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志书编纂过程中,对记述事物的划分与组合,是修志人员在志书编纂过程中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也是志书编纂的基础,因此引起方志界不断地研究与探讨。
一、"地理"、"社会"概念在志书中的应用
志书记述事物的分类,就是依据志书记述事物的不同属性和特征,把它们科学地、系统地组织起来的一种手段。而记述事物概念问题,直接涉及到事物的归属,篇目命题。"地理"、"社会"概念在志书中的应用,直接涉及到志体大门类的归属,抓住概念涵盖和表述对象的内涵与外延,就能更好地反映记述事物的本质。
当今地方志的概念主要有两种表述,其一,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域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其二,地方志是记述一定地域自然环境、居民点及其社会活动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的著述。这两种表述都有共同之处,就是要记述一定地域事物的历史和现状。志书的性质是资料性,记述的方法强调的是著述性。二者所不同的是,第二种表述在"自然"后边加了"环境"、"居民点",在"社会"后边加了"活动"。从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实践看,把地域的事物分成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自然",通指"地理",第二部分是"社会"。这就导引出"地理"和"社会"两个概念引发这两部分事物记述的具体范围和其归属。"地理"、"社会"概念在志书中涉及到谋篇布局,也是大类划分的基础。"地理",在词典上解释为一个地区山川、气候等自然环境及物产、交通、居民点等社会因素的总的情况。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志书中地理部分的内容有政区与人口、环境与资源、基础设施等。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的总体,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自然环境是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和其能量总体。在志书中"环境与资源"包括"自然环境"、"自然资源"、"自然灾害"。"自然环境"应该记述地域内的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野生动物。自然资源有矿藏土地、旅游资源等。自然灾害有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复合灾害等。人工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了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物质生活和从事各种活动而营造的各种物质实体,包括所有的公共基础设施。在志书设置篇目时,引起注意的是在省、市、县管辖地域面积比较广,自然环境应单设记述单元。而区是城市中的组成部分,自然环境是在城市中,区与区之间没有太大变化,同时市志给予详细记载,而不需要单设"自然环境"记述单元,但应在"概述"中给予简要记述。对于"人工环境"区志应该从城区功能出发给予详细记载。人工环境包括六大系统,环境保护与治理、城乡建设、交通设施、信息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在记述"人工环境"当中要把产业分离出去,"人工环境"不能与产业相混,把"人工环境"归在"地理"部分中。同时,不能把环境与环境保护共设为一篇(章),因为环境保护是属于人工环境范畴,不是自然环境的内容。
"社会"是指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总体。按着这个含义,把"社会"做为志书篇目的命题是不合适的。首轮志书有的把居民生活、宗教、人口、民俗等归入"社会"篇,这是由于没有对"社会"含义搞清楚,觉得与"社会"沾边的事物就往里装。第二轮志书编纂时,有的修志者不认真审视首轮志书篇目设计是否合理,简单地把"社会"又移植到续志中,如《武川县志(续编)》第九编社会共设6章,包括"人口"、"计划生育"、"民族"、"劳动人事"、"民政"、"宗教"、"侨务",还有的把老龄人口问题、黄赌毒、扫黄打非等等,又归入到"社会"门类中。这种篇目的设计是没按着科学的含义和时代发展所产生丰富的内容进行重新审视,而造成事物归属不当。"民族"、"人口"、"计划生育"、"老龄人口"应属于"人口"篇,"劳动"、"人事"、"民政"、"侨务"是政府的管理工作,"宗教"属于文化范畴,"黄赌毒"、"扫黄打非"应从文化市场管理角度去论述。不能用"社会"这一大概念做为志书的篇目,包揽一切。应设"民俗"记述本地经济民俗、社会及信仰习俗。
既然"社会"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总和,在志书大的门类应分为"经济"、"政治"、"文化",其中"政治"、"文化"是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政治相对经济而言是指阶级、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国内及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从政治学理论出发,"政治"在志书中应反映一个地方政治体制和政治活动。政治体制包括:政党制度、国家权力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组织形式及其相互关系,政治制度包括国家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原则及一系列制度,还有调整政治关系的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等。按着这样思路,志书政治部类应包含政党、政权机关、公安、司法、群众团体、社会团体等组成。在内容上要反映出这些政治组成部分的政治活动。值得注意的是"政协"的归属,"政协"是政治联盟,它不属于政权机构,这两者都是相对独立的事物,把"政协"归入"政权"显然不妥。从政治体制和国家管理制度来看,把中共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这四大班子在志书中独立设篇,分门别类记述其所属事物是比较合适的。
