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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事》
 
 
第二篇 解放后干部管理制度
 
 
第九章 职  称
 
 
第一节 职称系列
 
 
  一、工程技术人员
  1950年6月,按《东北公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暂行技术标准》设置的技术职务是:总工
程师、工程师(总技师)、副工程师(副技师)、助理工程师(副助理技师)、技术员、见
习技术员。定为总工程师和工程师要经过国家机关部以上考试或鉴定合格;副工程师要经过
国家公司考试或鉴定合格。
  1952年7月,国家制定的职务工资标准中,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为工程师、技术员、助
理技术员、实习生。
  1956年7月,黑龙江省制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中,将工程技术人员的
职称定为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助理技术员。
  1986年4月16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国务院经济委员会《工程技术人员
职务试行条例》,确定工程技术职务名称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其基本任职条件如下: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2.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
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2.
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
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4年以上。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1.基本掌握现代化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
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2.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
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
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4.能实际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在研究、设计部门的: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
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
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4.
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
2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
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
技术问题的能力。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
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
管理工作中有显著的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在研究、设计部门的: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
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
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
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
的技术著作、论文。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
年以上。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
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地掌
握一门外语。
  二、农业技术人员
  1956年7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中,将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定为总农业技师、
副总农业技师、农业技师、技术员、助理技术员。职称评定和晋升,依据农业技术人员的技
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由各级党委评定。
  1986年3月14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农牧渔业部《农业技术人员职务试
行条例》,确定农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四个
等级。各等级所要求的条件如下:
  农业技术员: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和中等农业学校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从事农业技
术工作3年以上及取得农业中专毕业学历者,经考核评审,并初步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
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可聘任或任命为农业技术
员。
  助理农艺师: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农
业大学专科毕业生,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农业中专毕业生,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4
年以上,经考核评审,并具备下列第一款及二、三款之一者;1.能运用所学专业的基础理
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2.能向群众传授农业
科学技术知识,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3.能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
和科研成果,并设计一般实施方案,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
一定成绩。
  农艺师:获得农业博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工作2
年以上;农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工作4年以上;农业中专毕业生担任
助理农艺师5年以上,并取得农业大学毕业学历者,经考核评审,并具备下列条件第一、五
款及二、三、四款之一者。1.能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
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2.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能主持开展科学实验和群众性
科学活动,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等
方面做出成绩。3.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技术工作计划、规划,并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
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了成绩。4.能对农业
技术员、助理农艺师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初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及开展
本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5.能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书刊资料。
  高级农艺师:获得农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农艺师工作2年以上;获得农业硕士学
位或具有农业本科毕业学历,担任农艺师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评审,并具备下列第一、五
款及二、三、四款之一者: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在某一
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在学术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和著作。2.
能制定本地区或本专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设计新技术开发项目,并指导或主持
实施,解决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3.能运用国外先进科学技术,在较大范围内指导试验
示范,在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4.在传授科学技术知识或培养中级技
术人才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成绩。5.能比较熟练的掌握一门外语。
  三、科学研究人员
  1952年国家制定的《职务工资标准》中,将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的职称定为研究员、
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1979年哈市研究机构执行《中国科学院研究技术人员
定级升职暂行办法》的规定。研究技术人员的职称仍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
究实习员。
  1986年3月10日和4月10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转发了中国科学院《自然科
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确定研究人员职
务名称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研究实习员为初级研究职务,助
理研究员为中级研究职务,副研究员、研究员为高级研究职务。
  研究实习员的条件:获得硕士学位者或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年见习期满,并具备下列条
件:1.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
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能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
