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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贫民生产始于1954年。1955年7月,市民政局制定了《哈尔滨市组织烈军属、
城市贫民生产暂行规定》,按照第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及第四次全国城市救济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本市具体情况,“暂行规定”明确了组织城市烈、军属和城市贫民生产工作目的、方针、
组织对象、组织形式、生产性质与组织领导、分工和小组生产管理与资金筹集、收益分配等
问题,动员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本着“群众自办、政府扶持”的原则
和“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小型分散、粗工易学、投资少、容人多”的精神,重新恢复了城
市贫民生产。1956年市贫民生产随同军属生产一并交出,交出后贫民生产基本上处于停滞状
态,贫困户只能依靠政府救济维持生活。是年,城市救济户和临时救济户有3千多户、1万多
人,年需要救济款50多万元,而政府只能投放20多万元,远远解决不了贫困户的生活困难。
当年组织14个贫民生产小组,到1957年末发展到32个。参加生产的贫困户和烈军属有1900多
人,主要产品128种,其中利废利旧性产品52种,年总产值180多万元、利润21万多元,人均
月工资30元左右,最低的15元,最高的60元。这些生产单位办厂初期,无厂房、无资金、无
设备,困难很多。为了争生存、求发展,烈军属、贫困户没有被困难吓倒,没有厂房,就利
用破仓库、煤棚做厂房,甚至把自家的住房腾出来,白天做厂房,晚上做卧房;没有资金,
就想方设法搞带料加工、进厂服务或赊购原材料,甚至有的靠拣“工业破烂”、收“工业垃
圾”作为原材料来源;缺工具少设备,就自己借、大家凑。把修旧利废和拾遗补缺的小产品
做为自己生产的主要门路,把各国营工厂扔掉的旧纱布、破油布收集起来,搞废物利用;把
大工厂废弃的钢渣贱价买回来加工冶炼,仅1957年一年就炼出钢、铝、铅、锡等有色金属39
吨,价值35.5万元。烈军属和贫困户爱厂如家,十分珍惜工厂的一草一木,从不浪费一分
钱、一度电。许多烈军属、贫困户职工在上下班或上厕所的路上,看到地上有根钉子、铁丝、
线头、布角等都顺手拣起来,甚至买个闹钟也舍不得花钱。后来工厂发展了,资金、厂房、
设备增多了,他们仍然不忘勤俭节约,把勤俭节约视为贫民生产的传家宝。
1958年“大跃进”时期,民政部门负责的社会福利生产也一度出现了“跃进”的形势,
市民政局提出“大办社会福利生产,实现城市无贫民”的口号。在这个口号的推动下,各区、
街迅速掀起了大办社会福利生产的“高潮”,当年全市贫民生产单位由原来的32个发展到270
个,其中绝大多数是街道办的,参加生产的人数由1900多人增加到5000多人,城市救济户
数由年初的1700多户下降到400多户。这一年,社会福利生产虽然有所发展,但是,由于浮
夸风盛行,工作不实,诸如厂房、干部、资金、设备、供产销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因此,
除市、区原有的32个社会福利工厂外,其余工厂无法独立生存而全部并入街办工业。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民政部门所属的32个社会福利工厂也进行了调整、整顿。除保留一
部分骨干工厂外,大部分合并或移交给有关部门。三年暂时困难期间,民政部门的主要力量
投入救灾工作,社会福利生产没有新的发展。直到1962年,随着城市救济户数逐渐上升,社
会福利生产工作重新摆上日程,区、街又组织了一批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到“文化大革命”
前夕,全市共有社会福利工厂49个,其中:市属13个,区属2个,街办34个,城市有条件参
加生产的救济户,基本上都参加了生产。此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就业率
的逐步提高,民政部门组织的社会福利生产由安排城市贫民参加生产为主,开始转向以安排
盲聋哑人参加生产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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