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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房产》
 
 
住宅建设
 
 
【现状】
 
 
    1986年,全市住宅建设投资5.13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全市竣工住宅建筑面积202.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5%(其中市区竣工住宅163.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4.2%);3万余户居民迁入新居,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98平方米。市房地局直接管理的公房原地翻建、扩建167栋(共8.17万平方米), 1989户居民住上新房;大、中修房屋329栋(共13.6万平方米),3 078户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市房地局为发展房地产业而创办的7个小型建材工厂全年创产值1 238万元,生产水泥7.7万吨、红砖5 000万块、砂10万立方米、各种加气混凝土制品2.92万立方米、预制构件1.65万立方米。住宅建设在质量、设计水平和设备标准上,从50~60年代的建房造型单一、设备简陋和低层低标准(公共厨房、厕所,火墙取暖)向70~80年代的讲究造型格调、设备比较齐全、集中供暖和实用方便方向发展。改造棚危房创造了历史最高记录,对13片棚户区进行集中开发改造,共拆除危房22万平方米,相当于"六五"期间拆除棚危房的总和。在棚危房改造工作中,用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使"见缝插针"、分散建设的状况得到控制。
    1986年,哈尔滨全市土地面积6 929平方公里,建成区156平方公里。除道路、桥梁、绿地等用地外,用于其它建设的土地104.56平方公里(工业、交通、商业、仓库用地49.8l平方公里,占47.65%;机关、学校、科研、医疗、军事用地14.45平方公里,占13.82%;住宅用地40.30平方公里,占38.53%)。市区各类房屋建设面积4 66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为2 310万平方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公用房屋4 348万平方米,占93.29%;私人所有房产313万平方米,占6.71%。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长期以来,城市人民住房实行"国家包、低租金、大福利"制度,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土地实行"指令性调拨、无偿使用"制度,使住宅建设无法实现"良性循环",土地效益不能充分发挥;"住房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存在着苦乐不均的现象。
    (张宝忠  孙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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