体工作。3.能阅读一个文种的外文专业书刊。
  助理研究员的条件:获得博士学位者或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
后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2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1.对本学科、本专业具有扎实的基础
知识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门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地掌握本门学科必要的
实验技术,能独立地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工作。2.得过具有科研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
成果,或在科研成果中有明显成绩,或在野外科学工作中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在上述
之一工作中起主导作用;能指导初级研究人员进行工作。3.能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
对从事不同类型研究工作的人员,外文要求可有所不同。
  副研究员的条件: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助理研究员职
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1.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运
用这些知识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或技术问
题。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大学
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订可行的研究方案。3.取得过具
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提出反映这些成果的具有较高研究
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取得系统的又有较大学术或实践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发表有较高学术价
值的科学论文,或在上述之一成就中起关键作用。4.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进行研究工作的
能力。5.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研究人员,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研究员的条件:担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并具有下列条件者:1.能分析本学科国内
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发展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
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2.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
术问题,并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
效益的成果。3.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4.培养
出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和科技人员,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1986年5月29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制定的《实
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将实验技术职务名称定为高级实验师、实验
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高级实验师为高级职务,实验师为中级职务,助理实验师、实验
员为初级职务。
  四、医疗卫生人员
  1952年,哈尔滨市医疗卫生系列的技术职务名称以国家制定的《职务工资标准》,设置
了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
  1956年,根据黑龙江省主管部门的文件,哈尔滨市医务卫生系列设置:主任医师、主任
药师、主任技师;主治医师、药剂师、技师;医师、药剂士、技士;医士、药剂员、技术员。
  1962年,国家制定了《学术称号的条例》,医务称号为:高级医师、医师;高级药师、
药师。学术上的称号带有荣誉的性质。
  1979年,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按卫生技术人
员的业务性质,设置了技术职称。医疗防疫人员的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
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卫生防疫员。药剂人员(含中药、西药)的技术职称为:主
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剂士、药剂员。护理人员的技术职称为:主任护
师、副主任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其他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
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见习员。
  1986年3月15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
例》,确定卫生技术人员的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医疗、预防、保健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中
药、西药人员: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护理人员:主任护师、副
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其它卫生技术人员: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
技师、技士。
  医(药、护、技)士:1.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2.在上级
卫生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3.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医(药、护、技)师:1.熟练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技术操作能力。2.能独立处
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3.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4.中专
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主治医(药、护、技)师:1.熟练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
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2.具有较丰实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
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
导。3.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比
较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4.大学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4年以上;研
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3年左右;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2年
左右;取得博士学位者。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1.具有本专业系统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
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
富的临床经验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
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
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
历,从事主治医师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2年以上。
  主任医(药、护、技)师: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
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2.工作成绩突出,
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的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
专著、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书刊。3.做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4.从事副主任医
师5年以上。
  五、教师人员
  1952年7月,国家在制定的职务工资标准中列举了高等院校教师职名(职务)为:校长、
系主任、教授、副教授、讲师、教员、助教,哈尔滨市亦按国家规定,实行职名与工资挂钩。
  1960年,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
规定》,将高等学校中的职称定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助教的条件是:在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学业成绩优良,一般经过1年
见习期的考察,证明能够胜任助教工作的。
  讲师的条件:1.已经熟练地担任助教工作,成绩优良。2.掌握了本专业必需的理论知
识、实际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讲授某门课程,并且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3.掌握一门
外语,能够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
  副教授的条件:1.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
良。2.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业务范围内,能够
