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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工商行政管理》
 
 
第九篇 机构、队伍、工商团体
 
 
第一章 机  构
 
 
第二节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946年5月市政府成立后,全市行政区设道里、新阳、道外、南岗、马家、三棵树(后
改为太平)、香坊、松浦等8个区。9月,道外区划分为东、西傅家两个区,并增设了顾乡区,
全市共10个区,工商管理机构均未建立。
  1948年初,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全市10个区普遍设立工商管理股。7月,随着行
政区域的划分增设了北傅家区工商管理股,此时有区工商管理股11个,摊贩市场管理所16个,
其中有牲畜、花纱、粮谷3个管理所由市工商局直接领导。
  1949年10月,市政府决定南岗区与马家区合并为南岗区,撤销北傅家区,全市11个区工
商股减为9个。
  1950年3月,市政府决定在各区工商管理股的基础上,统一组建工商办事处。全市设立4
个工商办事处,分别为第一办事处管辖西傅家区,第二办事处管辖东傅家、太平区,第三办
事处管辖道里、新阳、顾乡,第四办事处管辖南岗、香坊区。
  1952年末,4个工商办事处撤销,恢复各区的工商管理机构并改为工商管理科,科以下
设有注册登记组、调统组、市场组、案件组和财会组。
  1953年11月,市政府决定将市区与郊区分开,撤销新阳区。市区为道里、顾乡、南岗、
东傅家、西傅家、香坊、太平等7个区,郊区为松浦、新阳、王岗、天恒、平房5个区。
  1956年10月,市人委决定将东、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道里、顾乡区合并为道里区,
天恒、新阳区合并为新阳区,平房区改为市区。由于全市私营工商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
纳入国营、集体企业范畴,实行归口管理,工商管理任务减轻,机构呈现不稳定状态。道外
区合并不久,即把工商科划归区工业科和商业科。1958年初,工商科重新恢复,不久,工商
科人员分别并入工业局和商业局。1959年11月人马调回,恢复了区工商科。南岗区工商物价
科成立于1958年,1959年被撤销并入区工业局和商业局,1962年恢复工商物价科,1964年改
称工商行政管理科。1960年香坊区工商科改为市场物价管理部,1961年改称市场物价科,
1962年又改称工商物价科。其他区也都有“并入”、“恢复”和“改称”的过程。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普遍被撤销。1969年各区在财政经济革
委会内设有工商组负责管理市场。财经革委会撤销后,工商组机构也随之改变。有的区工商
组划归区商业局领导,有的区成立工商革委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领导小组。1972年,各区工商
行政管理机构普遍恢复,称局或科。
  1979年后,各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基本达到一致,统称为局,机构逐步得到健全。区工
商局下设企业科、市场科、个体科、合同科、案件科和办公室。1984年各区局机构先后进行
了充实,增设了政工科、调研室和工商行政管理学会。1985年,南岗区工商局增设市场卫生
管理科,翌年又撤销。1987年各区局增设商标广告管理科、消费者协会、市场治安民警队。
1988年各区局增设集体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和机关党委,政工科改为人事科。1989年各区局
增设经济合同仲裁办公室。1990年增设了经济案件审理科,全市7个区工商局职能机构基本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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