"文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中,国内学术界对"文化"、"先进文化"的含义展开了讨论。比较多的观点是把"文化"概念分成大、中、小三类。其中"大文化"与自然相对应,人的所有创造物都是文化,是人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中文化"指思想、理论、道德、科学、宗教等精神文化的组织机构、制度规范等制度文化;"小文化"指文学、艺术等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文化,"国民经济分类"把它列入"第三产业",考虑到志书记述的是"社会"的事物,而"社会"的分类人们通常理解为政治、经济、文化,这样还是把"文化"所包括的各项事业从"经济"中分离出来,从社会事业角度再分类。在志书文化门类归属应采用"中文化"概念,将文化的组织机构归属于其中;凡是文学、艺术等文化产品和文化事业,采中"小文化"概念给予类集。同时"民俗"也是文化现象,因此,把"民俗"归入"文化"部类。这样研究志书文化部类问题,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的学说。
经济,从经济学的角度说是指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首轮志书基于人们对社会分工的认识,把经济部类志书分为工业、农业、商业等,而今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不断进步,而且越来越合理和精细。现在国家把国民经济划分为三个产业,向世界接轨。第一产业为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相关的服务业。从中可以看出林业、畜牧业、渔业再不包含在"农业"之中,而它们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容关系,因此在志书篇目设计上应该给予考虑,在篇目命题上要更加准确和符合实际。第二产业的划分,打破了过去"工业"包罗万象状况,从中分化出与之并列的产业,分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在篇目设计上,应该考虑到当地产业状况,有什么产业就设什么,不能用"工业"统而概之。第三产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业与商业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篇的设计要重新调整思路,第三产业在改革开放中正在迅猛发展,内容十分丰富。在记述这部分内容时要突破计划经济传统观念,要有新思维、新视角,去看待新生事物。从产业划分上,可以看出建筑业已从房产业中脱离出来,社会服务业也从商业中分离出来,还有一些新生事物,我们要认真研究,分清事物的性质,给予合理的归属。在志书经济部类中,方志工作者认真总结了首轮志书的经验,增设了综合性记述,《全国第二轮志书篇目汇编》中,有19%志书篇目设置了"经济综述"或"宏观经济",综述本地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经济等情况, 反映经济门类中相互关系,体现整体结构功能,展示地域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二、社会分工与科学分类换位之间差异的研究
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同的历史时期,认识也是不一样的。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到今已进行第二轮,两轮志书对记述事物划分的原则存在表述差异。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1985年4月10日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条指出"确定志书框架和篇目是关键性的一环。志书篇目的决定和取舍,应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实际出发,既要继承旧志的优良传统,更应有所创新增益。"从中可以看出志书分类划分的原则是"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实际出发","社会分工"在前,"科学分类"在后。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在理论准备不足和缺乏经验的条件下开始起步的,整个修志过程中处在不断探索之中,虽然新志与旧志相比有了很大突破和创新,但在门类设置和对记述事物分类上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种主张门类的划分要把"社会分工"做为首要条件,认为按科学分类设置篇目,很难操作。几十门学科编纂成的志书内容博大,修志人员的学知,难以达到如此的高度,对于科学分类,只能力求做到合理、完备。另一种主张篇目要完全从科学分类来设置,认为现代化社会分工很细,也很杂,分管部门很多,按照社会分工的部门来设置篇目,就显得庞杂分散,结构零乱,内容易失于整体性,交叉重复必然重多,内容叙述繁琐。在操作过程中也只注重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其他部门与本项事业有关联的内容不容易收集进去,会造成遗漏。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当时编纂理念是政府管理社会各个方面,政府管理的范围与社会的构成基本是复合的,志书的横分门类与政府管理部门相对应,出现了按部门管辖来划分,每个部门管啥,就收集啥资料,形成以部门为记述单元。在"管什么,编什么"的原则指导下,把各篇(章)的编纂任务分给了各有关部门、单位来承担。而地方志办公室只承担了《大事记》、《人物》等综合篇、章的编写任务和对修志工作的指导。在提倡"众手修志,专章分写"的工作方法下,形成了各部门各自规划蓝图,造成按"战线"、按"部门"、按"管辖"做为分类依据,出现了部门志合成的痕迹,在科学分类上存在着不足,著述性不强。
