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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民政》
 
 
第五篇 社会福利
 
 
第一章 社会福利事业
 
 
第二节 解放后社会福利
 
 
  哈尔滨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改造了遗留下来的“慈善”团体,新办了一些社会福利
事业单位。
  1948年夏,哈尔滨市政府根据各类慈善团体的职员和部分上层人士的要求,对哈尔滨慈
善总会、世界红字会滨江分会、满洲白字会慈善总会等较大的慈善团体进行改组,于同
年9月1日组成了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属民办公助性质,会址设在道外南马路22号,归哈
尔滨市社会局领导,由30余名热心社会事业的地方人士组成理事会,常务理事7人。会长张
廷阁,副会长郭乐山、刘佩芝、程浩然、武百祥,名誉会长老巴夺。设总务、福利、救济、
保育等4部,工作人员16人。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成立后,哈尔滨慈善总会、世界红
会滨江分会、满洲白字会慈善总会在自愿的原则下宣布解散。1949年春,隶属松江省的松
哈道德总会自行解散,呈请政府同意将财产包括不动产全部移交给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
1950年,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由65名理事组成第二届理事会。其中工商界人士30人,社会
人士25人,人民团体代表4人,新闻界人士2人,社会救济团体代表4人。选出常务理事15人,
推选武百祥为名誉理事长,张廷阁为理事长,苍浮尘、刘佩芝、程浩然、程鹏九为副理事长,
并由5人组成监事会,负责协会财务监督工作,陈季升为监事长。经费来源靠发展生产,自
给自足。
  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成立后,在市社会局的直接领导下,先后接管了一些遗留下来的
“慈善”团体,兴办了一些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所属单位有残老救济所、妇孺救济所、孤儿
院、慈光电影院、惠黎学校和聋哑学校、幼儿园、社协集体婚礼办事处、大众殡仪馆等。
  哈尔滨市残老救济所 1948年由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接管,其任务是收容流离失所的
残疾人、老年人。1948年收容残、老人67人。1949年秋,改为哈尔滨市残老院,院址由道外
长春十二道街迁至道外靖宇南二十道街。是年收容残老乞丐265人。1952年撤销,残老人员
全部移交给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
  哈尔滨市妇孺救济所 1948年由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接管。其任务是收容无依无靠、
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的妇女和弃婴。最多时收容在所的有76人,其中妇女60人,婴幼儿16
人。1949年由道外长春十二道街迁至南岗极乐寺街,后因多数被收容妇女得到适当安置,收
容对象逐渐减少,于1952年初撤销。收养任务交由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代管。
  哈尔滨市孤儿院 建于1948年9月,院址设在南岗区极乐寺街。初时接收了惠黎小学校
收养的130余名孤儿。按照养、教相结合的方针,在院内施以初等教育,对学习成绩好的送
往院外其它学校深造。1949年又收养了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流浪街头的儿童170余人。同
年介绍到东北人民解放军军工部文工团参加革命工作的有14人,找到亲属领回的45人。1951
年改为抚育小学校,在校孤儿240余人。
  哈尔滨慈光电影院 1948年9月由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接管后,先后更名为社协俱乐
部、社协电影院。1953年移交哈尔滨市文化局,更名为红星电影院。院址道外靖宇北大六道
街。
  哈尔滨市私立惠黎国民学校 1933年2月成立时,称哈尔滨私立宏慈义务学校,校址设
在道外南十九道街,隶属哈尔滨慈善总会。宗旨是对慈善总会收养的孤儿及市内无力就学的
贫困子弟施以教育,1935年在校学生65人。1936年9月,与惠黎国民学校合并,改称哈尔滨
市私立惠黎国民学校。1938年在校学生206人。1948年由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接管,1952
年春移交哈尔滨市教育局。
  从1949年冬开始,为安置军属生产、解放妇女劳动力,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兴办了4
处幼儿园,分整托、半托两种。第一幼儿园设在道外南十道街;第二幼儿园设在新阳区河广
