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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市建立和完善八个安全体系及与之相应的组织机构。年初,以市安全工作委员会名义下发《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在全市3 400余户企业中开展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市和区、县(市)政府及各行业主要负责人,分别与所属单位和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并实行市和区、县(市)两级管理。对40项市级重大生产隐患进行检查,下达《隐患整改监察意见书》,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有六项重大隐患得到根治。
开展生产安全专项治理,煤矿集中开展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防瓦斯爆炸、防透水等的治理整顿。工业企业开展以整章建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为内容,防"三违"现象发生的治理整顿。对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塔吊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共检验锅炉4 360台,压力容器2 170台,修理改造167台,取缔违法制造、安装、使用锅炉、压力容器200余台,检测检验特种设备和各类起重机械4 300多台。以燃气老管网改造和清理占压管道为重点,会同市燃气安全管理部门投资5 000万元改造老管网20公里,清除400多处占压管线。开展了春节、国庆节、哈洽会、建筑施工旺季和解冻期间等阶段性的检查和对建筑工地、矿山、锅炉和压力容器、管道等方面的专项安全检查。全年检查用人单位3 000余家。有2 400多家企业的70余万名职工参加"安全生产30天"和"安全生产周"教育活动。对1.3万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2000年,全市工业企业发生生产事故40起,死亡48人,死亡率为O.016‰,低于省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达的0.063‰控制指标。哈尔滨市被省政府授予安全生产优秀达标城市称号。(赵冬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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