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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哈尔滨市召开全市住宅建设工作会议,将住宅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出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在信贷、土地供应、税费和价格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完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申报程序和制度,减少审批时间。加强对区、县(市)住宅建设的指导和检查,现场解决建设难题50余件,协调落实信贷资金3.31亿元,为住宅建设完成目标创造条件。1999年,全市住宅建设规模达到874.75万平方米。其中,市区住宅建设规模682万平方米,十二县(市)住宅建设规模192.75万平方米。据市建设委员会统计,全市完成住宅建设投资44.98亿元。其中,市区完成投资31.3亿元,十二县(市)完成13.68亿元。全年竣工住宅建设规模488.88万平方米。其中,市区竣工规模332万平方米,十二县(市)竣工规模156.88万平方米。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272万平方米,超计划4.8%;竣工110万平方米,完成计划指标。人均居住面积由上年的8.17平方米,增加到8.6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176万平方米,回笼资金34.7亿元。住宅建设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以山墙保温、屋面防水为内容的“四新”成果推广试点初见成果,庭院功能配套加强,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优良品率35%,出现一批质量、配套功能、环境建设现代化小区。
(张婉侠 樊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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