街;第三幼儿园设在道外保障街;第四幼儿园设在道外十八道街。入园儿童总计800多人。
50年代中期先后停办或移交其它单位。
  社协集体婚礼办事处 建于1949年8月,地址设在道外南马路22号(后迁至道外靖宇街
371号)。婚礼办事处设有礼堂、休息室,备有乐队及花束等用品。以改革旧的婚礼仪式、提
倡新的婚礼仪式为目的,凡是来此参加集体婚礼的,不收任何费用。婚礼新颖、节俭、隆重,
并演出文艺节目和合影留念。是年8月14日,首次为6对新婚夫妇举行集体婚礼。由于政府大
力提倡,举行集体婚礼这一形式,逐渐为广大群众所接受,由每两周举行一次,发展到每周
举行一次。从1949年8月起到1958年11月停办为止,共举行320次,参加集体婚礼的有12319
对。
  大众殡仪馆 建于1950年4月,馆址设在道外南马路22号(后迁至道外靖宇南二十道街)。
殡仪馆备有灵车,对赤贫丧主免费施以棺木和拉运灵柩,对一般丧主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
免费、半费拉运。1957年移交哈尔滨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更名殡葬事务管理所。
  在此期间,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还先后开办了助产育婴所,为烈军属和贫苦群众免费
接产;职业介绍所,为谋求职业者介绍就业,1951年以后相继停办。社协火柴厂,厂址在道
外长春街,1950年春停办;社协石膏粉笔厂,厂址在道外十二道街,1953年春停办。此外,
有房地产43处,房舍208栋,3.5万余平方米,每年收入租金近20万元。1960年夏移交哈尔
滨市房地产管理局。
  1952年兴办了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市政府决定于1953
年11月3日,撤销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成立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哈尔滨分会。首届代表会
议在道外靖宇大街协会礼堂举行。中国人民救济总会浦化人莅会指导,哈尔滨市副市长王化
成到会讲话,推选何治安为分会主席,市社会事业协会的财产、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一并划
归救济分会。1955年5月,救济分会与哈尔滨市民政局合署办公。并先后兴办了哈尔滨市外
侨养老院、精神病疗养院、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一批新型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对解除人
民群众疾苦,安定社会秩序,支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
度的优越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市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不断地进行整顿和改
革,在贯彻和落实民政部提出的“三个转变”,即从单一的、国家包办的体制转变为国家、
集体、个人一起办的体制;从救济型转变为社会福利型;从单纯的供养型转变为供养与康复
相结合的过程中,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 建于1952年9月,院址设在松浦区(现道外区松浦镇云台街)。
它既是对游民进行劳动改造的场所,又是收养孤老残幼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院人数400
余人,最多达到700余人。1954年秋,又承担收容改造无业流浪的外侨人员,共收容改造了
80余人。1956—1958年哈尔滨市精神病人收容所、哈尔滨市养老院、哈尔滨市残老教养院先
后成立后,该院将收容的精神病人、养老人、残老人分别移交给哈尔滨市精神病人收容所、
哈尔滨市养老院、哈尔滨市残老教养院。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由综合性的收容改造,变成单
一的游民改造单位。生产教养院在贯彻“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针过程中,由于
收容改造对象和教养的生产项目不断增加,旧院址不适应工作需要,市民政局投资,于1958
年春在太平郊区荒山嘴子新建5000平方米办公楼、厂房、宿舍,做为该院新院址。竣工后,
生产教养院于同年11月正式迁入。此后,生产教养项目除加工马尾、加工胶合板等生产项目
外,又先后增加了烧制砖瓦、小五金、孵化鸡雏等。生产教养院建院13年,共收容改造游民
4千余人,绝大多数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
教育的不断深入,游民越来越少,生产教养院于1965年春撤销,剩余的收容人员转入黑龙江
省克东农场。
  哈尔滨外侨养老院 原为哈尔滨苏联侨民会经办的苏联侨民养老院,院址设在动力区文
