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工商行政管理》
 
 
第四篇 外商投资企业(含外侨工商业)管理
 
 
第二章 外商投资企业
 
 
第一节 注册登记
 
 
  1984年11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工商〔1984〕(125号)文件,授权哈尔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办理在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和管理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
有关外商企业管理规定,允许外商在哈开办能源开发、建筑材料工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
机械制造工业、仪器仪表工业、海上石油开采设备制造业、电子工业、计算机工业、通讯设
备制造业、轻工业、纺织业、食品工业、医药和医疗器械工业、包装工业、农业、牧业、养
殖业、旅游和服务业等。申请登记必须提交由中外方各1人担当董事长、副董事长或总经理、
副总经理签发的申请登记书,市外商投资中心的批准书,中外文的协议、合同、章程,可行
性调查报告,外商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开业合法证书、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出
具的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供水供电等建设条件的核准文件。登记中标明企业名称、住所、
种类、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有效期限等。要按
规定缴纳登记注册费,即注册资金1千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千万元),交纳1‰;超过1
千万元的,超过部分交纳0.5‰。预先申请名称登记收费为100元,变更登记收费为100元。
开业登记收费为50元,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登记收费为300元。哈尔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审查,合格者颁发《核准登记通知书》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当年12月24日,哈尔滨市开办了由哈尔滨市包装印刷厂与
香港精华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经营的哈尔滨精华彩印有限公司。
  1988年始,为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手续,建立了由市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办事机构,设有项目部、外资部、工商登记部、管理部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合署办公,简化了登记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适应了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需要。至1990年哈尔滨有外商投资企业76家,其中中外合资企业56家,中外合作经营6家,外商独资企业14家,外资企业驻哈办事机构、分支机构12家。

   ?
<附件>?
 
     
  附件:显示原文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