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
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造诣。3.熟练的掌握一门外
语。
  教授的条件:教学工作成绩卓著,对于本门学科有科学著作,或者有重大的发明创造,
证明在学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具有更高水平的副教授,可提升为教授。另外,
还规定了在政治上、业务上进步特别快的,在科学、生产劳动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特别卓著
的,或者有重大发明创造的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提升;对长期担任高等学校的教学工
作,成绩卓著,并有丰富的实际经验的讲师和副教授,虽然他们没有科学著作或重大的发明
创造,由于工作需要,也可以提升。
  哈尔滨市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为助教的,确
定或者提升为讲师的经校务委员会批准;确定或者提升为副教授的,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报省教育厅批准;确定或者提升为教授的,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省教育厅转中央教育
部批准。
  1979年国家教育部制定《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要求根据
《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的暂行规定》,对各级教师进行考核。
同时规定了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具体工作职责。
  1980年,国家教育部下发《关于职工农民高等院校教师确定与提升职称的通知》,规定:
确定助教,由相当县、团级单位组织评审。确定与提升讲师,由相当于地区或司、局级单位
组织评审。确定副教授、教授,由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组织评审。
  同年国家教育部印发《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确定与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暂行规定》,明确
在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确定副教授、讲师、教员、实习教员教师职务。
  1982年3月18日,国家教育部印发《关于当前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
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申确定与提升教师职称必须按照
《暂行规定》有关职称的条件和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中有关
职称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教师工作量的表现,结合起来进行评审。
  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和改革小组先后转发了国家教委对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以
及中小学校教员职务试行的有关条例。对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仍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对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设教员、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对中等教师职务设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对小学教师职务设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
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并制定了相应的职务职责和任职条件。
  六、会计人员
  1951年7月,东北人民政府颁发了《会计人员暂行评级标准》试行令。将会计人员的职
务定为总会计师、会计师、一等会计员、二等会计员、三等会计员、记帐员。分别规定了各
级会计人员的条件。按条件确定总会计师和会计师需经过大行政区部级以上审定合格。其他
会计人员由单位党委或领导任命。
  1978年国务院颁发《会计人员职称条例》,将会计人员的职称定为总会计师、副总会计
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1980年9月,黑龙江省下发《关于评审会计人员技术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已
按国务院和省委有关规定授予会计人员技术职称的进行复查。对总会计师,经复查符合标准
的,改称高级会计师,对副总会计师,经过复查考核够什么条件,就授予什么技术职称。今
后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不再做为技术职称,只作为行政职务。
  1981年3月,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人事局《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条例》,将
会计人员业务技术职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高级会计师的条件:1.系统的掌握经济和财务会计的理论知识,对财务会计专业或某
个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和造诣,并取得较大成果,有较高水平的工作报告或学术论著,在某些
方面有独创性见解。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对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的经济活动进
行全面地分析,能预测下步的动向,并对经营管理提出政策性的改进意见。3.具有较丰富
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够组织指导一个部门或一个大型单位的经济核算和财会工作,能够
解决业务方面的重大问题。4.在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果,培养财会人才方面有显著
成绩。5.熟练的掌握一门外语。
  会计师的条件:1.比较系统的掌握财务会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具有一定
的政策水平,能够正确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3.能够胜任和组
织本单位全盘的财务工作,对上级制定的财会制度能提出实施办法,能够制定本行业、本系
统地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能够对所属单位执行财会制度提出的问题作出正确解答,并能培
训财务人员。4.能够组织和独立进行财务检查工作,并实事求是作出正确的评价。5.能够
对经济活动和财务人员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并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高财会工
作水平,写出工作报告或科学论文。6.担负本部门或单位全面的或主要的财务会计工作,
有一定成绩。7.掌握一门外语。
  助理会计师的条件:1.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财务会计专业知识。2.
熟悉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并能贯彻执行。3.对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
行中的问题,能作出正确的解释。4.能够独立进行报表审核和财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
能做出正确的解决意见。5.能够对财务收支,成本费用,盈亏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针对存
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6.熟悉本职务和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担负某一方面的主
要财务会计工作,成绩良好。7.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会计员的条件:1.具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2.掌握一般珠算和电子计算
机的计算技术,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3.熟悉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审核整理原始凭证,
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分录),及时准确的记帐、结帐,能编制、审查、汇总会计报表或财务
计划。4.能担任一般财务会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成绩良好。
  黑龙江省对各级会计人员的条件,还作了有关学历和从事工作时间上的补充规定。
  1986年4月10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国家财政部《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
例》及其《实施意见》。对会计职务名称仍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并制定了专业职务职责和任职条件。
  七、统计人员
  1951年7月,东北人民政府颁布的《统计人员暂行评级标准》试行令中,将统计人员的
职务名称定为统计研究员,副统计研究员、主任统计员、统计员。确定统计研究员需经政府
机关大行政区部级以上审查合格。
  1980年国务院颁发了《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将统计人员职称定为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1981年,《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统计干部技术职
称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确定了各级统计干部职称晋升的条件和标准。
  高级统计师的条件:1.能够拟定重大统计调查方案,对统计制度方法提出重大的改革
意见。2.能够对重要的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写出较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报
告,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建议。3.有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和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
能够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专业、一个大型企业的统计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4.