政街84号(现文景街1号),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分院设在南岗巴山街45号,建筑面积1200
平方米。收养的对象主要是苏联侨民中生活无依靠的孤寡老人。1954年,经苏联驻中国大
使馆与中国外交部协商,将该院移交给哈尔滨市地方政府管理,改为哈尔滨市第二养老院。
在院外侨孤寡老人300余人,配备工作人员18人,其中院长2人、翻译2人、财会2人、管理员
2人、医护人员3人、勤杂人员7人。由于外侨老人申请出境和自然死亡,在院人数日趋减少,
到1957年初减为201人,年末分院撤销。1958年4月,改称哈尔滨外侨养老院。1990年在院外
侨养老人13人(男1人,女12人,年龄最大的84岁,最小的64岁),其中朝鲜籍4人,日本籍
4人,苏联籍1人,无国籍美国人2人,无国籍苏联人1人,中国籍1人(系日本籍老人尚田贞
子的丈夫)。中国政府对外侨养老人的生活给予了优厚的待遇,一切经费由中国政府供给。
两人一室,面积20多平方米,室内设有沙发床、沙发、地毯、衣柜和彩电。院庭绿树环绕,
有花坛、凉亭、假山和喷泉。膳食方面按照欧美侨民爱吃面包、牛奶,日本人爱吃大米,朝
鲜人爱吃面食的生活习惯调剂饭菜;每逢中外节日和老人的生日,还要额外多做些菜肴,以
示庆祝。院内设有专职医护人员5人,负责老人的医疗护理和保健工作。订购了各种外文报
刊、杂志,以丰富老人的文化生活。老人们的生活标准,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也不断提高。
1985年外侨养老人的直接生活费用每人每月为58.35元,1990年为每人每月71.8元。1986
年以来,哈尔滨外侨养老院同南岗区个体劳动者协会革新街分会、黑龙江省军区通讯营一连、
动力区粮管处团委等5个单位建立了共建关系。这些共建单位常年坚持为老人理发、烫发、
缝制衣服、修理电器、建设院庭、清理卫生,每逢节日他们还带着礼品、文艺节目来院慰问。
共建活动扩大了外侨老人与中国社会的接触,使他们亲身体验到中国人民尊老爱老的传统美
德和国际主义精神、人道主义精神。从1985年到1990年来访的有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
法国、德国、荷兰、苏联、秘鲁、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宾1210多人次,中国政府对
外侨孤寡老人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受到了外宾的普遍赞扬,并在世界各地广为宣传,在
国际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此外,为了丰富外侨养老人的精神生活和开展以副补院,该院还
兴办了幼儿园和电控设备铆焊厂。
  哈尔滨市普宁医院 建于1956年,原名哈尔滨市精神病收容所,1959年1月改称哈尔滨
市精神病疗养院,1989年2月改称哈尔滨市普宁医院,收养无家可归、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
院址设在道外松浦镇云台街,配备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共20人。从1958年5月起,为了支援
生产,减轻单位、家属负担,除收养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对象外,还面向社会
开展自费代养服务项目。1958年在院患者240余人,1959年在院患者470余人。60年代以来,
为了贯彻养治结合的办院方针,改变消极看管的状态,实行了精神、文娱、劳动和医疗四结
合疗法;改进生活管理,拆除了保护间,实行开放管理;改修了病房,将几十个人住的大病
房改成三五个人住的小病房,将大铺改为单人床,安装暖气,拆除火墙;修建浴池,增设洗
衣房;划分疗区,实行分类管理;提高伙食标准,主副食均按正规医院床位标准供应;培训
医护人员,增添医疗设备。哈尔滨医科大学的专家先后多次来院讲学,哈尔滨市精神病防治
院(现第一专科医院)经常派医护人员来院协助工作和为该院培训医护人员。1961年初,该
院医护人员增至70余人。从1963年起,采取自力更生的办法,在本院办了5期医护人员脱产
学习班,有150人(次)参加学习;并派出69名中级医护人员到省、市卫生干部学校或省、
市有关医院进修;还有10名医护人员到省民政厅办的医师进修班进行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随着改革不断深入,精神病疗养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应用康复医学理论,实行以
行为疗法为主,以文娱疗法、劳动疗法、体育疗法、物理疗法为辅的“五疗法”,对慢性期
精神病患者收到了较好的疗效。同时,医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特别
是1986年以来,该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医疗、康复、服务管理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变
化。为了进一步发展精神病医疗事业,该院注重培养人才,先后8次邀请上海、北京、四川
