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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哈尔滨市大众殡仪馆成立,专门从事殡仪服务,隶属哈尔滨市社会事业协会领导,1957年7月大众殡仪馆移交给哈尔滨市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处,更名殡葬事务管理所。还有一个棚杠工会,有会员82人,专门从事丧葬服务。1958年全市中外土葬墓地全部迁移到荒山墓地之后棚杠工会解散。这个时期,人们仍沿用土葬习俗,主要任务是拉运与埋葬尸体棺木。1965年哈尔滨市政府根据内务部关于"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和旧殡葬习俗,并把殡葬事宜统一管起来"的指示精神,于同年4月22日将哈尔滨市殡葬事务管理所移交给哈尔滨市民政局领导,所址由道外区南坎街迁至南岗区东大直街副1号,下设第一、第二两个火葬场和一个殡仪服务站。殡葬事务管理所的主要任务是对哈尔滨地区的其他殡葬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领导,负责管理哈尔滨地区的殡葬事宜。具体职能是贯彻实施国家的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地位和作用;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迷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办理有关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其他事项。哈尔滨市殡葬事务管理所移交市民政局领导初期,设备简陋,经费短缺,人员不足,仅有运尸用的破旧汽车7台,每年政府拨款8-10万元,工作人员仅有20人。为了适应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市民政局于1973年拨款24万元,为该所新建办公用房和车库计1 800多平方米,新购置20多台专用车,增加了工作人员。1980年,市民政局对该所的经营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改集中管理统一核算为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将下属的场、站调整为经营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推行“三包一奖”的承包责任制,即包工作任务、包服务质量、包经济效益,对完成“三包”指标的给予奖励。奖金的发放数额与经济效益挂勾。收益的分配原则是50%上缴管理所,30%留给场、站用于集体福利和单位建设,20%用于职工奖励。各基层单位把承包的任务和经济指标分别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建立岗位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当年扭亏为盈7万多元。此后年年有盈余,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提供了条件。1990年,哈尔滨市已建成殡仪馆5个,其中市区2个(向阳山、哈平路殡仪馆),阿城市1个,呼兰县2个,均属殡葬事业单位。馆内设有尸体存放室、停尸间、悼念堂、火化车间和骨灰盒寄存室等设施,为丧主提供殡仪服务。
向阳山殡仪馆1958年动工兴建,1960年末竣工交付使用,总投资52.54万元,命名"荒山火葬场",又称"第一火葬场",1985年2月更名为"向阳山殡仪馆",占地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 718平方米,是黑龙江省建场最早的火葬场。1988年,为了适应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由政府拨款又新建一栋二层楼1 500平方米的骨灰盒寄存室,加上原有的骨灰盒寄存室,可安放骨灰盒5万多个,现有职工30人,为科级事业单位,涌现出了市级劳动模范周继发等一批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
哈平路殡仪馆建于1964年,称"第二火葬场",占地1.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 800平方米。1985年2月更为现名。为了适应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自建馆以来先后由国家投资102万元进行4次大的改造,新建灵息堂一处,骨灰寄存室2 100平方米,火化车间340平方米,改旧式火化炉为6台新式火化炉。年火化量万具以上,寄存骨灰盒6万多个。现有职工34人,为科级事业单位,涌现出了第一个女火化工赵艳芬等一批埋头殡葬服务事业的先进人物。
各殡仪馆在殡葬服务工作上,以丧主至上、优质服务为宗旨,在不断提高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开展有偿服务,加强经济核算,扩大了经济效益。在经济管理上,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层层签定“双项”效益合同,实施“双项”合同管理,实行从运尸、接待、办理手续、祭悼、火化、骨灰盒寄存一条龙服务。火化数量逐年上升,经济效益逐年提高。1980-1989年向阳山和哈平路两个殡仪馆共火化尸体154 509具,平均每年14 047具,其中向阳山殡仪馆为55203具,平均每年火化5018具;哈平路殡仪馆为99 306具,平均每年火化9 028具。1990年两馆火化尸体共计17 273具,等于1966年火化尸体的4.77倍。
各殡仪馆的馆容馆貌逐年改善,院内设有凉亭、花池、喷泉、坐椅和停车场,祭悼室内庄严肃穆,庭院里植树千株、花香四溢,塔松垂柳郁郁葱葱。哈平路、向阳山两殡仪馆连年被评为绿化先进单位,并于1988年、1989年先后被评为部级殡仪馆和省、市文明单位。
殡仪服务站原是殡葬事务管理所的一个汽车队,共有职工41人,备有专用殡仪车27辆,负责死者遗体的拉运工作,为科级事业单位。1984年后,为了满足丧主的要求,进一步搞好殡仪服务,新增没了尸体整容、化装穿衣、抬尸、花圈租赁等服务项目。1985年前,为了鼓励火葬,减轻丧主负担,运尸一直是亏本经营。1986年后,为了给经济建设创造外部环境,减轻各单位负担,市政府决定,适当地提高运费,禁止各单位出车运尸,统由服务站负责。但是,为了鼓励农村推行火葬,减轻农民负担,运尸费用一直按半价收费,促进了农村火葬工作的开展。
1976年,为了满足丧主对殡仪用品的需要,哈尔滨市殡葬事务管理所在向阳山殡仪馆馆址下坡处,新建集体所有制骨灰盒生产工厂,占地10 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 411平方米,职工102人。厂内设有木工、油工、美工3个生产车间,以生产骨灰盒为主,兼营蜡果、小花圈、骨灰袋等殡仪用品,每年生产各类档次的骨灰盒1万多个。1990年产值60万元,创利税24万元。
1980年,为弘扬县团级以上革命干部、老红军、老抗联战士、高级知识分子和著名爱国人士的生前事绩,由中央和省、市地方财政拨款179万元,由市民政局直接领导,在向阳山殡仪馆南侧山冈上新建了哈尔滨向阳山革命公墓。占地15 000平方米,总建筑工程3 000平方米。山上中央建有二层楼为安息堂,两侧建有大小祭悼堂33间;山下是接待室、办公室;门前是柏油面的停车场。1988年与向阳山殡仪馆合并,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殡葬事务管理所统一管理。到1990年共安放骨灰盒2 634个,其中省军级干部的44个,厅局(地师)级的681个,县(处)级的1 650个,高级知识分子的259个,安息堂走廊两侧展示了他们生前在历次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事绩,供人们祭悼、瞻仰,使革命公墓成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阵地,为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1987年以来,各乡(镇)在国家资助下,以自筹资金为主,开始新建骨灰堂。截止1990年末全市已有30个乡(镇)建立骨灰堂,存骨灰盒2 150个,不仅为农村丧主提供了方便,还解决了骨灰盒乱葬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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