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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84年国家统一采用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基本属于苏联和东欧等国家实行的“物
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反映国民经济总量的指标为社会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国
民收入等。这种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在经济管理中发
挥了重要的作用。
1982年,哈尔滨市统计局为了加强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研究,了解国民收入生产和使
用情况,建立了国民收入统计报表制度,编制了哈尔滨市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生产、消费
和积累平衡表。
1983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国民收入计
划统计的报告,决定从1984年开始把国民收入指标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指标之一,
要求编制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民收入年度计划,每年统计检查一次。为了贯彻
这一决定,国家统计局将《国民收入统计报表制度》(试行方案)纳入国民经济统计报表制
度。
198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立统一的、科学的国民经
济核算制度。1985年国家统计局组织了国民经济核算理论的研究、探索,并进行了试点试算,
认为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要求,不能适应进一步深化改
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决定吸收和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一套以国民生产总值为核心指标
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研究采取相互转换的方法以增强其国际对比功能。
1985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国民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产值统计。
1986年4月,哈尔滨市统计局增设平衡统计处。其间对1985年国内生产总值进行了普查,
并从1986年起建立了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编制了哈尔滨市按当年价格计算和按可比
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表、哈尔滨市国内生产总值构成项目表。
1987年,全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内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市统计局在年内进行了
1949—1985年哈尔滨市按当年价格计算和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指数、
增长速度的补编工作,并在对全市1985年国内生产总值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的基础上,试编
了哈尔滨市1985年价值型投入产出表。
1988年,哈尔滨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中国1987年投入
产出表的通知精神,在完成国家、黑龙江省投入产出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国家确定的“中国
1987年投入产出表”的模式,编制了哈尔滨市1987年价值型投入产出表。投入产出表由三大
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中间使用和中间投入,第二部分为最终使用和调入,第三部分为增加
值。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连接起来,能反映全社会物质产品和服务在产出方向的分配、使用
情况,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连接起来,能反映各部门生产和提供的物质产品和服务在投入方
向的价值构成或费用构成。三大部分相互连接,形成纵横交错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表,从总
量和结构上全面而系统地反映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这一完整的社会再生产过程。
1989—1990年市统计局试编了哈尔滨市资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以全社会
资金运动为对象,核算各部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反映全社会各种资金在各部门间的流量、
流向及其相互关系。通过资金流量核算,可以较全面地观察分析各部门的收入分配情况、资
金余缺情况、总储蓄与总投资情况、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情况、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往
来情况等,从而可以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总体考察和部门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一个有
力工具。资产负债表是关于经济存量的核算表。资金流量核算与资产负债核算反映的内容基
本一致,但资金流量核算以流量形式表现,资产负债核算则以存量形式表现。资金流量表与
资产负债表的结合运用,可以构成一个连续完整的资金循环系统,全面反映资金在流量、存
量上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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