等地的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并举办了11期半脱产医疗专业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060人次;先
后有64人被送往大、中专学校进行深造;48人经过函授教育走上自学成才的道路。1990年,
该院共有医护人员206人,其中具有高、中、初级职称的143人,占医护人员的68%;共有行
政管理人员48人,其中有技术职称的10人。近5年来,该院各级医护人员共撰写学术论文32
篇,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15篇。30多年来,该院各级医护人员,
为先后收治的5千多名精神病患者默默地工作,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连续多年做到了
无褥疮、无责任事故、无非正常死亡。1980年晋升为处级单位,1984年被评为哈尔滨市文明
单位,1985年被评为哈尔滨市文明单位标兵,1989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文明单位。
  哈尔滨市养老院 1956年动工兴建,1957年正式开办,院址设在南岗区学府路科研街44
号,占地5.3万平方米,有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平房,收养无家可归、无依无靠、
无生活来源“三无”孤寡老人470人。建院初期贯彻以养为主方针,以吃饱、穿暖为原则,
膳食以粗粮、蔬菜为主,着装青一色,分大、中、小号,火炕火墙取暖。院里有专职护士1
人,医生1人(兼管市外侨养老院的医疗工作),管理人员6人,既负责管理工作,又负责养
老人日常生活护理工作。在养老人中组织了自治性的养老人民主管理委员会,协助院里管理
养老人的日常生活事务,如打水、打饭、烧火炕、烧火墙、打扫室内卫生,组织有劳动能力
的养老人参加种菜、饲养猪禽、护林护院、加工服装等力所能及的劳动,向院领导反映养老
人的意见和要求。院里设有浴池、理发室、治疗室、洗衣房为养老人服务。医护人员按时到
养老人寝室巡诊,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养老人由工作人员照顾饮食起居,送医送药到床。院里
还开设了游艺室、阅览室,经常组织养老人开展阅读书报、下棋、打扑克等文体活动。每月
定期为养老人放映电影,哈尔滨市京剧团经常到院里进行慰问演出,丰富了养老人的文化生
活。院里开垦有果园、菜田,饲养了猪禽,用以改善养老人生活。1957年养老人每月直接生
活费16元,其中伙食费7元、服装费6元、医疗费2元、杂费1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养老
人的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乱。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国家先后拨款23.7万元,拆除
火墙、火炕,安装了暖气,换上了单人床,每个房间分别住2—8人,寝室内增设了桌椅和衣
柜,改善了养老人的生活条件。在院庭里植树、种花、修凉亭、筑假山、平整甬道,改善了
院容院貌。六七十年代,养老人的直接生活费用进行过多次调整,其中月伙食费先后调整为
8元、9元、11元,1979年为15元。1983年,根据全国第八次民政会议精神,养老院实行了
“三个转变”, 即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救济型向福利型、由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转
变。在保证收养“三无”老人的前提下,开展了面向社会的自费代养工作,年收入2880元;
1986年,养老院卫生所向社会开放,年收入1万余元;1988年开办了老年公寓,收养自费养老人
96人,年收入8万元;开办了食杂店、洗衣店,购买了救护车,辟建了停车场,面向社会,每
年收入近3万元。院方将总收入的50%作为办院发展基金,30%补贴养老人生活,20%用于
职工福利。在此期间,为了改善养老人的康复条件,国家先后拨款135.5万元,购置了电磁
波治疗器、电超声按摩器、皮牵引按摩椅、音乐疗法等康复器械,配合人工按摩、针灸、功
能锻炼,取得了明显的康复效果,康复率达到71%。同时,改善了膳食结构和进餐条件,重
新装修了养老人食堂,购置了电冰箱、饺子机、炸油条机、远红外线消毒柜各一台;改集体
伙食为饭票制,养老人可按自己的口味选购主、副食品;做到了饭菜松、软、可口,低脂肪、
高蛋白,以利于养老人的饮食康复。每逢养老人的生日,院里都要送上一份生日蛋糕和长寿
面,祝福老人们健康长寿。养老人的着装有了明显改善,做到了四季有别、款式大方、色彩
多样。院里还经常组织养老人到公园、动物园、松花江、太阳岛、二龙山等地游览和观光,
丰富了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实行“三个转变”后,养老人的供应标准也相应地有了提高。
1985年养老人每月直接生活费由1979年的24元提高到36元,其中服装费11元、伙食费15元、
杂费4元、医疗费6元;1990年提高到55元(不包括院内收益补贴),其中服装费11元,伙食