对统计理论有研究,能从理论上阐明实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著,
对统计工作有重大贡献。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统计师的条件:1.能够拟定有关统计调查方案,能对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提出建设性
意见。2.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提出系统的调查研究方案并组织实施,写出有相当水平的
统计调查报告。3.能够指导一个专业或一个方面的统计工作,成绩良好。4.掌握比较系统
的统计理论知识和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5.掌握一门外语。
  助理统计师的条件:1.能够拟定一般的统计调查方案,通晓本专业的统计业务,讲解
统计报表。2.能够按着既定的题目,比较系统的加工整理统计资料,有独立的进行调查研
究工作的能力,写出一般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3.能够对基层统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组
织交流经验。4.掌握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统计理论基础知识及有关业务知识。5.初步掌
握一门外语。
  统计员的条件:1.能够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正确填报和汇总统计表,审核统计数字。
2.能够搜集、整理一般性的统计资料,写出比较简单的统计调查报告。3.能够组织基层按
时填报统计报表,解答统计制度方法中的一般性问题。4.粗通政治经济学常识,掌握本专
业的一般统计理论知识。5.掌握珠算或台式电子计算机的计算技术。
  在具体评定工作中,黑龙江省对各级统计人员还作了有关学历和工作年限方面的补充规
定。
  1986年4月1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国家统计局《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及其《实施意见》。对统计专业职务名称仍定为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制定了统计专业职务职责和任职条件。
  八、经济专业人员
  1980年,国务院批转了《经济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规定经济专业干部的业务
职称为: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高级经济师:1.经济师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对
某个经济专业或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和造诣,并取得较大成果,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编著或工作
报告。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经济方面有价值的政策性意
见。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大型企业某一方面经
济工作的能力,能够解决有关经济业务中的重大问题,在改善经营管理和培养经济人才方面,
成绩显著。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经济师:1.助理经济师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
业知识。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能够正确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3.具有
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能够独立工作,正确处理业务中较为复杂的问
题,经济效果良好。4.掌握一门外语。
  助理经济师:1.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经济员或具有同等学历,掌握
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熟悉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能贯彻执行。3.
熟悉本职业务、能够处理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任务。4.初步掌握外语。
  经济员: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担任经济专业干部,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
历,具有本专业一般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熟悉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能按照执行。3.
能够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初步分析和整理,完成本职工作。
  1986年4月11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国家经委《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及其《实施意见》,对经济专业职务仍定为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制
定了职务职责和任职条件。
  九、翻译人员
  1954年12月,国家人事局制定《翻译工作人员条例(草案)》,将翻译工作人员的职称
定为:一等翻译、二等翻译、三等翻译、四等翻译、五等翻译。
  1980年,国务院批转《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将外语翻译干部业务职称确
定为: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译审:1.副译审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翻译干部,长期从事翻译或审稿、定稿工作,
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经验丰富,成绩卓著。2.有重要译著或专著,译文能表达原作的
风格,能解决翻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3.熟练地掌握一门第二外语。
  副译审:1.翻译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翻译干部,具有较高的翻译水平和较丰富的翻
译实践经验。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工作成绩显著。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一定的研究,
并有较高水平的成果,对原文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能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3.从事口译的能胜任重要国际性会议的翻译工作。从事笔译的能胜任审稿、定稿工作。4.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第二外语。
  翻译:1.助理翻译,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翻译干部,具有比较系统的外语基础知识
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2.能够独立承担所从事专业的口译或笔译工作,语言流畅,译文
准确,无大的理解错误,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在工作中有一定成绩。3.初步掌握一门第二
外语。
  助理翻译:1.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翻译干部,具有一
定的外语基础知识和有关的专业知识。2.从事口译的能基本表达双方原意,语言、语调基
本正确。3.从事笔译的能够表达一般难度的原文内容,语法基本准确,文字比较通顺,能
完成一般工作任务。
  1986年3月31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外交部《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及其《实施意见》。对翻译人员职务的名称定为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制定了翻
译职务职责和任职条件。
  十、新闻、出版人员
  1952年,在国家制定的工资标准中,规定的新闻、编辑人员职务为:正副社长、正副总
编辑、编辑、记者、编审、助理编辑、助理记者、见习编辑、见习记者。各级职务的确定与
晋升,分别由各单位党委或主管部门确定与任命。
  1980年,国务院批转《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将编辑干部的业务职称确定为:
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编审:1.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门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造诣,有较高水
平的著译。2.编辑工作经验丰富,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组织、指导完成较大的
编审或报道任务,解决编辑业务中的重大问题,工作成绩卓著。3.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的副编审。
  副编审:1.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门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著
译。2.编辑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具有相当的政策、理论水平,对稿件的质量有较高的鉴别
能力,能够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3.能够根据一个学科领域的发展状况和需要提出
选题计划意见,或根据形势提出报道计划意见。4.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5.熟练掌握一
门外语的编辑。
  编辑:1.助理编辑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编辑干部,具有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
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动向。2.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有较高的文字水平,有独立处
