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
|
|
|
|
|
|
《社会生活》 |
|
|
人民生活 |
|
|
【非国有企业中文明单位】 |
|
|
1996年1月11日,市委、市政府授予哈尔滨市福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田野家禽有限公司两家非国有企业哈尔滨市首批市文明单位称号。
根据《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规定,市委、市政府重视非国有企业创建文明单位活动。1995年4月份,哈尔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印发《关于在非国有经济企业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话动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国有经济企业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条件及主管部门。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和市工商联,为非国有经济企业创造条件,并重点抓好"试点"工作。各区、县(市)文明委也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培养、树立本地区的典型。1996年3月6日,市五个班子领导人亲自到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送匾,并与非国有经济企业代表举行座谈,听取对创建活动的意见。
(刘庆明) |
|
|
|
|
|
附件: |
|
|
400#获得频道"31240"的检索结果集失败#DetailBar.doStartTag# 400#获得频道"31240"的检索结果集失败#DetailBar.doStartTag# 400#获得频道"31240"的检索结果集失败#DetailBar.doStartTag# 400#获得频道"31240"的检索结果集失败#DetailBar.doStartTag# |
|
|
|
|
|
|
|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