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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成立于1995年10月。其主要职责是:直接处理全市旅游企业及旅游者投诉案件;受理并处理市旅游局收取管理费保证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根据委托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等。
1997年,共受理旅游投诉5起(书面投诉4起,来访及电话投诉1起),其中海外旅游者投诉1起,国内旅游者投诉4起。按投诉对象划分,投诉旅行社2起,投诉定点单位2起,投诉饭店1起。上述5起旅游投诉和理赔案件,有4起经调解自行协商解决,有1起会同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查处解决。
旅游投诉旅行社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有些旅行社个别导游人员不讲职业道德,素质低,损害旅游者的利益;组织旅游,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超范围经营;为降低成本,聘用临时导游,有的临时导游无导游证。
1997年,旅游、公安、工商部门联合行动,继续加强旅游市场治理。治理的重点是: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超范围经营;查处旅行社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整顿风景区和参观点的游览秩序,提高国内旅游服务质量。全年共检查260余次,纠正和制止违法经营单位20家次。
(张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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