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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地区发生的自然灾害种类较多,主要有水灾、旱灾、虫灾、风灾、雹灾、霜灾等。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1945年,哈尔滨地区共发生旱灾41次、水灾17次,其中以松花
江洪水泛滥成灾最为严重。
1931—1945年东北沦陷时期,哈尔滨发生灾害11次,其中以1932年松花江洪水危害最大。
这年夏季,阴雨连绵,松花江水以每日10—25厘米速度直线上涨。伪满当局不设法加固堤防
抵制水患,却领着和尚、道士,抬着蛇、猪、羊等祭品,求天免灾。8月4日下午5时,江北
太阳岛、松浦一带全被洪水淹没,水深1—2米。8月7日,凌晨5点30分水位达到118.5米,
洪水从道外九道街破堤涌入市区,水到之处一片汪洋,水深达0.5—4米。8月8日上午,洪
水涨到119.75米,顾乡屯和道里相继多处溃堤,大水漫过顾乡一带堤坝,午后,洪水涌入
道里斜纹街(现经纬街)、炮队街(现通江街)。8月10日上午6时,道里中央大街、新城大
街(现尚志大街)、石头道街、透笼街、地段街、买卖街等均被洪水淹没,水深1—2米。全
市受灾居民44600多户、238500多人,有12万人颠沛流离、无家可归,加之灾后瘟疫流行,
死亡者达万人之众。5万死里逃生的贫民百姓,群集于地处南岗文庙、极乐寺、大直街、山
街(一曼街)等地高岗上,搭棚避难。
据《哈尔滨水劫记》记载:“难民面部多现饥馑之色,啼饥号寒之声,阵阵刺人耳鼓,
令人惨不忍闻。”某些慈善团体、工商界和地方人士捐助面粉9300公斤、旧棉衣200套救济
灾民,实属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是年8月10日,中共满洲省委发布《告满洲灾民书》指出,这次水灾“是日本帝国主义
和满洲政府统治的结果”,号召灾民“不还债,不缴房租、地租及一切捐款,要救济金,要
免费食堂,要饭吃,要衣穿,要房住,抢日本的军米、日商的米栈……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和
满洲国”,并派哈尔滨东北区区委书记杨靖宇和杨一辰、王平、傅天飞等同志深入灾区,发
动灾民开展斗争。中共党员金剑啸与左翼进步作家萧军、萧红等,在哈尔滨同发隆百货店举
办“维纳斯助赈画展”救济灾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哈尔滨市先后于1951年、1953年、1956年、1957年发生4次较
大的洪水灾害。特别是1956年和1957年连续两次大洪水,松花江最高水位分别达到120.05
米和120.30米。松浦、王岗、天恒等郊区,先后被淹农田4.7万亩,受灾人口12万多人,
房屋冲坏或倒塌3200间,直接损失折合人民币489.5万元。市政府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办
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具体组织领导抢险救灾工作。先后组织调动船只4563艘次,各种车辆
1000多台次,参加抢险救护人员500多人;转移灾民3。5万人,马、牛等大牲畜3500多头;派
出医疗队赴灾区村屯,对水源、住房进行防疫消毒,并对两万多名患有各种疾病的灾民给予
及时治疗。市政府投放救灾款125万元,救济粮77.5万公斤,大人每月17.5公斤,小孩每
月12.5公斤,产妇在产后一个月按大人标准增加50%,及时发到灾民家中,牲畜饲料以每
匹马每月补助高粱12.5公斤,由各区统一拨到受灾村屯。冬季到来之前,本着“缺啥补啥”
的原则,组织灾民维修倒塌的房屋,市政府按每间30—60元补助材料费,救济灾民棉衣每人
各一套按10—13元折算,计发棉衣2万件,棉花57.5万公斤,煤500吨,保障了灾民安全过
冬。
1960—1962年,没有发生特大洪水,但内涝灾害比较严重。1960年,包括所辖8个县成
灾面积10.6万公顷,其中受灾六成以上的有5.9万公顷,受灾户9.63万户、46.2万人。
市政府投放救灾款26.8万元,发放救灾衣物2100件,商业部门还发放一批免收布票的秋衣
和棉布。1961年,市政府召开救灾工作会议,为了解决春夏荒口粮偏紧问题,调拨了1900吨
甜菜丝,拨救灾款45万元,发放单衣1630件,棉衣3912套,棉毯2900余条,棉布2.76万余
尺,棉花3.43万公斤,秋衣4.27万余件,棉鞋1.54万余双。1962年,市属双城、五常、
宾县、呼兰、巴彦等县严重内涝,成灾面积485.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5%。其中受灾3
—5成的167.2万亩,6—7成的139.9万亩,8成—绝产的118.3万亩,受灾农户22万多户,
160多万人。为解决灾区春夏荒口粮偏紧,冬季衣被不足,市政府拨救灾款23.8万元,棉布