理稿件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3.掌握一门外语。
  助理编辑:1.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历。2.具有本专业一定
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3.初步掌握编辑业务,有一定文字水平,能够对稿件进行初步处
理。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1980年,国务院批转《新闻记者业务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新闻记者的业务职称
为:特级记者、高级记者、记者,助理记者。
  特级记者:1.高级记者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新闻业务
或某门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编著。2.新闻工作经验丰富,有较
高的政策水平,能够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提出一个时期的宣传报道计划意见,
能够采编和撰写重要新闻、通讯、译编等各类体裁的稿件,能够解决采编业务中的重大疑难
问题,工作成绩卓著。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高级记者:1.记者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新闻业务或
某门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编著。2.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有相当的政策水
平,能够掌握宣传报道方针,能够熟练地审定各类稿件或者能够组织、指导重大采访活动,
能够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记者:1.助理记者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
识。2.有独立承担采编业务的能力,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能够较熟练地处理或撰写工作所
需各类体裁的稿件,工作中有一定成绩。3.掌握一门外语。
  助理记者:1.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本专业一定的
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2.初步掌握采编业务,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能够完成一般工作
任务。3.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1986年2月15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全国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
《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根据新闻单位的性质、任务和工作需要,
对记者职务改为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对编辑职务设高级编辑、主任编辑、
编辑、助理编辑。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为高级职务,记者、编辑为中
级职务,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为初级职务。同时制定了各级职务的任职条件和职责。
  1986年3月12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了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
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对播音专业名称定为播音指导、主任播音指导、一级播音
员、二级播音员、三级播音员。播音指导、主任播音指导为高级职务,一级播音员为中级职
务,二、三级播音员为初级职务。并制定了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三级播音员任职条件:大专和中专(播音专业)毕业见习1年期满,高中毕业生连续从
事播音工作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担任三级播音员,即具有播音基础知识和基本技
能,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和政策,嗓音良好、语言规范、语调正确,能按要求完成本职
任务。
  二级播音员任职条件,获得播音硕士学位;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结业证书;高
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三级播音员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三级
播音员工作4年以上。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任二级播音员,即基本掌握播音基础理论和语
言表达技巧,对本专业有关的科学文化知识与政策有一定了解;能较好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
内的任务,语言表达符合节目的基本要求;初步掌握现代汉语,略懂古汉语和一门外语。
  一级播音员任职条件,获得播音博士学位;获得播音硕士学位担任二级播音员工作2年;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播音专业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二级播音员工作2—3年;大专以上毕业
或经考试、考核达到大专水平,担任二级播音员工作4年以上。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担任
一级播音员,即掌握播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技巧;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
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独立地较好地完成各类节目播音与直播任务,初步掌握某些节目的
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能力,擅长某类节目的播音,有鲜明的播音特色;有一定水平的业务
专题总结;掌握现代汉语,初步掌握古汉语和一门外语。
  主任播音员任职条件,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播音员工作2—3年;大学本科毕业或经考
试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担任一级播音员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担任主任播
音员,即比较系统地掌握播音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语音创作规律,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
识和相当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很好地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与直播任务,掌握采编制作或主持
节目的能力,业务上有显著专长和特色,有一定水平的业务总结或专业论著;熟练地掌握现
代汉语,掌握古汉语和一门外语。
  播音指导任职条件,主任播音员连续从事播音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担
任播音指导,即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广博的科学文化
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通晓播音业务,在实践中有创新,并形成独特的播音风格,有
较高的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能力,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著,工作成绩卓著,在社会上享有
一定声誉;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1986年3月30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文化部《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
例》及其《实施意见》。将出版专业人员编辑职务确定为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编审、副编审为高级职务,编辑为中级职务,助理编辑为初级职务。将技术编辑职务确定为
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技术编辑为中级职务,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为初级职务。将校对职务确定为一级校对、二级校对、三级校对,一级校对为中级职务,二、
三级校对为初级职务。同时制定了各级职务的职责和任职条件。编辑人员的任职条件:
  助理编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助理编辑职务,1.获得博士学位或大学本科
毕业,经一年见习期考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的编辑业务,有一定文字水平,能
履行助理编辑职责。2.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经考察表明能履行助理编辑职责。
  编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聘任编辑职务,1.担任助理编辑职务4年以上,具有本
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能独立处理稿件,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
掌握一门外语,经考察表明能履行编辑职责。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编辑职务2年,获得
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编辑2—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
明能履行编辑职责。
  副编审,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副编审职务,1.担任编辑职务(或出版专业人员中级
职务,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编辑职务2年以上。2.
