外北大街南侧形成第一个专业鱼市场——南鱼市场,有
固定摊点28个,从业人员36人,主要经营松花江产的鲤鱼、白鱼、鳌花、杂鱼、小白鳔鱼等,
日上市量最高达5000千克左右。1918年鱼市扩展到道外北大街的北侧,形成第二个鱼市场—
—新鱼市场,共有摊点33个,从业人员79人。
1920年,哈尔滨市在秦家岗的邮政街、箭射街(今建设街)建立东市场,占地面积13081
平方米,经营肉、鱼、蔬菜等及其它日用杂货。同年,道外北二道街设立海鱼市,有鱼店8
家,经营由营口、大连等地贩运来的海水产品。此后,鱼市逐渐扩展到北三道街,淡水鱼、
海产品均经营,形成较大规模的鱼市场。
随着市场的陆续开辟,哈尔滨市逐步加强对市场的管理。1921年滨江(道外)警察厅公
布《管理市场章程》。1927年,哈尔滨特别市市政局制定公布《管理市场规则》,对市场设
置、管理、经营范围、营业时间及卫生等做出详细规定。
哈尔滨市沦陷以后,日伪政权在哈尔滨市设立3个公设市场。第一市场为南市场,即道
里“八杂市”,共有铺面298家,其中,经营肉、鱼、禽、菜等生食品的77家,经营熟食品
的3家,经营烟草及水果的8家,经营其它日杂货的210家。第二市场为设于南岗邮政街、箭
射街、义州街中间的东市场,共有铺面28家,其中:经营肉、鱼、禽、菜等生食品的14家,
经营熟食品的3家,经营烟草、水果的2家,其它9家。第三市场为坐落在南岗大直街、教堂
街、要紧街中间的西市场,共有铺面89家,其中:经营肉、鱼、禽、菜等生食品的26家,经
营熟食品的23家,其它40家。
1935年,日伪政权逐步加强对副食品的经营和统制,1月20日,投资90万元(伪满币,
下同),在道里买卖街南端建立哈尔滨中央卸卖市场会社,占地面积5.75万平方米,建筑
面积8293平方米,院内设有铁路专用线、大库房,为哈尔滨市最大的蔬菜、鱼类、水果批发
市场。市场管理以日本人为主,管理人员共有16人,其中:市场长为日本人,经理部日本和
中国各2人,业务部日本4人、中国2人,监督部日本、中国各1人,汽罐部日本2人、中国1人。
市场内共有批发商118家,主要从日本、台湾、朝鲜以及中国山东、河北、大连、营口等地
进货。2月19日,日伪当局投资20万元,在香坊大有坊建立的哈尔滨家畜交易市场开业,占
地面积125万平方米,此后,猪、牛、羊等畜产品必须在家畜交易市场内进行买卖,并由后
来日伪政权成立的“供给组合”和“满洲畜产株式会社”“强行收买”和实行配给。1941年
以后,在日伪政权的严酷统治下,哈尔滨市经济不断恶化,副食品渐趋匮乏,1945年下半年,
集贸市场已时有时无。
哈尔滨市解放以后,副食品市场逐渐恢复生机并迅速得到发展,1946年秋,全市自然形
成大小不同的各类摊贩市场54处。市人民政府为搞好城市副食品供应,开始加强市场管理。
同年首先对道里区摊贩进行整顿,将其组织引导到指定市场内。1947年全市指定市场共有15
处,主要经营肉、菜、鱼及其它副食品,其中道里区有:东八道街(尚志街口)市场,马街
(今东风街)市场,南市场(市政府门前即“八杂市”);西傅家区有:北三道街(人民剧
院前)市场,太古南六道街(太古街口)市场;东傅家区有:东市场(大新十二道街),南
新市场(荟芳里);南岗区有:南岗市场(义州街),大直街(西市场侧)市场;马家区有:
马家花园市场,芦家街市场;新阳区有:安定街(安丰街口)市场;太平区有:贫民市场;
香坊区有:安埠街(全街)市场;顾乡区有:新华市场;1952—1953年,全市又先后建立道
里顾乡和抚顺七道街、南岗西大桥、太平三棵树、香坊安埠街、道外东莱街6处蔬菜交易市
场。
1955年以后,国家陆续对生猪、牛羊、禽蛋、蔬菜等农副产品实行统购包销,到1958年,
农贸市场已基本销声匿迹。1959年起,副食品供应紧张,哈尔滨市自发出现农贸市场。1961
年为缓解副食品供应紧张状况,全市开放9处初级市场,允许三类农副产品和鲜活商品上市;
1962年初级市场发展到19处,水产品交易市场2处,牲畜交易市场1处,商贩达4365人,成交
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3.2%。1963年,农贸市场被取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农贸市场得到恢复,1978年末,全市自发出现7处农贸