费34元、杂费4元、医疗费6元。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办院水平,1983年,养老院与81156部队警调连正式建立
军民共建关系。在共建活动中,警调连的官兵象对待亲人一样对待养老人。多年如一日的为
生活不能自理的养老人洗脸洗脚、喂水喂饭、送医送药、端屎端尿,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仅
1986年以来,警调连官兵为养老院整修院庭出工3130人次,为养老人理发4000人次,洗衣被
7000多件,拉煤600多吨,掏厕所60多次,铲地800多亩次,植树1600多株,挖地沟600多延
长米,砌围墙300多延长米。共建活动中,养老院为警调连培养厨师10人,班长杨翠锋退役
回原籍开个体饭店致富;培养了书法绘画人才7人,军士长孙建新成为黑龙江省青年美术家
协会会员,并获集团军美术评比“新星”奖;培养卫生员、园林绿化技工多人。
  1985年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在全院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大讨论,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
育,提出“服务第一”的口号,制定了医护人员包服务、包管理、包思想工作和知养老人姓
名、年龄、经历、爱好、社会关系的“三包五知”工作制度,实行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
范围的管理办法,全院尊敬养老人、爱护养老人、热心为养老人服务蔚然成风。
  1988年,为了充实养老人的精神生活,养老人与81156部队警调连战士、养老院部分职
工、哈尔滨铁路第五中学学生组成了10个三代人的模拟家庭,使养老人享受到了天伦之乐和
感受到了家庭的温馨。
  1990年4月,开设了哈尔滨市老年人大学养老院分校,有64名养老人报名入学。教学内
容以思想修养、卫生保健为主,另外还开设了园艺课,提高了养老人参加园艺劳动的技能。
  养老院建院以来,先后有日本、土耳其、委内瑞拉、美国、德国等26个国家和台湾省的
社会团体303人次来院参观访问,来访人员对中国孤寡老人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幸福地安度
晚年无不交口称赞。
  该院于1985年被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省文明单位”称号;1987年被省委、省
政府授予“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同年1月6日晋升为处级单位。1988年在市政府召开的22
届劳模大会上荣获先进单位称号。1990年末,全院职工63人,在院养老人154人,其中“三
无”养老人66人、自费养老人88人,平均年龄72.1岁。
  哈尔滨市社会福利院 建于1958年9月,称哈尔滨市残老院。院址设在松浦区云台街,
共收容残老人员370名。1965年迁至太平区哈同公路10.5公里处原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旧址,
建筑面积6640平方米。1966年10月改称哈尔滨市老残教养院。1981年2月改称哈尔滨市社会
福利院。1987年1月6日由科级单位晋升为处级单位。收养对象有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缺
乏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精神病人和弃婴、残疾儿童,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福利单位,实施
“以养为主,养、治、教相结合”的方针。1978—1985年国家共投资58.3万余元,先后改
火墙为暖气,拆除板铺、火炕换用单人床;修建残儿、弃婴寝室700平方米;对旧房舍进行
了维修改造,室内铺设水磨石地面2100平方米;修整院庭路面3400延长米,植树万余株,修
了围墙、花池和喷泉;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货车和大客车。1988年,职工自己动手修建
了浴池,盖了200平方米的晾晒棚,铺设600多平方米的水泥地面和300平方米的步道板,修
建500多延长米的花墙,三个“月亮门”和四个“月牙门”,植树300多株,修了花坛、花池,
摆放了盆花。收养人员每人伙食标准由建院初期的7元提高到1990年44元;衣服定期洗换。
院内设有游艺室,备有麻将、象棋、扑克、书报供收养人员享用。1981年开始,在医疗护理
上先后成立了精神病科、内科、妇幼科、传染病科、低功能研制科等5个病房,由医务室管
理;生活服务由护理人员负责。
  1986年,通过各种渠道培训20名专业教师,编写了残儿康复教材,研制了前臂手摇旋转
器、固定站立板、浪船、周身翻转器等18种康复器材。建立300平方米的康复训练室,成立
智力开发、低能儿训练、幼儿教育训练等3个特教班,体疗功能训练、语言矫治室、智力康
复作业、理疗康复等4个康复室,对残疾儿童开展了康复教育和康复训练。同时,对58名儿
童进行了全面伤残检查评定与智商测定,针对其实际情况进行康复训练;对其中18名患有脑