在总结第一轮修志基础上,1997年5月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关于地方志编纂规定》第十四条中指出,对"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与首轮志书的分类原则相比把"科学分类"提到前边来,体现了志书分类要符合时代的发展,体现科学发展观。把两轮志书分类原则进行对比研究,志书记述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分类原则相对应进行调整。首轮志书记述的是计划经济时期社会各业,这是由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一种"大政府、小社会",即政府管理社会方方面面,政府承担着广泛的"统治"职能和"管理"职能,形成了"政府即社会"。其志书写作单元是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分工"成为志书记述事物的分类基础。第二轮志书记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03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家行政学院的讲话中指出:"经济调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政府的四项基本职能",这四项职能中,第四个是服务,前三个或多或少都需要规制来调解、监督和管理。为此,将转型期地方政府发展与施政创新的中心议题,界定为建设"规制--服务型"政府,应当说全面和准确一些。实际经过机构的改革,政府部门把一些原来归政府管理事物分离出去,形成了新的事业。只写政府的管理,不能反映新的社会结构和新的社会形态。而第二轮志书基本写作单元不是政府部门,而是社会细胞的若干实体,单以社会分工做为志书记述事物门类的划分,已不适应当今编纂需要,不能把出现的新事物包含进去,会失掉大量的社会内容。在志书编纂实践中不能把"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割裂开来,应从整体来理解,它是辩证统一关系。"科学分类"就是把社会细胞的若干实体按照事物属性和明显特征进行划分与归属,形成"事以类从、类为一志"。这样许多新的社会结构和新的社会形态就会纳入志书中来。社会生产水平使社会分工更加明确,特别是政府一些部门还承担着社会分工管理,有些类目划分要依据社会分工来确定。只有对"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这一原则进行逻辑思考,使其互为补充,才能把记述的事物安排到合理空间和位置,志书各个部分成为一个排列有序、组织合理的有机整体。
三、"属"与"种"的类集研究
志书记述事物分类的原则,要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实际,它强调的是事物"属"的概念和"种"的概念的划分,对其内容有比较严格的规范。"属"是指事物的归属,"种"是指归类,把相同属性的事物归在一起,相近的事物联系在一起,进行整理,使之成系统,这就是类集。从对具体事物而言,把一组在性质上彼此相同的事物集合在一起,也就是同类项合并,这就是归类。由此可以看出,记述一类事物彼此之间的相同点,是记述事物的分类标准。志书在记述事物时有大的分类和小的分类,一般有四个等级,包括大类的划分、类目的划分、分目的划分、条目的划分。大类划分表现在篇(编),类目的划分表现在章上,分目的划分表现在节上,节下为条目。志书记述事物的分类,目的是为了安排其具体的组织形式,它的外在表现就是篇目。在篇目设计上,首先对事物属性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事物真正属性和特征,才能做好事物的区分和归属。首轮志书"财税金融志",表面上看财税与金融都与钱有关,没有透过现象看事物的本质,简单地把它们归在一起,实质上"财政"、"税务"是政府的管理工作,把二者归到经济管理是比较合适的,"金融"是第三产业,不是管理工作,应从产业的角度去设篇立目。在事物归属上要做到辈份合理,比如"政府"与管理部门的关系,应当是从属关系,不是并列关系,首轮志书表现为平行的,现在看来应该改变过来。《秦皇岛市志》(1979-2002年)在"地方人民政府"之下设"人民政府组成"、"综合经济管理"、"综合行政管理",把财政、税务、计划、统计、工商、物价、审计、口岸管理纳入"综合经济管理"。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外事、侨务和政府其他政务工作归入"综合行政管理"。《呼兰县志》(1986-2003年)也是按照这样思路设计篇目的。其次要区分产业、事业、管理内容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不能混淆。部门工作和政府行为是有区别的,部门工作可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是与社会有直接关系,体现社会职能,比如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反映了社会上犯罪的具体情况,这一部分要从社会角度去设篇立目,不能着眼于部门。二是部门内的业务,或者服务性工作,如内设机构的党、团、工会、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它不能直接反映社会情况,应不予立目。在志书记述事物上不仅要与社会实际相适应,而且要从时代所表现的地情出发,要实事求是反映社会的事物,反映本地的实际情况。改革开放以后,各地的市场经济出现了繁荣景象,在市场经济上表现出各种形式,如连锁大型超市、大型专业市场、商业街、小商品集散市场、果菜批发市场、集市等等,续志的一些篇目仍没有给反映,只在商业篇中以旧的形式设了一些计划经济时期商业网点,而没体现出新的内容。再有一些地区本没有的事物,硬在篇目中设目,凑些内容来写,失去了志书写真的本意。全面系统地认识和反映地域的自然与社会各种事物,科学、准确、真实地把各种事物进行分类,是编好志书的基础。第三,在篇目类目命名上不仅要准确反映事物的性质和特征,而且要具有时代特点。例如,概述变为"发展变化述略"、"市情提纲"等,《湖州市志》开篇设"市情提纲"一门来代替"概述",分市情、区情、县情三部分,从地理、经济、人文、政治等方面去概而述之。"建置沿革"、"行政区划"变为"县域"、"市域","环境保护"变为"环境污染与治理","军事"变为"国防建设"或"人民武装"等等。总而言之,要从时代特点出发,从变化的角度出发,按着自然属性去命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