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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房产》
 
 
住宅建设
 
 
【概况】
 
 
    1989年,哈尔滨市城区住宅建设和危房改造规模295万平方米,动迁88个地段,拆除旧房17.1万平方米。新竣工住宅除已安置15 777户动迁居民进户外,还可安置12 000多户居民。城区住宅面积已达2 691.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了5%;人均居住面积达到5.5平方米,比上年增长了0.15平方米。
    市直管公房由上年的707万平方米增长到766.7万平方米,增长了59.7万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房屋由上年的313万平方米增长到381万平方米,占直管公房总面积的49.7%,比上年比例提高了21.7%;实行集中供暖的房屋已达50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了147万平方米,占直管公房总面积的65.8%。
    1989年,市房管部门新建住宅和零星危房改造竣工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建设竣工总面积的37%;安置动迁居民进户5 677户,占全市进户总数的36%;完成房屋维修工作量2 100万元,比上年增加工作量1 000万元;大中修房屋13.4万平方米,维修房盖14.6万平方米;房屋完好率达到68.7%,比上年提高完好率3.5%;维修公产大院厕所1 710处;小修服务达11.8万户次;建立文明服务住宅小区5个,文明服务楼13个;供暖包烧好于往年,战胜了近10年来少有的严寒,98.8%的住户室温达到15℃~18℃供暖标准。
    全市已累计完成私房产权登记发证46 249户,183.7万平方米,占私房登记发证工作总量的78.9%;完成单位房产产权登记发证21 805栋,2 210.6万平方米,占单位房产登记发证工作总量的63%。结合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重新建立健全了各种房产档案资料。市动迁安置管理部门组织各区开展了公开由被动迁户自选房号分配新房制度的试点,完成了“14000工程"进户的组织工作和道外区荟芳里改造工程的动迁。
    (陈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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