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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劳改局的要求,东风、亚沟两个劳改支队于1990年进行管理、教育制度的改革,对犯人实行分押、分管、分教,消除混押、混管、混教所带来的弊端。他们按犯人犯罪性质(盗窃犯、性犯罪、暴力型犯罪、财产型犯罪、过失罪和渎职罪)分别进行编队或编组。在同一类型中,将惯、累犯与初犯、偶犯分别组编小队。在管理上,依据犯人认罪态度、改造表现以及犯罪性质、刑期长短和主观恶习深浅,实行从宽、一般、从严三级管理,根据犯人的改造表现,实行升降级制度。实施分押、分管后,两个支队相继成立了教研室,研究编写分教的教材。1990年,劳改犯人逃跑率为1.2‰,低于省司法厅规定的指标。这两个劳改支队,根据劳改企业生产项目、犯人的个人爱好、捕前职业和刑释后去向等情况,分别开设了烹饪、汽车修理、缝纫、制笔、制瓦、挡车等技术培训班。经市劳动局和市工商联考核,有230人获初级和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张明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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