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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房产》
 
 
住宅建设
 
 
【土地管理】
 
 
    1986年,市房地产管理局用4个半月时间对1982年以来全市的单位和个人基建用地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查出805个单位和个人违章占地24.16公顷,其中私占滥占土地13.78公顷,超占土地6.98公顷,非法转让、出租、买卖土地3.24公顷,并对违章占地的单位和个人初步进行了处理,收回了部分违章占地。
    1986年,哈尔滨市城区土地面积156平方公里,其中平房区占地14.16平方公里,插花农田17平方公里,原马家沟机场4.6平方公里,实际建成区120.24平方公里。实际建成区中,生活居住用地55.12平方公里,其余主要是工业、公用事业、对外交通用地和绿地。
    1986年,对52 462户居民和1 438户集体所有制单位占用的6.93平方公里土地,收取土地使用费224万元。全民所有制单位无偿使用土地的弊病很多:(1)一些单位长期占地不用,却另申请批拨土地;(2)买卖、变相买卖、以房卖地或以地换房的情况时有发生;(3)市区土地管理政出多门,政策不统一;(4)个别单位或个人不履行用地手续,私占滥占土地;(5)以"联营"、"投资入股"和开办集体所有制厂店等形式,变相转租国家土地。为了加强城市用地管理,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根据1984年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相应措施:(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由用地单位或个人申请,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选点定位,画出红线,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拨土地后,方为合法用地;(2)对集体所有制单位和私人建房的用地,征收土地使用费;(3)对买卖、变相买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除经济制裁外还要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4)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土地法》,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合理用地。
    (李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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