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
|
|
|
|
|
|
《平房区志》 |
|
|
第十六篇 社会 |
|
|
第二章 劳动 |
|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
|
1953年前,平房地区驻区工业的劳动工资,由所隶属上级部门下达指标,由各工厂自行管理;地方劳动工资由哈市香坊区劳动部门管理。建区后,区属社会劳动工资由哈尔滨市劳动局直接派专人驻区管理。1957年10月,成立区劳动调配站。1958年区劳动调配站行使全区劳动调配、工资管理职能。1959年9月,设平房区人事劳动局(含民政工作),为平房区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机构。1960年4月单设劳动局。1962年5月将民政工作合并到劳动局,改设民政劳动科。"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瘫痪,劳动工资管理处于混乱状态。1969年初,设劳动安置办公室。1984年4月,改为劳动局。1990年区劳动局为处级机构,下设办公室、劳动服务公司等机构。 |
|
|
|
|
|
附件: |
|
|
com.eprobiti.was.WASException: XXX#获得重写的Url时出现异常#PTools.getReWriteUrl#null
com.eprobiti.was.WASException: XXX#获得重写的Url时出现异常#PTools.getReWriteUrl#null com.eprobiti.was.WASException: XXX#获得重写的Url时出现异常#PTools.getReWriteUrl#null com.eprobiti.was.WASException: XXX#获得重写的Url时出现异常#PTools.getReWriteUrl#null |
|
|
|
|
|
|
|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