市场。1979年全市开放透笼街、顾乡等18处农贸市场,主要经营肉、鱼、禽、蛋、蔬菜以及
山海杂货等,多为固定摊位,绝大部分由个体商贩经营,以商品质量新鲜、品种齐全、经营
灵活、方便消费者购买取胜。
1980年,相继设立道里区通江街、道外区北五道街等早市(1988年发展到30余处),夏
季一般早晨4—5时开业,到职工上班时结束,产销直接见面,蔬菜、猪肉等交易品种质量鲜
嫩。1983年1月新建或扩建13个大型菜市场竣工开业,总面积为1.21万平方米,投资总额达
461.66万元,设有冷库、菜库、鱼池等设施,店堂宽敞亮堂,各菜市场均经营十几种蔬菜,
多数菜市场经营海产品、酒糖、名茶以及自己从全国各地采购的优质烟酒、罐头等。1987年
5月26日,南岗站前农贸批发市场建成开业,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主要经营蔬菜水果批发
业务。到1988年,全市农贸市场发展到33处,其中:道里区7处,道外区4处,南岗区3处,
太平区5处,香坊区7处,动力区4处,平房区1处,太阳岛2处。肉鱼禽蛋及蔬菜等农副产品
成交量达24.62万吨,成交额达到82956万元,占全市主副食品零售总额的37.95%。1989
年,哈尔滨市在道外南极街建立南极小食品市场,批零兼营儿童小食品及糕点、糖果、饮料
等,幅射面除全市外,远及省内及邻省城镇乡村,年交易额达1亿多元,为全国三大小食品
批发市场之一。1989—1990年,全市农贸市场发展到34处,两年农副产品成交量分别达到
30.93万吨和31.7万吨,成交额分别增长到83928万元和88714万元,分别占全市主副食品零
售总额的31.88%和31.09%。农贸市场充分发挥辅助和补充国营商业作用,促进副食品市
场不断繁荣活跃。
主要农贸市场简介:
道里菜市场 建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时称"八杂市",为敞开式市场。共有铺
面139个,蔬菜、猪肉、牛羊肉、鱼、鸡蛋等"皆排列成肆","于此贩卖"。
1910年,哈尔滨市在水道街(今兆麟街)、新城大街(今尚志大街)、透笼街和石头道
街中央建立新"八杂市",营业面积4479.55平方米,为露天与室内相结合的正方型市场,四
面中间各开一大门,共有铺面236座,分三行排列:第一列在新城大街及石头道街一侧,设
专卖蔬菜及鸡鱼肉等铺面112座,向内经营,每座铺面面积为13-70平方米,总面积为2546.41
平方米,均为一等户,年租金每平方米16.46元(银元,下同);第二列均面向水道街一
侧,共设铺面97座,营业面积1599.84平方米,全部为经营杂货的二等户,年租金每平方米
13.73元;第三列面向透笼街,设铺面27座(专营残铁),营业面积333.3平方米,均为三
等户,年租金每平方米10.98元。1911年2月,旧"八杂市"均迁入新"八杂市"场内,开张营
业,新市场"甚彩畅旺",生意甚为兴隆。1933年改称"南市场",共有铺面298家。
1945年以后,称为道里市场。1950年起,国营商业和合作社陆续进入道里市场进行经营,
营业面积逐渐扩大,经营品种不断增多。到1959年,占地面积扩大到1.7万平方米,营业面
积扩大到8899平方米,场内有食品杂货商店、水产商店、百货商店、农杂商店、综合合作商
店5个零售商店,经营肉食、水产、蔬菜以及百货、土特杂品等共11000余种商品。全年销售
额达2369万元(新人民币,下同),其中:副食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35%。1964年,市场
增加大众小吃、修理服务等业务,并增添冷藏和保暖设施,日客流量达10万人次,日营业额
达5-6万元。1966年水产商店、土产商店、贸易公司第一门市部、水果商店及食杂合作商店
合并组成道里市场食杂商店,经营蔬菜、肉食、调味品及食品杂货等。1979年,场内经营副
食的商店设立第一、第二、第三营业室。1983年改称为道里菜市场,并增设批发部和肉食加
工厂,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经营6大类、1200个品种的副食品。
