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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志》
 
 
第四篇 农业
 
 
第二章 种植业
 
 
第六节 肥料
 
      
    伪满时期,多数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很少施肥。1948年,土地改革后的第一年,农民尽力往自己分得的耕地里送粪,当年施底肥占总耕地面积的30%以上。1953年,施底肥面积占总耕地的80%,把一些没有经过发酵的,土杂粪送进地里,致使草荒地增多,此后注意了施肥质量。
    1955年,县委号召改扬粪为滤粪,提高施肥效力。当年全县滤粪、抓把粪达17.31万亩,占总施肥面积25%。这一年,省农业厅赠给颗粒肥444袋(4 440公斤),本县制作颗粒肥3万公斤,共施耕地3 500亩,省拨水稻专项使用的化肥硫铵447吨,施用面积3万亩,还用过磷酸石灰6.5吨,施用面积85亩,购进大豆根瘤菌3.8万袋,接种面积27.5万亩,占大豆播种面积89%。1955年,开始抓"五有三勤"(五有:牛马有棚、猪羊有圈、鸡鸭有架、人有厕所、农业社和互助组有粪坑;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的常年积肥基本建设。
    1963年,全县利用挂锄期建大粪坑2 631个,小粪坑23 560个,达到生产队有大粪坑,部分社员家有小粪坑。
    1965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借"万人工作团"的力量,全县农村新建牛马棚1 270间,猪圈2 310个,公共厕所2 518个,家庭厕所7 200个,粪坑1 527个,灰仓2 6114个,达到了人有厕所、牛马有棚、猪有圈、鸡鸭有架、队队有粪坑和灰仓比较完备的常年积肥设施。同时各生产队建立了"三专"(专人、专车、专畜)常年积肥专业队伍。还确定了社员投肥记分、兑现粪肥粮等推动群众积肥的办法。
    1973年,全县推广高温造肥、压绿肥、坑沤肥等积肥造肥新方法。全县按100亩地有1名积肥员,500亩地有1台积肥车的要求,共确定了9 400人、1 900台车的专业积肥队伍。积肥报酬,集体积肥实行"定额管理,多劳多得",社员个人积肥实行"四定一奖"(定任务、定质量、定数量、定时间,超额奖励)。  
    1981-1983年,完成了全县土壤普查工作,并编辑出《阿城县土壤志》,为因地施肥、改良土壤提供了依据。
    1986年2月,阿城县农业局鉴于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耕地施农家肥量下降,土壤消耗量超过施肥量的新情况,提出培肥地力办法,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县农村试行。培肥地力办法提出:①施肥标准,要求亩施含有机质10%以上的农家肥1 500公斤,化肥尿素1O公斤,三料磷肥10公斤(含磷高的地块,应因地调整磷、氮施肥量)。②认真兑现养地合同,亩欠1立方米农家肥,罚收土地补偿费5元,化肥按价收费;完成施肥量后,每多施1立方米农家肥奖励3元。⑧对承包田,每3年秋翻地一次,达不到者每亩罚3元。④坚决执行土地承包15年不变的政策,鼓励农民对承包田投肥、投工。允许土地转包,转包者合理收取养地费。阿城县部分年度农家肥和化肥施肥量表(表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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