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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民政》
 
 
第一篇 机构、团体与民政会议
 
 
 
 
第四章 历次民政会议
 
 
  哈尔滨市第一次民政会议1951年11月21—23日召开。各区主管民政工作的区长和民政科
长等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一伦到会并讲话。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人民
政府内务部部长谢觉哉在第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上作的《关于人民民主建政工作的报告》,陈
其瑗副部长作的《关于生产救灾工作的报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聂荣臻作的《关
于整编复员工作的报告》,传达贯彻了东北民政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局长马开印作了题为
《关于加强哈尔滨市政权建设工作的报告》。会议确定市民政工作以政权建设、优抚、救灾
为重点,积极宣传贯彻《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抚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
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扬暂行条例》
和《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
  哈尔滨市第二次民政会议1954年3月22—27日召开。各区区长、民政科长、战勤科长等
有关人员100余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王化成在会上作了题为《区政权应积极为总路线服务》
的讲话。会议传达贯彻了内务部部长谢觉哉在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上作的《民政工作四年来
的总结和今后的任务》的报告,市民政局局长马开印作了题为《关于哈尔滨市四年来民政工
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指出今后民政工作主要任务为建政、优抚、救济、行政区
划、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团登记和国籍等工作,要求各区设立和充实优抚、救济工作机
构,以适应工作需要。
  哈尔滨市第三次民政会议1955年5月9—13日在市救济分会礼堂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全国
人大通过并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新形势下召开
的。市、区各级民政干部和市民政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300余人出席了会议,民政
局副局长郭长胜传达了全国第三次民政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陈毅副总理的讲话,印发了《1955
年全国民政工作计划》。会议提出今后民政部门要以优抚、复员安置、救灾和社会救济为主
要业务,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政权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发挥各级民政部门在政权
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哈尔滨市第四次民政会议1958年7月在市救济分会礼堂召开,会期两天。市、区各级民
政干部100多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白天到会并讲话。市民政局副局长刘福瑞传达了内务部
部长谢觉哉在第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上的讲话和副部长王子宜的总结报告。会议着重讨论了民
政工作要进一步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发展问题,肯定了哈尔滨市解
放以来民政工作在优抚、救灾、社会福利生产、政权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
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民政工作的首要地位,大力组织社会保障性的福利生产,做好优抚
救灾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哈尔滨市第五次民政会议1959年9月8—9日召开。市、区、县各级民政干部100余人出席
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第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着重研究了在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主要
任务和工作方针。市民政局副局长刘福瑞作了题为《克服右倾情绪,鼓足革命干劲,掀起民
政工作继续跃进的高潮》的报告。会议指出民政工作今后的主要任务仍然是优抚、复员安置、
救灾、社会福利等工作,原来承办的地方选举、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行政区划、婚姻登记、
婚丧习俗改革等工作仍应继续做好。
  哈尔滨市第六次民政会议1960年7月在市养老院召开,会期两天。各区、县和市民政局
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10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第六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和
内务部部长钱瑛在第六次全国民政会议上作的《坚决贯彻中央制定的民政工作方针、任务和
政策,为实现1960年民政工作的连续跃进而斗争》的报告,着重检查总结了哈尔滨市民政工
作自解放以来,在贯彻执行中央制定的民政工作方针、任务和政策方面的问题。会上,市民
政局副局长刘福瑞作了工作报告,副局长陈飞作了会议总结,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的主要
任务是优抚、复员安置、救灾和社会救济工作。
  哈尔滨市第七次民政会议1979年2月26—28日在哈尔滨松花江旅社召开,各区民政科长、
市民政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粮食、商业、物资、房地产等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150
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了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第七次全国民政会议上的讲话和民政
部部长程子华作的《以揭批“四人帮”为纲,努力做好民政工作,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
奋斗》的报告,市民政局局长曹华山在会上作了题为《努力做好民政工作,为加速实现四个
现代化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指出,要彻底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攻击优抚、救灾、救济
和社会福利工作的反动谬论,肃清江青反革命集团在民政工作中的影响,拨乱反正,恢复优
抚对象的荣誉地位和革命先烈的光辉形象;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今后的主要任务是优抚、
复员安置、生产救灾、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政部门要通过
做好民政工作,密切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军民团结,
鼓舞部队士气,巩固国防;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工农
业生产的发展,促进安定团结,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哈尔滨市第八次民政会议1983年8月2—5日在军用饮食供应站召开。各区主管民政工作
的区长、民政科长和市民政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200
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陈丕显在第八次全
国民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民政部部长崔乃夫作的《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引下,为开创民政
工作新局面而奋斗》的报告,副市长秦月芳到会并讲话,市民政局局长王祖臣作了题为《振
奋精神,勇于改革,努力开创哈尔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的报告。会议明确了在新的历史时
期民政部门的任务是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行政区划、殡葬改革、
婚姻登记等工作,即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强调民政
部门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改善优抚、救济对象的生活,促进社会福利
事业的发展,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建设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
现党的总任务服务。提出改革和加强民政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为进一步开创民政工作的
新局面奠定了思想基础。大会印发了南岗区奋斗路办事处、平房区平房人民公社等13份基层
民政工作典型材料,以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哈尔滨市第九次民政会议1989年3月7—8日在市残疾人活动中心礼堂召开。各区、县
(市)主管民政工作的区、县(市)长、民政局局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和市计委、
科委、市劳动、财政、工商、税务、物价、农业局、市妇联、团市委以及市民政局直属企、
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180余人出席了会议。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马琳、副厅长张伸羽莅会指
导,副市长范鹏绪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确定今
后五年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方针。会议传达了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第十四次民政会议精神,
传达了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全国第九次民政会议上作的《认清形势,深化改革,发挥稳定机
制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报告,市民政局局长张国顺作了题为《振奋精
神,总结经验,深化改革,把我市的民政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的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各
级民政部门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从城市到农村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基本上实现了
全市第八次民政会议所提出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会议确定的任务。在基层政权建设、农村
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以及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行政区划、收容遣送等社会行政
事务管理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开展城市社区服务和社
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民政理论研究、民政宣
传教育、民政法制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五年中民政工作的主要经验是:坚持以党
的基本路线为指针,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总任务,以改革为主旋律,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
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走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道路,多形式、多层次、
多渠道地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各项社会保障事业。会议确定今后五年的具体任务是:加强基
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做好救灾和扶贫工作,继续
探索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巩固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生产,大力
开展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加强社会行政管理,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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