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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城区新建住宅竣工面积180.6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上年的5.78平方米提高到5.96平方米。《哈尔滨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准,于9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房改的主要内容是: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住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集资、合作建房。到年底,各项房改措施已进入实际运转。1992年,市政府确定住房解困2 700户,实际完成3 067户。
全年共接管新建房屋27.1万平方米,市房地局直管公房面积达到849万平方米。全年房屋大、中修完成413栋,4 066户,小修总户数21.8万户次。全年房租征收完成3 537万元,征收率达到99.7%;供暖费征收完成6 525万元,征收率为87%。
1992年出台了《哈尔滨市城镇房产纠纷仲裁条例》等10个房地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提前超额完成了任务,获全国产权登记发证先进单位称号,产权产籍管理被国家建设部评为达标单位。全年鉴定房屋6 766栋,153.8万平方米;审批私人建房1 447件,45 633.96平方米;办理公房拆除换建1 240栋,34万平方米。加强动迁管理,制定了依法动迁的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初步整顿了拆除市场。积极开展了行业竞赛和房管业务培训以及信息交流等活动,加强了行业管理。市房地局被评为全国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张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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