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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解放初期,加强了对旧社会遗留的流浪街头、失去土地的农民、失业工人、破产小商贩、手工业者、被遗弃的孤儿、卖淫的妇女和从旧军队出离的散兵游勇等清理、收容、改造和安置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游民改造的基础上,又加强了对从农村盲目流入城市人员和城市居民中生活无着、流浪街头乞讨的孤老残幼人员救济性的行政管理收容遣送工作。
解放初期哈尔滨市共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游民7 200余人。这些人好逸恶劳,游惰成性,为非作歹,影响社会秩序。为把游民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52年9月和1955年9月,哈尔滨市政府,先后在哈尔滨市郊区和绥棱县建立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和绥棱农场,作为集中收容改造游民的场所。
生产教养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安置与改造相结合"和"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在政治思想方面除对游民实行严格的纪律约束外,还进行阶级劳动光荣和爱国守法教育,宣传国家建设事业辉煌成就,激发游民接受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组织生产游民参加马尾加工、制砖、制胶合板和农副业等各种劳动,并付给一些报酬。在生产劳动中,游民们逐步养成劳动习惯,克服了游惰习气和寄生思想,学会了一些劳动本领,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生活给予关怀和照顾,使游民的衣、食、住、行得到保障。院内还设有医务所、小卖部,专门为游民服务。院里的工作人员和游民一起生活,一起劳动,帮助进行思想改造,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把对游民的改造寓于劳动、学习和文体活动之中。许多游民深有感触地说:“旧社会害得我们当了游民,整天过着见不得人的生活;新社会,共产党和政府给了我们重新做人的机会,帮助我们洗掉了身上污点,成为有用之人”。1952-1962年,哈尔滨市收容教养院先后收容改造游民4 000多人,政府对这些被改造好的游民及时做了就业安置,使其从寄生者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至此,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于1964年春撤消。
绥棱农场1955年9月开办,一年共投资25万元,先后收容教养游民679人。经过一年的劳动教养,安置在农场就业293人,回家自谋职业的74人,教养期间逃跑的71人,法办5人,死亡2人,送往哈尔滨市生产教养院继续收容教养的194人,移交黑龙江省克东农场40人。至此,游民改造任务基本完成,余下的少量游民改造工作交收容遣送部门。1956年12月15日停办。153间房屋、1 046垧土地移交给绥棱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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