42万多尺,棉花1.65万余公斤,棉、单衣2500多套,棉、单鞋5.4万多双,共救济38870户、
17.6万人,占农村总户数的8%,重灾区救济面达到20%—50%。此外,市政府还拨款13万
元用于防治浮肿、妇女子宫脱垂、小儿营养不良、妇女闭经等疾病。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深
入灾区进行防病治病工作。各区、县、公社都有一名党委书记负责组织春耕生产和副业生产,
加强生产自救。生产队干部跟班生产,项项落实,事事有人管,渡过了严重灾荒,没有饿死
冻死一人。
1963年,市属各区、县农村相继发生了旱、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350万亩,
受灾农户49400多户。市政府拨救灾款29万多元,棉布34.4万市尺,用于灾区农民的春夏荒
和冬令救济。1964年,市属双城、呼兰等县相继发生严重的霜灾,受灾面积738万亩,成灾
面积600多万亩,占播种面积38.6%,市、县政府共拨救灾款62.5万元,棉布80万市尺,
棉花3.5万公斤,帮助灾民渡过了灾荒。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各级民政机构被砸烂,救灾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止状态。
1972—1979年,随着各级民政机构的恢复,救灾工作重新纳入日程。1977—1979年出现
了“插花灾”,主要是涝灾,市郊区受灾的生产队共有300个,占718个生产队总数的41%,
受灾农户共计21731户、109179人,市政府拨救灾款103.9万元,用于购买口粮,救济面达
5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一步强调救灾款的使用要坚持“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
的原则,纠正了有的基层干部发放救济钱物时偏亲向友和私分多占的现象。实行了“四联单”、
“钱随粮走,发放到户”的办法,加强了救灾款物的管理。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大队
审查、公社批准、张榜公布”的制度,以确保救灾效果。
1980—1981年,市郊区三次突降暴雨加带冰雹,有113个生产队、6327户、3.7万多人
受灾,受灾面积达4.9万多亩。损失夏菜2463万公斤,折合人民币344万元;被淹房屋711间,
倒塌房屋434间。市政府投放救灾款15万元,用于修缮房屋和购买口粮,不足部分依靠生产
自救和互助互济解决。
1983年,春夏雨水偏多,江河水位上涨,沿江耕地被淹,低洼地带内涝成灾,受灾面积
15.2万亩,成灾13.8万亩,倒塌房屋151间,直接损失折合人民币440万元。市政府及时组
织有关部门进行救灾,粮食部门调拨口粮、马料;财政部门减免灾区农业税;农业银行发放
农贷;供销部门给灾区农民开辟了副业生产门路,优先收购农副产品和供应生产、生活急需
物品;民政部门投放救灾款11.7万多元,用于救济重点受灾户。1984年,有9个乡遭受旱、
涝、虫、雹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10.1万亩,减产粮菜1806.5万公斤,倒塌房屋93间,受
灾人口3.9万人,政府发放救灾款26.8万余元。1985年7月中旬以后,哈尔滨地区连降大雨、
暴雨,松花江水位达到118.35米,比1984年同期高1.18米,呼兰河水位114.53米,超过
历史最高水位;阿什河水也超过了警戒水位。许多地区加之山洪暴发,中小河流泛滥,造成
了严重的外洪、内涝和冰雹灾害。全市受灾面积达213.5万余亩,成灾面积达198.9万余亩,
受灾农户14.5万余户、61.5万人;倒塌房屋8328间,死伤各11人;死亡大牲畜125头、猪
1876头、羊2572只、家禽73万只。为了搞好救灾,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民政部
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大力救灾,粮食部门为灾区拨发了口粮、马料;税务部门减免灾区农业
税;农业部门对灾民生产、生活统筹安排;供销部门及时收购农副产品和供应生产、生活急
需物资。国家投放救灾款336.5万元,全市人民捐助人民币160万元、粮票100万公斤、衣物
91万件,均由民政部门及时地下发到灾区各村屯,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了妥善安排。
灾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宁、秩序良好。
1986年8月,哈尔滨市松花江水位高达119.58米,是1957年以来松花江哈尔滨段水位最
高的一年,呼兰河、阿什河水泛滥,酿成洪涝灾害。受灾农田34万多亩,绝产12万亩,被淹
