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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群团》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
 
 
【人事任免】
 
 
    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负责人、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审判、检察人员74名。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接受李春城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盖如垠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补充任命翟兴富为市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郭红瑛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李永久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决定任命孙长雄为市体改委主任,石永明为市教委主任,夏绍裘为市科委主任,陈玉岭为市农业局局长,宫喜庆为市体委主任,李培元为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胡永昌为市外资局局长,刘日忱为市外经贸局局长,李春元为市商委主任;任命张伟东、刘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傅强、刘世英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柯艾冬、纪连明、王忠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富亚东、赵连忠、梁衍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曹庆民、马景林、杜喜国、王相梁、姜作文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左利滨、葛增济、周志高、侯伟明、孙万海、董俐才、王青、张闻地为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批准任命史振兴为巴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魏书松市体改委主任职务,刘树民市教委主任职务,陈新华市科委主任职务,李军市农业局局长职务,陈玉岭市水产局局长职务,石永明市体委主任职务,蒋琪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徐永福市司法局局长职务,杨义典市外资局局长职务,刘汝诚市外经贸局局长职务,刘日忱市商委主任职务,傅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广民、张伟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左利滨、葛增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曹庆民、杜喜国、史连成、陈英男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任命傅琛清为市司法局局长;任命郭少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张秀山、陈晓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孙桂华、张磊、王吉霞、余佩、仲昭祥、刘宜俭、刘华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张学林、卢亨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接受孙广斌辞去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惠恩来辞去市人大农林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补充任命林毓立为市十一届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管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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