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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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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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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档案"与"清理住房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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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哈尔滨市整顿机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市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委、办、局及其领导干部廉政纪实档案的实施意见》。共分6个部分,具体阐明了建立廉政纪实档案的主要任务、范围与对象、采取廉政纪实的方法、程序和组织管理与具体要求,成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已向全市各有关部门转发了这个意见。
在全市清理干部住房工作中,市清房办推广了道外区清房办建立被查封空闲住房档案的经验。"清房档案"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1.被查封空闲房承租人所在单位的申报材料;2.被查封空闲房承租人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3.居民委主任和管片民警的证明材料;4.房管员和房管组长的证明材料(主管房管所长签字并盖章);5.调查人提出的拟处理意见。
(郭淑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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