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解放后,隶属于松江省政府管辖。1946年5月1日,松江省政府任命刘成栋(刘 达)为哈尔滨市市长,5月3日就任执事,哈尔滨市政府正式建立。这是哈尔滨历史上第一届 为人民办事的政府。市政府建立初期,因袭了国民党时期的旧体制,保留了社会局、卫生 局,工务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增设秘书处。8月,成立地方法院。5月任命张观 为市政府秘书长,壬岳石为社会局局长,张柏岩为卫生局局长,邓恩诚为工务局局长,何 治安为财政局局长,周维斌为公安局局长,唐景阳为教育局局长。同年7月末,张观离职另 有任用,唐景阳任市政府代理秘书长。8月8日,任命刘披云为市政府秘书长,免去唐景阳 代理秘书长职务。8月22日,邵天任任地方法院院长。
1946年7月20日,哈尔滨市政府公布了17条施政纲领:1、建立民主政治,实行普遍、 平等、直接的选举制度,自下而上地改造各级政权机关,并选举市参议员与市长。2、建立 民主的法制的社会秩序,以保障人权,保障市民集会、结社、出版,言论、信仰、居住之 自由,除公安机关依法拘捕外,任何机关不得捕人,以保障人身之自由。3、保护私人财产 所有权。除国税、地方税及市政建设费外,任何机关或团体不得向市民征集金钱及物资。4 、恢复与发展工商业,以繁荣市面。除囤积居奇扰乱金融之营业须受取缔外,工商业家享 有正当营业之充分自由,并由政府予以保护。对于极关民生之工商业,应予以可能之帮助 。5、人民有伸诉清算14年所受敌伪、汉奸恶霸政治经济压迫之权利。但侵犯到人权财权时 ,必须由政府处理。6、无代价的分配敌伪土地及市有土地,给市郊无地或少地之农民,提 高农民之生产积极性。以繁荣国民经济。但分配土地时得照顾土地被敌强霸而贫困的地户 。7、采取有效办法,促进与协助尚未开工之公私工厂复业,以减轻失业,繁荣经济。8、 采取公私合作办法,增进哈市与各县的粮食、燃料及日用品之贸易,以平抑物价,改善市 民生活。9、整理与统一税收,废除苛杂部分,以减轻市民负担。10、在劳资双方自愿原则 下实行分红制度,以促进劳资合作,发展生产。合理的实行增加工资改善工人待遇,以稳 定工人生活,11、发展国民教育,确定民主科学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扩充中小学 校,收容失学青年和儿童。并在各校设立市政府奖学金,以补助优秀贫苦青年儿童。12、 改善公共事业设备,以保证市民水电之供给及交通之便利。13、保护及修补松花江大堤, 以防水患,加强消防力量,减少火灾损失。14、改善公务人员物质与精神待遇,淘汰冗员 ,树立廉洁政治,严惩贪污。15、加强卫戍力量,改造警察,并实行人民武装自卫,以肃 清盗匪,安定社会秩序。16、保护各友邦侨民生命财产之安全,严格管理日、德侨民,任何国籍之侨民均应遵守政府之一切法令和负担市民应负之义务。17、提倡民族民主的、科 学、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扶肋文化团体成长与发展,彻底肃清法西斯文化的残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