1988年下半年拆除改建,1990年6月1日竣工开业。营业面积扩大到13000平方米,分地
上地下两层。经营肉食、水产、禽蛋、烟酒、豆制品、干鲜果品等26大类、3000多个品种。
设有名、优、特、新商品专柜和清真食品专柜。菜市场室内设计新颖,宽敞明亮,装修华丽,
各区域风格各异,并装有先进的空调设备和冷冻柜台,是全国十三大菜市场中,规模最大、
设施最先进的现代化、综合性副食品零售商场,日客流量达10多万人次,日平均销售额达
18.3万元以上,经济效益居全国十三大菜市场之首。
道里透笼街农贸市场 1978年设立,为露天敞开式市场,建有铁制大棚3栋,占地面积
1360平方米,市场划分6个交易区段,设售货台180个,从业人员650多人,经营肉、禽、蛋、
菜、水产品、肉制品、熟食品、瓜果等,1983-1988年平均每年上市量达1.8万吨,成交额
达2900多万元,日客流量8万人次,是全省最早、最大的农贸市场。1990年4月,道里区工商
局投资300万元,将其改建为钢结构、多功能、全封闭的农贸市场,占地2750平方米,摊位
500个,从业人员1200人,经营商品有16大类,1200个品种,日成交量平均90吨,日成交额平
均30万元,日客流量平均达10万人次,最高时达30万人次。同年,成交额增长到11282万元,
成交量增加到3.46万吨,创税费340万元,被评为全国文明市场。
南岗建设街综合市场 建于1920年,称为东市场,占地面积13081平方米,经营鱼、肉、
蔬菜及零星杂货。1933年改称公设第二市场,共有铺面28座。另有临时进场交易者百余人。
1937年,日伪政权在公设第二市场内建立集市商店,店内设24座食品杂货铺,经营肉、蛋、
点心、杂货。其中日商4户,白俄3户,中国17户。商店完全由日本人管理,主要为日本人和
白俄服务,所经营的商品大部分卖给外国人。
1956年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国营商业接管南岗市场商店。1962年
以后,逐步进行改造。到1964年,市场内共有22个网点,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职工发展
到325人,其中蔬菜、肉食品商店169人,占职工总数的52%;水产商店20人;日接待顾客
4-5万人次,最高达10万人次,日平均卖钱额为2.3万元。1979年称为综合市场,集中附近商
贩、摊点进场经营农副产品。1980年1月,市场统一制作防雨遮阳大棚,内设售货台67个,
共350延长米。场内附设公平秤、寄存处、服务站。共有固定摊贩400余人。1981年,市政府
投资16万元,增设防雨棚1300平方米,售货台700多平方米,商亭35个。场内分为副食、轻
工两大交易区,经营食品的商贩,使用统一规格、统一造型的货车、车蓬、货箱和工作着装,
经营的商品来自国内24个省、市,50个县、镇、农场,1985-1990年肉食、鱼类、蔬菜、山
海杂货类每年平均总成交量达150吨,日客流量达10万人次以上。为哈尔滨市第二大农贸市
场。
道外延爽街农副产品贸易市场 1920年开设,以经营干鲜果品为主。20年代中期,经营
品种发展到山海杂货、糕点糖果等,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门点、摊床并列,批发零售兼营,
小型门面居多,共有店铺30余家,地摊500多个,并自发形成全市最大的糕点糖果早市,每
天清晨,生产厂家、杂货店、商亭、货摊以及众多的外县商贩聚集于此,进行交易,业者络
驿不绝,热闹非凡。1963年随着其它集贸市场一起被取消。1979年重新恢复,并更加繁荣,
经营品种除干鲜果品、糕点糖果、山海杂货以外,扩展到肉、禽、蛋、菜、肉制品、粮油等,
成为大型综合性集贸市场,场地延伸至承德广场,1985年占地2000平方米,固定摊位215个,
旺季日客流量1万人次。1990年占地面积扩展到2500平方米,固定摊床增加到261个,与承德
广场至桃花巷的食品夜市连接成片,顾客熙熙攘攘,夏季营业直至午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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