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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4式12.7毫米高射机枪
1968年6月黑龙江省经委、省机械局和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向哈尔滨市空调
机厂等单位下达军品动员生产任务。空调机厂负责生产54式12.7毫米高射机枪的枪身、枪架,
并负责总装。空调机厂接受任务后,组织工人、技术人员和干部,消化图纸和工艺资料,进
行工装准备,建立了总装车间。共自制设备82台,制造工装2670种,其中模具259种,量具
1387种,刀具469种,夹具555种。自制工装费用411万元。
1969年空调机厂成立军品生产办公室,代号510。广大职工都把军品生产当作政治任务
来完成。试制中坚持质量第一,零部件生产坚持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做到不合格
零件不装配,不合格产品不出厂。1969年末,试生产50挺高射机枪,经军委装备部驻厂军代
表组织靶场射击鉴定,该枪性能良好,使用安全可靠。1971年5月由军委装备部批准工艺定
型,投入批量生产至1980年共生产高射机枪1354挺。
同年10月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文件精神,空调机厂开始对54式12. 7毫米高射机枪生产
线进行停产停线封存。职工按1979年底在册人数登记造册,保留建制。1982年1月经省、市
委保留军品动员生产能力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编写出《54式12. 7毫米高射机枪动员线履
历书》。
二、14.5毫米四联高射机枪
1969年4月19日,省、市经委将生产14. 5毫米四联高射机枪的任务下达哈尔滨第二工具
厂、哈尔滨市机联机械厂等49个单位。第二工具厂负责枪身制造,机联机械厂负责底盘制造。
1971年出4挺样枪,先后在二龙山水库和四二三厂靶场进行鉴定射击试验,枪的结构安全可
靠,射击密度基本合格。
该枪能对1000米内装甲目标和2000米内飞机射击,穿甲厚度15-20毫米,枪全重2100公
斤,枪身重47. 5公斤。全枪共由10267个零件组成,底座与37高炮底座相同。
1974年因军工动员生产线调整,工厂停止试制,产品及半成品转交大连冷冻机厂。
三、56式半自动步枪
1968年沈阳军区向哈尔滨市下达7. 62毫米半自动步枪生产任务,代号610。市军工组将
步枪分解成107个零件,组织24个工厂分工生产。由农机厂负责总装,机床维修厂生产枪管,
第一工具厂生产枪机,电表仪器厂生产枪机框,亚麻厂生产导气管,房地局木材厂生产枪把,
哈尔滨机械厂生产表尺,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生产弹仓,制带厂生产枪背带等。步枪生产线共
投入设备280台,生产面积4370平方米。1971-1973年,共生产半自动步枪2221支,1974年停
产。
四、火箭筒
1975年哈尔滨第二工具厂根据国家计委、国防工办文件,接受了70-1式62毫米单兵反
坦克火箭发射筒和火箭弹的生产任务。该项目负责人为生产副厂长陈维喜。1975年4月工厂
上报建设火箭筒和火箭弹两条军工生产线的规划方案。10月国家计委、财政部下达文件批复。
在研制中除利用原"280"生产线外,按产品工艺需要,该厂自行设计制造非标准设备12台,
各类工装4445种,编制工艺规程26册,并对粘接、点焊、精密铸造、表面处理、装配及检验
等关键工序组织人员培训,先后分三批将55名职工送到三九四厂学习火箭筒制造技术。1976
年初开始试制,年底共生产火箭筒155具。1978年建成火箭筒生产线,正式投入批量生产。
至1979年共生产火箭筒351具。
70-1式62毫米反坦克火箭筒,是一种轻型单兵反坦克武器,主要装备步兵班,用于发
射62毫米火箭破甲弹、摧毁敌坦克和装甲车辆。对钢筋水泥工事和土木质发射点也有一定破
坏作用。该火箭筒战斗全重3. 21公斤(弹重1. 18公斤),全长1. 2米,轻便灵活,携带方
便,适于近战。
1980年根据国家计委和国防工办文件,火箭筒生产线予以封存,火箭弹部分撤线。
五、地 雷
1973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73. 7"会议确定,将72式铁壳反坦克地雷列入部队装备系
列。省、市委决定,由哈尔滨重型机器厂在五常分厂建设年产10万颗雷的军工动员生产线。
1974年8月国家计委批准该厂基建投资303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13万元。1976年末,建成冲
压、合装、装药、机修工具、动力5个车间和综合试验室。共有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设备
58台。完成技术资料148份,工艺规程30份,工装96套。1977年1月试制出第一批成品地雷,
经外观、几何尺寸、装配尺寸、密封性能及零件解剖检查,基本符合图纸要求。并经过三次
不同气温条件下的试验,取得了可靠的数据。7月19--22日,省、市机械局按五机部颁发的
《关于兵器动员产品试制鉴定与生产验收办法的通知》,在五常分厂组织召开了《72式铁壳
反坦克地雷鉴定会议》。认为基本达到技术要求,同意工艺定型,投入批量生产。
1977-1980年,该厂共生产72式铁壳反坦克地雷5305颗。1981年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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