村屯66个,3093户民房进水,倒塌房屋1370间,被水浸泡损坏房屋3252间,被水冲走和泡霉
粮食15万斤,淹死大牲畜23头、家禽1.7万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00万元。国家拨救灾款
250万元,哈尔滨市地方财政拨专款271万元,妥善地安排了灾民的生活。
1987年5月大兴安岭地区发生大火。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根据黑龙江省救灾指挥部
指示,召开紧急会议,支援大兴安岭地区扑火救灾,做到“要人出人,要钱给钱,要物出物,
全力以赴地支援大兴安岭扑火救灾”,并成立了哈尔滨市支援大兴安岭扑火救灾工作领导小
组,市长宫本言任组长,救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了支援大兴安岭救灾,市委、市政府
于5月11日发出募捐号召,无论是干部职工,还是城市居民,无论是各民主党派、宗教界人
士,还是个体户、残疾人,无论是学生,还是士兵,上至七十多岁的老大爷,下至十几岁的
儿童,甚至在哈市工作的外国人、到哈市出差办事的外地人,都积极主动地捐款捐物。共捐
款176.5万元,粮票244万公斤,衣物100多万件。在转送安置受灾群众的工作中,全市抽调
360名民政干部,在哈尔滨、三棵树、香坊、滨江火车站及哈尔滨公路客运站设立灾民接待
站,昼夜工作。每个站都设了引导、签证、饮食、医疗、住宿5个工作组,进行接待工作,
共接待灾民11884人,为1100名灾民治疗疾病,其中安置住院治疗18人,为灾民供应面包3000
公斤、饼干500公斤、口粮13450公斤,发放衣物800件,安置投亲靠友的受灾群众890人,发
放人民币28800元,平价煤271吨,帮助灾区转移到哈市的127名学生临时插班学习。
同年6月12日—8月6日期间,哈尔滨市先后共有51个乡镇遭受12次冰雹袭击,受灾农田
254万亩,受灾户14万户、67万人,成灾农户11万户、50万人,占总农业人口42%,绝产农户
5.1万户、23万人,占成灾人口40%。粮食作物减产2.9亿公斤,倒塌民房2818间,损坏房
屋1万多间,总经济损失1.3亿元,国家拨救灾款280万元进行了救济。
1987年7月3日,呼兰县遭受龙卷风袭击,县城和农村有770间房屋被损坏,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1375万元。灾害发生后,国家拨款200万元,用于维修房屋。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
各部门、各单位对呼兰县进行“对口支援”。全市共支援各类物资折合人民币210万元,189
户灾民及时搬离危房,得到妥善安排,倒塌的房屋全部修复。
1988年哈尔滨遭受春洪夏涝灾害,受灾农田183.1万亩,受灾农户12.2万户、54万人,
成灾面积163.2万亩,占总播种面积36%。成灾农户10.9万户、47.7万人,占农业人口的
40%,其中绝产面积为50.1万亩,绝产农户为3.3万户、14.5万人。国家拨救灾款340万
元进行救灾。
1989年,哈尔滨出现了几十年未遇的大旱灾。5月份哈尔滨市降雨量仅为17毫米,阿什
河干涸,松花江水位急剧下降,农村电井每眼水灌面积比正常年景减少三分之二,农田大量
缺水,大田作物出不来苗或严重缺苗,大多数水田不能及时插秧。从7月25日—9月初,40多
天持续高温,最高气温达摄氏38度以上,给农作物造成重大损失。全年农田受灾面积为305
万亩,受灾农户15.7万户、68万人,成灾面积299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66.6%,成灾农
户15万户、66万人,粮食平均亩产由1988年的211公斤减到145公斤,减产幅度为34.2%,
总产量比1988年减少2.35亿公斤,减少31.7%,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国家拨救灾款140
万元,市、区(县)政府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依靠群众,依靠集体,互助互济”的生
产自救。受灾最严重的呼兰县,县委、县政府动员全县干部职工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折合人
民币20万元,衣服9000件,被褥40套,帮助灾区人民解决生活困难。
1990年8月12日,一场罕见的冰雹袭击了哈尔滨市部分地区,冰雹大如鸡蛋,最重的达
1.9公斤,对农作物破坏十分严重。呼兰县孟家、杨林、二八、方台、白奎、李家6个乡镇40
个行政村和太平区民主乡13个行政村的烤烟全部绝产,大豆、玉米、高粱和黍子基本绝产,
直接损失964万元,国家拨救灾款260万元进行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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