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著译或编辑了一批好书,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指导编辑工作。负责技术编辑或校
对方面工作的副编审要能培养该专业的专业人才。经考察表明能履行副编审职责。
  编审,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编审职务,1.已经熟练的履行副编审职责,担任副编
审职务5年以上。2.科学文化知识广博,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
的著译。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编审任务,工作中有较大
贡献。经考察表明能履行编审职责。
  十一、图书、档案、文博人员
  1981年,国务院批转《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规定图书、档
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研究馆员:1.副研究馆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有广博的科学知识,对图书馆学
或档案学或其他某门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编著。2.具有丰富的
工作经验,能够指导专业人员学习和研究,主编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书目、索引、工具书或文
献汇编,能够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成绩卓著。3.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
  副研究馆员:1.馆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
学或档案学或其他某门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工作报告或编著。2.具有比较丰
富的工作经验,熟悉馆藏,能够指导读者检索、研究或编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索引、专题资
料,能够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馆员:1.助理馆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比较系统地掌握图书馆学或档案学或其他
某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对馆藏比较了
解,能够辅导读者进行文件检索或编制有一定水平的索引、专题资料,工作中有一定成绩。
3.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助理馆员:1.见习1年期满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以及管理员具有
本专业一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具有一定工作能力,能够掌握图书、档案、资料有
关工作方法和技能,对馆藏有初步了解,能够使用馆藏目录、联合目录和有关工具书刊、档
案、资料等。3.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管理员: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担任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见习1年期满,或具
有同等学历的,初步掌握图书、档案、资料某项业务的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较好地
完成所担任的任务。
  1986年4月2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文化部制定的《图书、资料专业职务
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对图书、资料专业职务名称仍定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同时制定了各级职务的职责和任职条件。
  1986年3月28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专业人员
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把档案工作人员从原《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职称
暂行规定》中分离出来,专设档案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确定设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
研究馆员、研究馆员。制定了档案专业职务的职责和任职条件。
  管理员,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管理员。1.
初步掌握档案专业的基础知识。2.对档案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并初步掌握档
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3.能较好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助理管员,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
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4年
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助理馆员。1.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
专业知识。2.基本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3.有
一定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助理馆员职责。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基本掌握古汉语。
  馆员,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年左右,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3年,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
务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馆员。
1.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档案工作法规,能起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3.具有独立工作能
力,能胜任和履行馆员的职责。4.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副研究馆员,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2—3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馆员职务
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副研究馆员。1.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
有较深的研究,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2.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
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3.熟练掌握一门外
语。
  研究馆员,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研究馆员。1.具
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造诣,亦有较高水平的论著。2.有丰富的工作
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工作成绩卓著,对档案事业有较大贡献。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1986年3月30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文化部《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
例》及其《实施意见》。对文博专业职务定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文
博管理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为高级职务,馆员为中级职务,助理馆员、文博管理员为
初级职务。并制定了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从事陈旧、考古、科研、保管、群工、鉴定等文博专业工作,符合任职条件者,可以申
请和聘任文博专业职务。在文物系统工作的复制、修复、装裱、标本制作、科学实验等技术
工作人员和图书、档案、资料业务等业务人员,可按《试行条例》结合本专业确定文博专业
职务,也可按其他有关技术人员职务条例,确定专业技术职务。
  十二、体育教练人员
  1981年,国务院批转《体育教练员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规定体育教练员的技术职称为:
国家级教练员、高级教练员、一级教练员、二级教练员、三级教练员。
  国家级教练员:1.高级教练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具有广博而坚实的体育理论知识,
对本项运动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学术编著或科研成果。2.具有丰富
的实践经验,在教学训练上有新的突破,能够解决训练中重大技术关键问题,在培养教练员
和世界先进水平运动员方面,成绩卓著。3.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高级教练员:1.一级教练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本项专
业理论,对本项教学训练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学术编著或训练工作报告。2.具有
