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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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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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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大院改造工程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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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末建成8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49万平方米,518户居民迁入新居。
新民大院解放前是下等妓院,位于道外区南六、七道街之间,占地仅 O.7公顷,共有12条胡同。原有房屋5 300平方米,住360户居民。住房低矮、阴暗、破烂,人均居住面积仅2平方米。1979年市政府将其列为重点改造的棚户区之一,分三期进行改造。
改造后的楼房为7~8层,集中供热,有上下水设施。每户平均建筑面积48平方米。它的改造完工,继1978年改造旧妓院"十八拐"之后,又消除了一个旧社会的痕迹,使当地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焦再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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