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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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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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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环卫工人社会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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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26日,在第二届环卫工人节庆祝大会上,市政公用局授予单远征等90名环卫职工"优秀城市美容师"称号,授予王淑娟等10人"特级城市美容师"称号。建设部和省、市领导参加了大会。市政府批准关于提高环卫工人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的五项措施:①大力宣传报道环卫工人的先进事迹,唤起全社会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②每年环卫工人节,评选出100名"优秀城市美容师",并从中产生10名"特级城市美容师";③市政府每年拨专款50万元,作为改善环卫职工居住条件的建房资金;④创造条件,逐步增加和完善环卫工人的洗理设施,从1990年11月起,适当增加没有洗理设施的一线环卫工人的洗理费;⑤向连续25年以上在环卫战线工作的工人发放免费入公园证。(杨爱民 汪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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