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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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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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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事业普教工作进行第二次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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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25日~12月20日市政府对七区五县(市)3局共118家办学企事业单位的基础教育和办学单位领导坚持办学、教育经费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督导评估,对中小学生辍学、教师工资拖欠等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在全市办学企事业单位进行自评和各区、县(市)政府对本区、县(市)办学企事业单位进行初评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向市教育评估办公室推荐32个参加复评的办学企事业单位。经市考核评估小组复评,领导小组审核,最后评出31个教育先进企事业单位和58名“关心教育好厂长”。市政府对教育先进企事业单位和“关心教育好厂长”进行表彰奖励。(杨君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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