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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17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工作人员,28名审判、检察工作人员。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刘锡玉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朱胜文为哈尔滨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兼),任命李绍谦为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政法办公室主任,免去刘国健的哈尔滨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任命张惊雷为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科教办公室主任、房崇林为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战德胜为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张寿利为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办公室副主任,决定任命魏国军为哈尔滨市税务局局长、吕中光为哈尔滨市轻工业局局长,免去张嘉宾的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科教办公室主任职务、张惊雷的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王振芳的哈尔滨市税务局局长职务、潘崇文的哈尔滨市轻工业局局长职务。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索长有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马淑洁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接受李嘉廷辞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索长有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任命宋恒永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管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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