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训练中技术关键问题,具有培养一级以下教练员和国家先进水
平、世界水平运动员的能力,成绩显著。3.从事少年儿童训练的教练员,在少年儿童教学
训练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成绩突出,并培养出具有少年世界水平的运动员。4.熟
练掌握一门外语。
  一级教练员:1.二级教练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比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本
项专业理论,并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2.熟练地掌握体育教学训练业务,具有一定的
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担任培养国家水平运动员的教学训练,并取得一定成绩。3.从事少年
儿童训练的教练员,工作成绩显著,能够为优秀运动队输送相当数量的运动员。4.掌握一
门外语。
  二级教练员:1.见习1年期满的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以及
三级教练员,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本项专业理论。2.具有担任国内一般水平运动员的教学
训练能力。3.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三级教练员:1.中等体育学校毕业生,担任教练员见习1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
具有本专业一般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初步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的内容、方法,在主教
练指导下,能带运动员完成某一具体训练任务。
  1986年4月2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国家体委制定的《教练员专业技术职
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将教练员的技术职务改定为主教练、教练、助理教练。制
定了相应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主教练,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主教练。1.具有较丰富的教学训练实践经验,能够
解决训练中技术关键问题,培养国家及世界先进水平的运动员成绩突出。2.对本项训练有
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并有较高水平的论著或科研成果。3.从事教练工作8年以上。
4.掌握一门外语。
  教练,助理教练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教练。
1.熟练地掌握教学训练方法,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独立培养优秀运动员的教学训练能力。
2.比较系统的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本项专业理论,并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3.从事助
理教练工作2—4年。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助理教练,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优秀运动员,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助理教练。1.初步掌握训练方法,能够完成一般水平运动员的
教学训练任务。2.掌握体育运动基础理论和本项专业理论。
  十三、艺术专业人员
  1986年4月1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文化部制定的《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
级)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根据艺术专业的不同类别,将编剧、导演、演员、演奏
员、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以及各类专业美术创作人员的职务(艺术等级)定为一级、
二级、三级、四级;舞台技术职务定为主任舞台技师、舞台技师、舞台技术员,分别与艺术
专业的二、三、四级相对应。要求评审艺术人员艺术等级,以本人的学识、艺术水平、业务
能力、工作表现、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适当参考学历和资历。受聘者必须身体健康,能坚
持正常工作。并对各类、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作了具体规定。
  哈尔滨市根据《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对艺术专业职务进行了评审,至1990年末,
共评审各类艺术专业职务1448人,其中一级14人、二级110人、三级570人、四级754人。
  十四、工艺美术人员
  1986年4月2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轻工业部制定的《工艺美术专业职务
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将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务的名称定为工艺美术员、助理工艺
美术师、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制定了各级工艺美术专业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
件。
  工艺美术员的任职条件,工艺美术大专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1年期满,能初步掌握
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完成任务较好。
  助理工艺美术师的任职条件,获得硕士学位及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班结业证书者;获得
学士学位或高等美术工艺院校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工艺美术员工作2年
以上;中专工艺美术学校毕业,担任工艺美术员4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1.基本掌握
工艺美术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2.能履行相应职务的职责,作品良好。3.初步掌握一门外
语。
  工艺美术师的任职条件,获得博士学位者;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2年以上;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3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
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4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1.比较系统的掌握工
艺美术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熟悉本专业的历史传统和现状。2.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履
地相应职务的职责,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3.掌握一门外语。
  高级工艺美术师任职条件,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工艺美术师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
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工艺美术师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1.具有广博的工艺美术
专业理论和高超的专业技能,对其专业有较深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2.有丰富地创作
设计经验,并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专业修养。3.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工艺美术事业的
发展和工艺美术队伍的建设有较大的贡献。4.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连续转发的中央国家各部、委制定的各类专业技术
职务试行条例,都要求各类专业职务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各专业的职业道德,钻研业务,努
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任职条件中,重点增加了学历和任职年限的条件。一般任
高级专业职务需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中
级职务5年以上。任中级职务需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2年左右;获得研
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初级职务4年
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初级职务5年以上。任初级职务的需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见习1
年期满。同时规定,为了广泛选拔人才,对在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经
考核能胜任相应职务岗位职责,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也可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破
格聘任相应的专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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