瘫及运动功能障碍的儿童采取体疗、理疗、药物、语言、自理等综合疗法,到1990年,疗效
显著的10名,好转的6名,总有效率达88.8%;对其中33名弱智儿童采用多种艰苦的特殊教
育方式(形象教学)开发他们的智力,效果比较明显,智商普遍提高10—20个值。1989年为
了进一步强化残儿康复工作,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投资60万元、哈尔滨市财政局拨
款50万元、市民政局投资40万元、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投资60万元,共计210万元,
兴建了哈尔滨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为2600平方米,可以同时收治残儿100人。1990
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其主要任务是对弱智、聋哑、脑瘫、肢残儿童进行康复、检测康复
科研及康复工作人员培训。主要设备有从日本、丹麦、美国进口的彩色B超、声阻抗、电测
听、激光、生化分析仪等。1989年11月8日附设聋哑儿童语言训练班,对聋哑儿童进行语言
训练。
  该院自有土地10余公顷,种植蔬菜、饲料,饲养生猪、蛋鸡,肉、蛋、菜基本做到自给。
从1986年起还附设了对外门诊,开办了小工厂、小商店,收入用于补贴收养人员生活和购置
医疗设备,改善职工生活。1990年该院共有职工146人,收养老人和各类残疾人305人。1989
年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授予该院为哈尔滨市文明单位称号。
  哈尔滨市社会福利卫生院 1959年成立,前身是哈尔滨慈善总会的大成祥诊疗所,院址
设在道外景阳街。设有西医内科、中医外科、针灸科。1969年移交卫生部门,改为道外区结
核病防治院。
  哈尔滨市工读学校 建于1959年,前身是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儿童班,有教职员工15人。
1959年在生产教养院的后山新建校舍2400平方米,对顽劣儿童实施“管教并重,以教为主”、
“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并举”的方针,着重于品德法纪教育,使其改变顽劣习气,增强
守法观念和劳动观点,成为有用之人。1965年春停办。在办学的5年期间,先后收容教育顽
劣儿童300多人。
  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 建于1960年,院址设在哈尔滨市养老院内。其任务是收养弃婴和
无人抚养的孤儿。有专职保育员3人,每年收养弃婴和孤儿四五十名。1964年春停办,将孤
儿送往黑龙江省绥化儿童福利院;将残疾儿童移交哈尔滨市残老教养院。
  阿城社会福利院 前身是1949年阿城县工商业联合会所主办的救济院。1951年改为阿城
县残老院,收养残老人员28人。1953年改为黑龙江省阿城生产教养院。1954年接收呼兰、巴
彦、宾县等8个县的无依无靠老人和残疾人83人、“童养媳”14人、孤儿4人。1956年改为黑
龙江省阿城养老院,负责收养阿城、呼兰、尚志、延寿、方正、巴彦、木兰、通河、双城、
五常、宾县和嘉荫、铁力等13个县的老残人员。1958年迁至阿城镇光复街26号原阿城复员军
人疗养院院内。占地1万平方米,砖瓦房14栋、80多间,当年在院老残人员400多人。有耕地
30多公顷,豆腐房1处,果树苗4千余株,有阿什河乡菜园、新华乡果园、东环菜园3个生产
基地,年均收入近8千元。1972年改称阿城养老院,1985年7月改称阿城社会福利院。养老人
的生活费用全部从国家事业费项下拨款。1965年伙食费每人每月7元,1976年14元,1985年
27.5元,1986—1990年35元。服装费1965年每人每月3元,1985年6元,1987年后为11元。医
疗费1965年每人每月1.3元,1980年2元,1987年后为6元。1988年增设了神灯、风湿治疗仪、
心脑治疗仪、遗尿治疗仪等医疗器械,为养老人的疾病治疗提供了方便条件,健康水平逐年
提高。为了活跃老人的文化生活,增强老人身心健康,该院还设有文化活动室,备有彩电、
跳棋、象棋、扑克、麻将、克郎棋、笛子、胡琴、秋千、拉力器、健身球等文化体育用品,
每月组织老人看一次电影,每年组织一次野游。
  1981—1989年,省、市民政部门为该院拨款57万元,翻修改建了80%的旧房舍,新建一
栋二层楼房,将过去多人居住的大房间改成4人一室、每人一张床的小房间。室内安装了暖
气,配备了床头柜、壁柜、茶具、痰盂、盆花。修沙石路170延长米,铺甬道370延长米,修
下水管道500延长米,安装了自来水,植树539株,为老人创造了一个幽美的生活环境。1984
—1990年副业收入年均2.26万元,为提高老人生活水平、改善老人生活环境提供了经济保
证。
  1990年,该院有职工75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护师2人、护士1人、调剂员1人、护理员
6人,在院收养人员232人,其中自费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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